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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夸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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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给X悦


1楼2015-08-02 09:44回复
    2006年封闭时期结束后的暑假,我中考成绩一般,心情沉重。二蛋在家附近读初中,不幸因为学制得读初四。我啥事没有,吃完睡,睡起来去网吧,优越感陡生。冯飘飘,也就是瓢爷,那时和小时候一样热爱捣蛋。在我不在场阻拦的情况下,带着近墨者黑的二蛋星期六晚上砸教室玻璃往出来拿作业,甚至于吃麻辣烫嫌人家服务态度不好,也要商议找个晚上把他们家玻璃砸了。——后来那个“赵记麻辣烫”确乎砸没砸,我不在场,也不能确认。
    冯飘飘的父亲李院长,当时已经把家搬到了更高贵的二蛋家附近,确认了上流社会的地位。他们俩作为邻居,在自行车和两条腿的年代里无疑在一起玩的时间更多。那个暑假,本来我以为基本上只剩自己一个人。
    然而在某天等二蛋下了晚自习去找他的时候,我竟蓦然看到了心爱的虹虹。
    那天晚上回家后我依旧骑着那床被子,搂着600块钱砍到400块钱的MP3。距离嫁娶还有十多年的我为“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连哭带笑。
    只是当时我想象不到,那个夏天结束后再次见到她,已经是2011年的春节。


    4楼2015-08-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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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结束,面前是一个之前没来过的地方,叫包头市东河区。
      在去高中招生处的时候,副校长看了眼我的中考分数觉得略低,幸而当时素昧平生的高哥也就是高占华先生,一边“嘿嘿”地笑,一边盛赞这个分数,大约意思是因为我们那边题要难一些。总之,我赶了末班车,以一个近乎全靠运气的姿势,混进了火箭班。现在回想,大约就因为高哥的两声嘿嘿,让我在此生得以体验一次蓬生麻中的滋味。原来就连我这么一个人,也能在大家的影响下,得到进步。


      5楼2015-08-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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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河地区看上去有些陈旧,冬日里哈一口白气,满满的都是人间烟火。早上有一种叫作“焙子”的食物,大概是把面饼烙好了,从中间切成两层,夹上鸡蛋、火腿、咸菜。如果觉得干,还可以在饼中间,再浇一小勺汁。可惜我个人觉得太咸,并不喜欢。我比较喜欢当时小卖部里那种不加咸菜的。那时我就饭量惊人,别人夹一根烤肠,我夹两根。再后来,愈加发现味道鲜美,开始夹三根乃至于四根。
        浮夸时期我风采依旧,与老东西一起喜欢上了别的班的语文老师。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别的班”的语文老师。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眼神憔悴而忧郁,一时朱颜。与之对比,我们和一班的语文老师才华横溢,谈心大法如臻化境,却是一条虎步河东的西北大汉。
        那位漂亮老师并不高,但据说其实很凶恶,她们班的同学跟我哭诉他们几兄弟在办公室被喷得一无是处,欲哭无泪。对此我总是很怀疑,因为我们在见到她鞠躬问好的时候,她微微一笑,每每让我和老东西如沐春风,如饮美酒,不觉自醉。后来她与同届的另一位语文老师结婚,有了封闭时期的经验,我云淡风轻,“见得多了”。只是听闻有时候他们会发生争吵,现在想来,他们也就跟现在的我一般年纪,可能还未能真正学会如何爱别人。
        在浮夸时期的第三年,我摇身一变放弃了老庄,成为了一个“负责任的语文科代表”。一个太阳已经落下大半的春天的傍晚,我因为一个小问题和同桌发生了争执,遂去办公室请教。我们的语文老师,也就是老温恰好不在,同办公室只剩下将近秃顶的马老爷爷和这位漂亮老师。我一个变向,紧接着一个漂亮的加速晃过了马老师,在她面前停下,问道:“老师,《上邪》这段话,原话怎么背我忘了,请教我一教。”
        当时她可能正一脸怒气地改班里的作业还是什么,但在我的回忆中,却像东河槽里的水一样恬静。晚霞落在她的睫毛上,弹起来无数金光灿灿的细末。她想了一下,说:“我给你写下来吧,你自己回去记。”
        她的字不比老温般大开大阖,也不是常见的女性式的小家碧玉,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丝毫不会让人反感的丑。但无论如何,过去的几年包括今后的许多年,我依然会对《上邪》了然于胸,不会忘记。


