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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公子意如何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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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她叫林欢颜,但这世间从来就没有过林欢颜。
那不过是杀手朱心为执行任务分裂出的意识。却不想这次,那个意识失去了控制。
“小师父,其实我不是一个人……当然,也不是一只鬼!那么,你嫌弃我吗?”
心底揣着面大鼓望他,但答案总不如人意。也是,初见至今,他对她哪有过不嫌弃呢?心寒片刻,她继续死缠烂打,而他不耐般转身,唇角却微扬。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懂表达,易吹冷人心,看起来并不值得被爱。
却也正是如此,偶尔生动一回才更显得难得可爱。
——细水相欢早,夜月松花隔。绛蜡书纸在,公子意如何?
——吾意,甚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8-12 15:04回复
    楔子:
    遥远的时光深处,曾有过这样一个朝代,它并未被正史载入,唯不辨端倪的野史里存着几点零星笔墨,几个破碎片段,似是在向大家轻诉着那段传说。
    可即便如此,那片段中的一句话却是家喻户晓,说的是,“世间风云,与之相比,不足一提。阅尽千载,乾元之后,再无传奇。”
    鲜为人知的一段历史,我却清楚,简直让人得意到脚趾头都翘起来。
    然而这次我要说的并非家国,仅是一段感情。
    只是恰巧,那段感情的主人公,便是传说中那个一手创建乾元盛世,冷血冷情的绝世帝王——即墨清。而这个故事,该是始于乾元未建,大覃灭亡之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8-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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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初相见】
      大覃三十六年春,万物回暖,一场战争刚刚结束,还没给人喘口气的时间,皇城里的一桩大案又勾得人心惶惶。
      往常最重气派的荣王府如今放眼只见满目缟素,说来,那世子死得怪蹊跷,连王府中人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外边却有传言讲,杀死小侯爷的人是来自林家堡。
      须知江湖与朝堂几乎从无交集,可这次的事,一边扯上了江湖中最负盛名的林家堡,一边牵连着荣王爷最疼爱的世子,倒真叫人难得不去注意。
      长街之上,路边摊贩无几,并不热闹繁华,许是流年不利是非多,这才少人行。
      即墨清想着这桩案子,不自觉摩挲着指环,眉头微皱若有所思。
      可就是这时……
      “我的坠子!”
      那声音几分娇俏,几分急切,从身后传来,即墨于是微顿回头。
      女子一身水绿衣裙,眼底满满都是焦急的颜色,紧紧盯着那小黑狗,步子迈的飞快,带了几分小女孩的天真莽撞。
      小黑狗腿短,跑得却快,一溜烟就跑到即墨清脚边,他本不愿管,但它居然冲着他的小腿撞上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8-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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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文很棒@茜纱若梦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8-1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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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可狼狈?】
          都说感情里最刻骨的是初相见,可对于如今的即墨清而言,那不过是平常生活里极为普通的一日中的一个小片段,不值得放在心上。于是他不消几日便忘了个干净。
          天气是难以捉摸的东西,和人心因果命运一样,说变就变。
          天色阴阴,街上行人少,酒楼却和往日一样热闹。也不知道是关心时事的人都不喝酒,还是酒楼里的人都不关心时事。不对……要说全不关心么,也不尽然。
          “哦,竟是出了这样的事么?”劲装男子唇边含笑,饮尽的酒杯在他手中打了个转才被放下,“难怪近来这般热闹,是出好戏。”
          “把这些事情当戏看,唯你而已。”
          清冽的声音,如水如醇酒,顺着声音望去,那是一个容貌极为出众的男子,从眼角眉梢到下颌的线条都极为柔和,甚至柔和到了阴柔的地步。但不知怎的,就算这样,那男子给人的感觉却是利,寒风一样凛冽,或许,是因为他有着那样一双眼睛。
          劲装男子连连摆手:“小侯爷这句话可说不得!常言隔墙有耳,万一被人听见再传出去惹了什么麻烦,老爹还不……”说着,他将手做刀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比完又笑笑,挤挤眼压低声音,“再说了,谁不把这件事当戏看的?别人只是没直接讲出来而已。”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8-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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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清勾唇,带出一个极轻的笑:“既知隔墙有耳,便更该明白谨言慎行,免得祸从口出。”
            “嗯,甚是,甚是。”念着,宋歌复又给自己斟了杯酒,忽然换上了无辜表情,“所以我方才是讲了什么吗?在下难道不是一直在与小侯爷谈论天气,小侯爷怎的忽然说了这般话,叫人惶恐!”
