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书】是故事正文的前传部分,交待了联盟军南迁之后乌瑟克雷的情况。
第一纪47年5月
菲勒锡斯.萨博带着“钉子”——他的哥布林——四处闲逛。“钉子”看上去不到九岁的样子,和普通的哥布林没什么不同——同样的大脑袋、小个子、奇大无比的黑眼睛和长满獠牙的嘴。它的脖子上没有项圈,身上也没有伤痕,很难看出它是菲勒锡斯“仆人”。它心甘情愿地跟着菲勒锡斯在督镇的郊外悠闲的晃悠,不时四处打量打量,偶尔捡起地上的某些不知名的碎屑放到嘴里,然后呸呸地一股脑全都吐出来,干咳几下。这个时候菲勒锡斯总会皱皱眉头,然后大声说:“我看你是永远也改不了乱捡东西的毛病了。”
“不能捡东西,小人还能干点啥别的呢?”钉子谦卑的回答。
“老师说的对,永远也别想把野猪养成飞龙。”菲勒锡斯边走边说,然后笑笑。
听到“野猪”两个字,钉子吓的打了一个冷颤。若不是因为菲勒锡斯出手相救,钉子的尸体可能正挂在某只针毛野猪的长牙上面。那是不久之前,不到九岁的钉子一个人跑出洞来寻找食物,不过它运气实在太差了,它的洞口正被一大群路过针毛野猪霸占着。这些容易受到惊吓的大型野兽对于钉子来说简直就是噩梦,它们尖利的棕黑色长毛、巨硕的体型、鼻子旁边的两颗长牙随时能够要了钉子的命。事实上,就在钉子出现在这些野兽中央的时候,看到恶魔(哥布林是实打实的恶魔)出现的这些野猪就开始四散狂奔。而钉子——刚好站在一群对它冲来的野猪面前,为首的那只雄猪好像比其他的野猪更巨大,牙齿更锋利,速度更快。
此时的菲勒锡斯正在钉子头上一棵树上面埋伏,事实上这些野猪本来就是菲勒锡斯的猎物,他当然也料不到一只哥布林会在这个时候跑出来胡闹。
菲勒锡斯的目标马上转移到钉子头上。根据赫瑞法尔的法律,一只哥布林如果被其他夜族人救了一命,那么这只哥布林和它子孙就要永远属于它的救命恩人。当然了,拥有个奴仆伺候自然要好的多。
菲勒锡斯是督镇的一个普通少年,与这个时代很多的同龄人一样——他也是一个孤儿。他对自己的身世所知寥寥,仅知道自己的名字是由父母所赐;他从小便独来独往,朋友很少,更别提奴仆了。所以——菲勒锡斯想都没想,抓起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挂着一只铜钩子,他就是靠这根绳子爬的树),把绳子的末端系成一个圈儿,然后轻轻一甩,套住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钉子,把它提了起来,任由树底下成群的野猪四处奔逃。
“呜呜!”钉子惊慌的发着抖,它还不会说话,完全是一只野生的小恶魔。
“哈哈,我现在也是贵族了!”菲勒锡斯在树上高兴的收着绳子说。
被菲勒锡斯救下来的哥布林慌乱地挣扎着,试图挣脱菲勒锡斯的绳套。实际上它根本不需要挣脱,当树下的野猪都四散而去以后,菲勒锡斯跳下树,很熟练地将绳子解开来,把惊慌失措的哥布林丢在地上。
“你现在叫做钉子!”菲勒锡斯用蹩脚的古恶魔魔语对着正准备逃跑的哥布林说了几遍他家的地址,然后用巨魔语又说了一遍。他现在正在学巨魔语,眼下此举也纯属卖弄,虽然是对牛弹琴,但多少能得到点儿自豪感。
撇下钉子,他往家的方向走去。他的家在督镇西南墙的墙脚下,旁边是一座容纳了三十多人的小坟墓。他一生都生活在这里。他皮肤苍白,脸颊消瘦,个子矮小,棕色卷曲的长头发杂乱地交织在他的头上。他的鼻梁有点扁平,鼻头向上面翘着一些。他的嘴唇干裂,但是嘴角总是向上翘着,带着微笑,给人和蔼可亲的感觉。他眼神里面透着淡淡的悲哀,但是被坚强的表情掩盖着,他脸上的雀斑和红色的瞳孔也在向看着他的人宣称自己的乐观和刻苦的精神。
他喜欢他的家,也喜欢督镇。这个乌瑟克雷南部最大的城镇建于一百三十多年之前,坐落在格雷夫塞郡东南部,是赫瑞法尔最重要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之一。这里的环境相比大陆深处要惬意得多,除了春秋两季常有剧烈的暴风光临,一年中的每一天都能够享受到日夜的更替和略为稀疏的阳光,也有些树木和动物在这里生长。这使得督镇的生活环境变得弥足珍贵,所以这里聚集着大量的影族人——赫瑞法尔地位最崇高的族人之一。