        6楼2015-08-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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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化弄人,浮夸时期的开头我曾经给心爱的虹虹写过一封信。虽然那个时候我和她都有手机,但是自信于钢笔和纸张的我非要把挽回的希望寄于中国邮政。那封信我按照小学时老师传授的方法,用唾沫贴好邮票,再拿邮局的浆糊抹了一层又一层,平白加了不少重量。确认这封看上去像信模样的东西不会露怯之后,神圣地把它塞进了邮筒,然后石沉大海。
          我并不确定当时邮政有没有跟踪信件的功能,但正所谓“扳子手机,天生牛逼”,傻不拉几又死犟死犟的我,自以为我已尽力,剩下的交给天命。直到2011年再次见到心爱的虹虹,我才知道这封信竟然是第二年才寄到,中间真的是过了整整一年。想到浮夸时期那个蚊帐落身上都当作天塌的我,自然满纸都是酸味。虹虹看穿了一切,一脸坏笑:“要不然,我给你背一段罢!”


          14楼2015-08-0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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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结果就是,高二时我终于知道了成为一个长得丑的人渣是什么样的体验。


            17楼2015-08-0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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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夸时期中段我终于对一宿一宿地看激情小电影兴趣告一段落,比较神奇的是,那个网吧硬盘里居然存了很多部蓝光电影。在此之前由于封闭时期的管制我并没有看电影的习惯,连在土豆看视频都是高一的时候跟鹏鹏学的。终于有了机会,我在那段日子里补习了很多诸如《我是传奇》这种电影,还追了整整4季的《越狱》。此前对英语已经战略性放弃的我,恍然发现英文竟然是这么酷的一个东西。同样追该剧的苗大侠,因为要去美利坚英文水平当然跟我云泥之别,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探讨这部电视剧。重要原因在于她在那个时候已经展示出了小女生的那一面,所以探讨的过程中只听她一边开心地摇摆一边呼唤:“啊,米帅!”偶尔还热情地拍两下我的背,震得我肺部骨折,直到现在我只能靠连续不断地抽烟来维持自己的心肺功能。
              那个时候我们学校有两个食堂,因为东河地区回民众多,所以除了大食堂外还有个小型的清真食堂。大食堂的那个经理有着中年瘫痪式的胖,表情也跟着一并没有变化。小食堂的老板则是个大嗓门阿姨,我笑称这两位分别是萎哥的爸妈。也不知道真的是被父母抛弃还是因为什么,有一段时间的萎哥确实中午放学没地方吃饭,便和我一起去食堂。我问:“去你爸那里还是你妈那里?”萎哥道:“我爸那里!”我一摸兜,发现自己又忘带饭卡了,这时萎哥就一脸憨厚:“嘿嘿,我请你!”
              事实上萎哥并不算帅,却很有魅力。当时不懂,现在回忆大概是中产阶级出身的一种受过良好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谦谦君子的感觉。大学时他每回路过北京,都约我一起喝点酒,可惜他约我的那两年正是我恨不能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连王秃都不想见,因此连着高冷地拒绝了他两次。后来终于有一回见到了,好像是他跟他女朋友打算一起出国的前夕。那位姑娘圆圆的,很可爱,但眼神里都是不显山露水的智慧。对付这种看似少爷实则庄稼汉一般的老实人,一收拾一个准。


