【学院学生须知】
学院学生须在开放期间未到学校请假的情况下,每日至在所在班级的年级主任处签到。连续五日未签到者,由主任上报学校,处扣除学分10分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染发烫发抽烟喝酒者,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学分10分,屡教不改者劝退。
学分低于80的警告,低于60的记处分,低于40分退学处理。
若请假为5-10天,到年级主任处请假。
若请假需超过10天,则到学校请假。
学院学生须在开放期间未到学校请假的情况下,每日至在所在班级的年级主任处签到。连续五日未签到者,由主任上报学校,处扣除学分10分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染发烫发抽烟喝酒者,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学分10分,屡教不改者劝退。
学分低于80的警告,低于60的记处分,低于40分退学处理。
若请假为5-10天,到年级主任处请假。
若请假需超过10天,则到学校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