第一纪47年5月
菲勒锡斯.萨博带着“钉子”——他的哥布林——四处闲逛。“钉子”看上去不到九岁的样子,和普通的哥布林没什么不同——同样的大脑袋、小个子、奇大无比的黑眼睛和长满獠牙的嘴。它的脖子上没有项圈,身上也没有伤痕,很难看出它是菲勒锡斯“仆人”。它心甘情愿地跟着菲勒锡斯在督镇的郊外悠闲的晃悠,不时四处打量打量,偶尔捡起地上的某些不知名的碎屑放到嘴里,然后呸呸地一股脑全都吐出来,干咳几下。这个时候菲勒锡斯总会皱皱眉头,然后大声说:“我看你是永远也改不了乱捡东西的毛病了。”
“不能捡东西,小人还能干点啥别的呢?”钉子谦卑的回答。
“老师说的对,永远也别想把野猪养成飞龙。”菲勒锡斯边走边说,然后笑笑。
听到“野猪”两个字,钉子吓的打了一个冷颤。若不是因为菲勒锡斯出手相救,钉子的尸体可能正挂在某只针毛野猪的长牙上面。那是不久之前,不到九岁的钉子一个人跑出洞来寻找食物,不过它运气实在太差了,它的洞口正被一大群路过针毛野猪霸占着。这些容易受到惊吓的大型野兽对于钉子来说简直就是噩梦,它们尖利的棕黑色长毛、巨硕的体型、鼻子旁边的两颗长牙随时能够要了钉子的命。事实上,就在钉子出现在这些野兽中央的时候,看到恶魔(哥布林是实打实的恶魔)出现的这些野猪就开始四散狂奔。而钉子——刚好站在一群对它冲来的野猪面前,为首的那只雄猪好像比其他的野猪更巨大,牙齿更锋利,速度更快。
此时的菲勒锡斯正在钉子头上一棵树上面埋伏,事实上这些野猪本来就是菲勒锡斯的猎物,他当然也料不到一只哥布林会在这个时候跑出来胡闹。
菲勒锡斯的目标马上转移到钉子头上。根据赫瑞法尔的法律,一只哥布林如果被其他夜族人救了一命,那么这只哥布林和它子孙就要永远属于它的救命恩人。当然了,拥有个奴仆伺候自然要好的多。
菲勒锡斯是督镇的一个普通少年,与这个时代很多的同龄人一样——他也是一个孤儿。他对自己的身世所知寥寥,仅知道自己的名字是由父母所赐;他从小便独来独往,朋友很少,更别提奴仆了。所以——菲勒锡斯想都没想,抓起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挂着一只铜钩子,他就是靠这根绳子爬的树),把绳子的末端系成一个圈儿,然后轻轻一甩,套住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钉子,把它提了起来,任由树底下成群的野猪四处奔逃。
“呜呜!”钉子惊慌的发着抖,它还不会说话,完全是一只野生的小恶魔。
“哈哈,我现在也是贵族了!”菲勒锡斯在树上高兴的收着绳子说。
被菲勒锡斯救下来的哥布林慌乱地挣扎着,试图挣脱菲勒锡斯的绳套。实际上它根本不需要挣脱,当树下的野猪都四散而去以后,菲勒锡斯跳下树,很熟练地将绳子解开来,把惊慌失措的哥布林丢在地上。
“你现在叫做钉子!”菲勒锡斯用蹩脚的古恶魔魔语对着正准备逃跑的哥布林说了几遍他家的地址,然后用巨魔语又说了一遍。他现在正在学巨魔语,眼下此举也纯属卖弄,虽然是对牛弹琴,但多少能得到点儿自豪感。
撇下钉子,他往家的方向走去。他的家在督镇西南墙的墙脚下,旁边是一座容纳了三十多人的小坟墓。他一生都生活在这里。他皮肤苍白,脸颊消瘦,个子矮小,棕色卷曲的长头发杂乱地交织在他的头上。他的鼻梁有点扁平,鼻头向上面翘着一些。他的嘴唇干裂,但是嘴角总是向上翘着,带着微笑,给人和蔼可亲的感觉。他眼神里面透着淡淡的悲哀,但是被坚强的表情掩盖着,他脸上的雀斑和红色的瞳孔也在向看着他的人宣称自己的乐观和刻苦的精神。
他喜欢他的家,也喜欢督镇。这个乌瑟克雷南部最大的城镇建于一百三十多年之前,坐落在格雷夫塞郡东南部,是赫瑞法尔最重要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之一。这里的环境相比大陆深处要惬意得多,除了春秋两季常有剧烈的暴风光临,一年中的每一天都能够享受到日夜的更替和略为稀疏的阳光,也有些树木和动物在这里生长。这使得督镇的生活环境变得弥足珍贵,所以这里聚集着大量的影族人——赫瑞法尔地位最崇高的族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