              19楼2015-08-0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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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夸时期中期我依然忙于想辙凸显自己,看不进书。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物理老奶奶会平地一声雷把我叫醒,众人都笑。而高哥则温柔许多,让旁边的人把我摇醒,看着半个红脸睡眼惺忪的我,半是自言自语:“不好好学习,你危(wai)险呀!”众人一方面喜欢他的口音,也跟着笑。事实上,我和高哥都来自鄂尔多斯,但口音多少是有区别的,因为很明显同学们大都能听懂高哥,却有点听不懂我。当然,共同点是我们两人都不怎么会说普通话。
                当时高哥讲课间隙,喜欢嘲讽一下数学课的学科带头人某老师。除此之外,他还喜欢旁征博引,拿隔壁一班的一两个同学来说事。一个郦言,一个常捷,一个任婷唯。前者数学屌炸,后两者又纷纷去了清华,很具代表性。然而高哥在提他们的时候立场却是飘忽不定的,有时候说他们“谁谁谁会这个题”让我们一片惊叹,有时候又以其中一个做引子,比如“谁谁谁那天问了我一个傻问题,他/她犯了如下XXX错误”。尤其任婷唯,在高哥的世界里,便是“扔挺崴”。
                其时我们班的学霸们已经让我应接不暇,所以未能及时多跟这几位学霸多作交流,所以记忆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比如在我的印象里,扔挺崴是个个头不高,语速很快,有点像小麻雀一样的姑娘。但是在另一部分印象里,她却是个笑起来爽朗无比的高个。
                本以为自己的浮夸与装逼已经进无可进,但事实上高个扔挺崴却促使我百尺竿头又进了一步。回想起来,那时候她还未增号,四肢俊美而修长,不施粉黛,才华横溢。我非常喜欢这位高个扔挺崴,却限于她当时仿佛已经有老汉,不敢轻举妄动。理性看来不确定该男盆友存在与否的头等大事应该是多方打听,但我并没有,而是开始陷入了自己一个人的胡思乱想。此时我突然发现自己并不知道追一个姑娘的方法论,因为此前但凡硬追最后都不可避免的陷入失败。


                20楼2015-08-0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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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班的边哥和我一个宿舍,且一同喜欢艾弗森。我向边哥问计,然而边哥在这件事情上却完全中立,大约是他和高个扔挺崴的男朋友关系也挺好,只是单纯地给我讲了一下两人好像是有那么点意思这一情况。走投无路下,我又找到了X日天,虽然没好到边哥的程度,但也顾不得这许多。X日天跟我说的是:“二人确实有此关系。”
                  这话让我心如死灰。只恨当时和侯哥并不熟,否则跟侯哥这种尽知世事且知无不言的兄弟扫听,也不会有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几年以后,我自己不服,梗着脖子问高个扔挺崴,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算了算时间,笑道:“那个时候并没有,那之后半年,才有的男朋友。”
                  按说对于我这种运气透支的人而言,这种阴差阳错早就习以为常,况且就算一念之间我提枪上马,未必会对最终结果有什么影响。但多年以后想起来,日天这种行为,多少让回忆变了些味道。


                  22楼2015-08-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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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侯哥,我和他彼时并不熟络,只知道他面色严峻,不苟言笑——至少在陌生人眼里如此。毕业后关系一日千里的真正原因是DotA,如你所知,你在生活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dota里几乎都有所体现。侯哥个不高,但为人仗义,豪气干云。需要补充的是,这里的豪气干云并不是动辄仰脖子干白酒拍桌子骂娘,而是一种“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屌劲儿。当然了,极少数情况下侯哥会露出这一面,平时还是和我“总角之宴,言笑晏晏”的。虽然用词可能都不当,但大约就是这个意思。
                    关于浮夸时期侯哥本人的故事,当时一颗红心向高个扔挺崴的我无暇过问,就先不提。
                    我们学校每年都会在附近的一个城乡结合部式的剧院搞一台文艺晚会,两回我都没能混到一个相对露脸一些的位置。高一时班里两个演出,其一是无可厚非的大合唱,曲目我早已忘记,只记得老师要求所有人都得涂个红脸蛋蛋。 现在有了点姿势水平以后,才知道那个简陋的妆容在舞台上怎么说也比没有看上去更自然一些,当时却完全不以为然。老师给我画上后,我扭头就一把抹掉,再涂,我也再抹。如是几番,老师一边生气一边让我自生自灭。翻老照片,大家都白里透红,就我一人面色惨白,表情突兀。——其二是一个全是女孩子组成的民族舞,我无缘参加。


