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归乡,得知村子在几乎被夷平重建之后再起高楼。我沉默地走遍每条巷,看这人世几载新雪旧房。却看那水塘里,满是我儿时的模样,这老村呼吸百年风霜。不知怎的,颇有感慨。
当我回到彼时的旧屋,却早已变成热闹非凡的店面。看着牵着我小指的孩子,我打算小酌一杯来感念感念当年那“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蹉跎故事。
彼时,我还是一方小小书店家的女儿。每每翻看几本闲书帮着打打下手打发日子,却也是逍遥自在。因卖的书上到天文地理哲学养生,下到你侬我侬绝本春宫,却也是交了许多忍者朋友。
还记得那是一个十分明朗的艳阳天,我在店门口去张贴自来也先生的最新亲热天堂宣传海报,海报的卷角不甚乖巧,我抹了一手糨糊也没能将它制服。在我和它比试了不知多少回合之后我放弃了把它捋平,这卷角如此难缠我只当它同我是一样的放荡不羁。是以,我还在看着海报感慨,这阳光甚好,打在这艳女郎的身上倒是把这女郎的肤色衬了一衬。
这亲热天堂才刚刚上架便是热销,我这不怎么七窍不怎么玲珑的一颗心甚是欢喜。看着前来买书的人们,那海报的不平整我便胸怀宽广的无视了。我正高兴,外头却传来一声不经意却又隐隐经意的一声轻哼,在此时此景下看来却是经意的。
呔!竟有人轻视此神作!我将将回头准备同他理论的话在看清来者眉目之后竟这么生生的吞了下去。是又惊艳了一把,忍不住搜肠刮肚的想形容一下他的美貌,呜呼,书到用时方恨少,叹一声,长得真他娘的好。在我惊叹之余,这位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并带有一丝丝不羁的翩翩俊秀佳人已将海报抚平。
“糨糊少了些”
便离去。
彼时我如被雷神当头一击,只觉是误会了那少年一颗敢爱不敢表露的傲娇心。但我并不知其实人家当时只是有一丢丢强迫并无我认为的那些黄暴,呜呼。
是了,这便是我与佐助的第一次见面。
那日之后我便生成了要将其美貌据为己有的念头,但我如斯轰轰烈烈天地为之变色的梦想不被理解,觉得很失落。梦想家都是寂寞的,好比幼时,我每日与巷口的小黑狗倾吐心事,坚持认为有天它会心甘情愿陪我去散步,并且听我指挥咬隔壁酒馆的儿子村上小强。而鸣人认为我此举甚傻,他不懂我。
虽然小黑狗后来流浪去了,但我相信它心里装着我。
之后我实实在在干过很多的蠢事,那时我得知佐助隶属第七班成员,便一头热的托在暗部工作的好友村上小强给佐助送些酸溜溜的情书,并带有一株红艳艳的玫瑰,这些情话我觉得甚能表达我一颗血淋淋的真心,譬如“思君甚然日日欢喜,同君天长地久之心天地可鉴,想同君做一对恩爱鸳鸯…”等等,强哥看过只做呕状说我真真肉麻。约莫过了半月这情书也送了二十来封,可这佐助却是什么回复都没有。
当时却也只是觉得他害羞,定是看了我的那些情书偷偷在欢喜。可今日看来强哥当时说我“脸皮忒厚人家眼里的一粒沙其实都做不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后来才得知佐助确实收到了二十多个纸条并一束玫瑰,但因紧急任务回来时那些纸条已不见,只剩一束枯掉的玫瑰散在信箱中。
而后我又觉得每日送一个红彤彤的西红柿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强哥因出任务让我稍等几日再帮我送出,我便等了几日。眼看着西红柿从一个变成了一篮我便再也等不了了,我揣着一颗扑通扑通的心就杀向了佐助家,走在路上却没了勇气,正当我犹豫再三到底要不要这么赤裸裸的去表白我的一颗真心时,不知什么物什生生撞了我一下,黑呼呼一个接一个。稳了稳身形看着滚了一地并被踩的稀稀烂烂的西红柿,我不禁肉疼,好像这西红柿就是我的一颗心。
之后我便弃了送什么物件讨他欢心,我本着绝不放弃的伟大精神每日想着同佐助来一个美丽的邂逅,我想最好是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路上行人稀稀散散,我们一个在街那头一个在街这头,迎着最后的阳光向彼此走去,甚是美好甚是浪漫。
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却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不是夕阳没有行人,我在这他在那,但我们没有向彼此走去,一点都不美好一点都不浪漫。看着樱发姑娘紧抱着他的后背,不知怎得胸口竟生生扯了一扯。
月亮快看不到我了,显得格外难过。
之后我几日没有去店里,日日在强哥家店里伤情。我将打捞一场被淋湿的白日梦,并且要在里面壮烈的自尽。强哥递来三串团子,问我,
“半夜不睡觉非得去寻什么萤虫,纵使你说你头上的桃花最近开的甚艳,在我看来也不过是你闲书看多了在发梦,你…喜欢他什么?”
“你真烦,我要说几遍你才相信,我知道怎么做西红柿炒鸡蛋,我知道怎么做西红柿饼,我知道怎么做糖拌西红柿,但我就是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可能是荷尔蒙这种东西作祟,当时看着他去捋平海报我就有一种,啊就是他了的感觉。但思慕便是思慕了,我试着做一些事却是没有能成功的,啊就是西红柿烂掉那天,当时我只是有些沮丧。但这时我才觉得我们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缘分什么的也是没有的。”
总之,人与人之间生来就会互相排斥或互相喜欢,当被问及为什么喜欢或为什么讨厌时,往往得到的答案就是不清楚,不知道。
自伤情之后过了两年,彼时我已有了去游历各国长些见识争取写 出如自来也先生作品一样的好书的念头。这也许是我的新梦。
但人生到底要不要做梦,强哥也不知道。
离开村子前强哥让我去取他姨妈帮我做的斗篷以做备用,据说上面绣有一大朵白山茶我便原谅了他姨妈家远在村外。取了斗篷傍晚路过团子屋时瞧见了店内人们说说笑笑,我本欲离开,但在看见坐在角落那帽兜里熟悉的脸时我竟怔得忘了挪动脚步离开。不知怔了多久直到面前传来一句“你的衣服”我才回了神,现在站在我面前,白皙修长的手里拿着斗篷的人正是我思慕许久又伤情许久的佐助了,本清俊的脸如今又清俊了几分,橘色的光晕打在身上让人觉得一暖,但这胸口,又抽了一抽。
接过衣服道了声谢,他便走了。
“你…这些时日…好么…”
说完看着他越行越远的背影我便知他是没有听到了,抱着他碰过的斗篷我走在小巷,早已泪流满面我却不自知。
同强哥道别时我说,“以后得了机会同我在风里喝上两杯饮尽悲伤便是一件快事,无需理会我现下由外到内的纠结,以后的爱恨都会成为来日方长。”
此后,我便离了村子。
强哥常说这世上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最多就是伤心三五年少吃几碗饭失眠几个夜晚瘦几斤,过了十年八载另结新欢公谱爱曲生个儿子其乐融融了,谁还记得谁是谁。
我却从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放一放吧,你要相信,时间会给你答案。
再满一杯。
不觉中我已喝了许多,孩子也有了困意轻轻拽着我穿在身上的斗篷,衣袍已旧颜色非长久。我轻笑摸了摸她的头。
已过去六年时光,当初收留的这婴孩如今也在慢慢长大。六年,什么都没有改变,差不多该把这个称之为爱了吧。
“喝完这杯,我们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