                    23楼2015-08-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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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那个秋冬我听了很多各式各样的情歌,在高个扔挺崴这件事上总归是选择了放弃他娘。那时候发现自己的浮夸对时局并不能起到什么影响之后我多少开始有一些收敛,重要的表现在于说话语调、走路姿势趋于正常,甚至也不再在教室里唱歌,转移到了宿舍。那时我们学校住校人少,所以男女都住在一个楼里面,只是楼层不同,上楼也分走两边楼梯。初来时我走错过一次,被宿管阿姨追住拽了下来,我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两边的姑娘看我时眼神异样。总之在有所收敛后的那段时间,我晚上有时还会唱几句,虽然在舍友的抱怨下转移到了阳台。其时毕竟还是高中,大家多少会有些无聊,偶尔楼上的几位不知名的姑娘还会给我掌声鼓励一回。
                      浮夸时期的我虽然在某些特定的层面上已经多少不再那么懵懂,但事实上前一时期,也就是封闭时期的畸形环境给我加歪了技能树。换言之,我虽然心性恶劣、爱耍流氓,但却连带女孩子吃东西的经验都未曾有过。回想起来,我人生的处女二人用餐,是跟小妤一起完成的。
                      小妤本身很娇小,笑容甜美,却来自于赛亚人的故乡萨拉齐。她的拳脚大约在高一时我见到她的第二面就已经得以体会,原来赛亚人还有着不拿外人当外人的传统。后来关系越来越好,她不再动辄上手,只是我的膝盖积水却积重难返,至今未愈。和她一起游荡整个包一中周围方圆二里开拓视野已经是高二或者高三,总归已经文理分科,她从别的班到了另一个别的班。起初为什么会相约一起去吃饭,我咨询了小妤,她也根本记不起来。考虑到那时我对男女单独吃饭这件事毫无经验,一定是异常害羞且矜持,那么可以想象自习室装相结束后,小妤拿下耳塞,拍着我的肩膀:“走,我带你吃饭去罢!”
                      高二下半年开始我因为跟着小妤吃了不少夜草,体重也开始以可见的速度增长。边哥摸着我的肚子,叹道:“以前还看不见,现在已经大约五个月了。”我照着镜子里的自己,不以为意,继续跟在小妤后面四处觅食。


                      25楼2015-08-0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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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夸时期我既然要展示自己爱好广泛,不可避免地就要关注一项体育运动。受同宿舍篮球队大个儿的影响,我选择了篮球。宿舍里我和边哥喜欢艾弗森,小米喜欢蜗壳,大个儿喜欢KG。夜深人静,大个儿开坛布道,给我们科普了无数关于NBA的知识。后来我不满足于他的讲座,开始主动购买杂志、观看比赛,只恨当时没有电视无法看直播,只能在中午去一个叫做“食宿班”的民房改造食堂里吃东西的时候,看个比赛结尾。十几分钟结束,意犹未尽,回来抱着杂志和报纸细细品评,强行分析。这一方面大个儿对我影响深刻,不仅仅让我和他一样爱上了三分球,还和他一起深深爱上了地球另一面一支叫凯尔特人的球队。
                        平心而论,将来如果有个儿子,在他青春期的时候我一定要跟他说清楚,如果你篮球打得不怎么样的话仅仅爱好对吸引女孩子而言并无用处。——当然,我还是非常支持你去了解去喜欢,因为这个运动确实很有意思。
                        07年夏天我已经多少有些崩溃,学习依旧完蛋,感情一塌糊涂,就连喜欢的篮球都丝毫看不见希望:艾弗森转会丹佛,黄金双枪战斗力还不如一杆AK,凯尔特人则成了东部区数一数二的鱼腩。但之后发生了变化,安吉变魔术一般的交易陆续给凯尔特人搞来了雷·阿伦和KG。知道这个消息的大个儿无疑是幸福的,毕竟他最喜欢的球员来到了最喜欢的球队,为此他买了一件Boston.KG的球衣。就我而言,也是幸福的,只是我幸福的唯一原因在于我凯要雄起,为此我跟风也买了一件Boston.Allen的球衣。那一年秋天,我凯横扫联盟、大杀四方,19连胜期间我和大个儿都不怎么能看到比赛,但一回到宿舍我连烟都顾不上抽便和他抢来边哥刚买的报纸关注前方战报。
                        那一把火并未烧尽,2008年夏天是完美的。当众人都在期待北京奥运会时,我却往返于食宿班、报亭、宿舍。那年我凯不仅杀入决赛,对手还是之前同样沦为鱼腩但和我凯一直在争历史第一球队的宿敌湖人。——当然关键的是,我凯还赢了。其时我还在上课,不能及时看到比赛,回到宿舍大个儿咧着嘴笑,我们俩一起哈哈哈了大约五分钟。那个夏天我们是幸福的,恨不能冲下楼去拥抱每一个看到的人。学习好坏,能不能找着高个扔挺崴早已抛却脑后,只是单纯达到了生命的大和谐。


                        27楼2015-08-0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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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意渐浓,我的烟瘾也莫名加重,床头的脸盆里已经几乎要被堆满。个低和龙龙受不了烟味,却并没好意思向我提出(当然那时我也不理解烟味会什么大不了),只是默默搬了出去。高考渐近,强子压力陡增也学我开始重拾起烟火缓解。不久新住进来两条大汉,睡我对头的老张喜欢说话,与之对应睡我上铺的老朱则沉默寡言,蹬着牛眼,让人不敢接近。
                          彼时王坏鱼打球动作花哨,细节又很精细,经常要教我打篮球。在被我拒绝后他背上书包和我一同走进自习室枯坐。不过那时我莫名在学习上多少开了窍,即便枯坐一个小时至少也能解出半道题目,与此同时王坏鱼则百无聊赖,抓耳挠腮。时而扣扣头发,时而扣扣腚。
                          那天下午我和他在球场单挑完,以血崩的战绩灰头土脸返回自习室。坐下好久,他依旧未能找到舒服的姿势,两腿抖个不停。我抬头低声骂他:“别你妈抖了!”
                          然而抬头我就愣住了,发现他旁边却分明多了另一条王坏鱼。
                          当然时隔多年很有可能是我的记忆又一次出现了问题。仔细想来,他当时已经跑到大约离我五米左右的另一个书桌旁,扯了个板凳挤在别人身边,猫着腰,听我叫他名字露出一如既往猥琐的笑。然而他旁边的另一个王坏鱼,抬头看了我一眼。
                          那位王坏鱼姑娘,平心而论我连长什么样也记不起来,因为我的记忆又发现其时她是坐在我后面的,所以我不能一直扭过头,一边盯着人家一边装自己是狼顾之鬼。但可以肯定的是,初冬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像丝帛。而她整个人又感觉如此妥帖,几乎要融在这光晕里,连外面的落叶都变成了金色。当时我出于装逼的需要,看了几本村上春树,却根本不能体会他眼中的那个世界。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明白了其中一句:“十月一个温暖的下午,我遇见了百分之百的王坏鱼。”


                          29楼2015-08-0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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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在出去抽烟的间隙,我向王坏鱼打听关于王坏鱼的一些消息。他笑道:“好,好。”我问:“计将安出?”他还是笑:“好,好!”
                            意识到他是个猪队友之后,我才恍然想起来老张跟老朱也都和她一个班,于是回宿舍广开言路,打探情况。老张劝阻道:“还是不要了吧,我感觉这事很难。”老朱瞪眼附和:“是啊,你看看你这条件。啊不是,我的意思是这都高三了啊。”当时我天天晚上举哑铃,臂力惊人,老张最终在淫威之下给了我她的号码。有了浮夸时期之前生憋一年的经验,我过正矫枉,直接发短信问:“我来自三年二班(嘻嘻还真是这个班),我叫郑灭土,我想和你困觉。”
                            郑灭土,卒。


                            30楼2015-08-0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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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表白是胜利后的号角”这一道理,那时却不这么认为。况且平心而论实在是过于喜欢,觉得自己总归还是有抢救的必要。于是我拿出封闭时期般的厚脸皮,看书之余,发发短信,吹吹牛逼,偶尔还夹杂这一两句“我们困觉吧”。那时那个手机我印象深刻,大诺基亚5700,底部转一下当MP4。即便那个功能并无卵用,我却乐此不疲。此外,该手机手感上佳,在这台手机上我发短信飞快,APM直逼500。
                              王坏鱼在浮夸时期里,大高个,大长腿,大巴掌,发色奇异。说奇异是因为我并未继承我妈当年的理发手艺,对于头发的颜色知之甚少,大体而言介于棕色和金色之间,据说还是天生的。她有时突发奇想,会在我上晚自习的时候发来短信:“去吹风吧!”我说好,毕竟我如前所说,是个皮卡开到一百四的男子,见过世面。当然我不曾想到会有人把电动车骑到八十迈,风驰电掣。当时我坐在后座,嘴脸都被吹变了形,也不见她给我准备个头盔。事实上到了河边的时候速度就减缓至不到六十,与风速基本达到了矢量的一致,这时我便感觉“清风徐来”。她回头看到我张皇的样子,不由笑出声。
                              关于那辆不知名的黑科技电动车,需要补充的是在它高速行驶过程中我并不好做出搂着车主腰这种行为,只得面色狰狞,正襟危坐。两旁的街和人群由清晰逐渐模糊,最后在夜色下变成了无数道色彩斑斓的线,像时光。


                              31楼2015-08-0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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