            若论装傻充愣脸皮厚,宋歌是绝不会输过谁的,却除了……
            即墨清淡定举杯:“却不知,本侯方才,又说了什么?”
            除了某个道貌岸然的家伙。
            靠近门口的地方猫着一个女子,腰间玉坠一晃一晃,正探着脑袋往里边看。
            本来不过一个偶遇,可不知怎的,那个人的脸这几天老往她梦里跑,真叫人觉得奇怪,而且不是一般二般的奇怪。其实怪就怪吧,左右就一面之缘,不多时便该忘了,然可巧不巧,方才她出来正正看到这个男子,脑袋一蒙,腿脚不自觉便跟上来……
            小二见门口女子一副奇怪模样,又不似来吃饭的,于是便准备赶人。但也不晓得是天意还是天意吧,他这厢刚走过去还没开口,楼上却忽然传出吵架声,不多时从天而降一壶茶水将那女子泼个正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8-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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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一愣,抬头,又是一愣,低头。良久睁了一双圆圆的眼睛望向他:“我是被泼着了?”
              小二哥一时哑口,只得点头:“泼着了,泼得极准极准。”
              “可狼狈?”
              小二哥是个实诚人:“咳……若姑娘头顶上没有茶叶渣子、今日穿的不是白衣裳、那茶又不是红茶,或许便不会……咳,便不狼狈了。”
              于是女子眼睛睁得更大,涌上满脸悲愤,深深朝店里望了一眼,捂着脸旋身快步离去。
              即墨清未曾注意门口动静,倒是宋歌,看完嗤一声转回身子。
              “笑什么?”
              宋歌耸耸肩:“小事而已,侯爷不会感兴趣的。”
              宋歌出身武将宋家,宋老将军数十年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圣上封其勋国公之位,并且定下世袭罔替。意思是,只要宋家没有绝后,勋国公一位永远属于这一家,别人无法取代。
              “嘿,”宋歌闲闲,曲着手指敲桌子,声音低低,“荣王爷和三皇子一向不和,你掺这一脚,若没掺和的好,只怕是……”
              “正因为荣王与三皇子不睦,我才要插这一脚,虽然有些事情不做也没什么,但若做了,却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宋歌眼睛一转:“哟,你这是给三皇子送礼呢?所以你今日找我来,是为了这件事?”
              即墨清一笑,刚想说什么,却在余光瞥到窗外身影的时候顿住,于是眸色一暗。
              既然这个人在这里,那谈什么都是诸事不宜。
              思及至此,他淡定否认:“今日找你,只为喝酒,不谈别的。”
              两人相识许久,不过一个眼神,宋歌便了然,于是不再讲这些,只嘻嘻哈哈将话题带过。说是喝酒谈天,但因有所顾忌,这一顿酒吃得特别快,菜还没上齐两人便已经分开。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8-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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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楼楼加油哟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8-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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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又是她】
                  酒罢散去,即墨清与宋歌分开,但那个跟着他的人却没有就此离开,反是一直隐藏行踪于后。那个人隐藏得很好,混迹人群中没有半分显眼突兀,若不是即墨清生性警惕,根本不会发现,若是他记性差些,那便是发现也无处可查。
                  然而不巧,他的记性好得很。他记得这个人,自己见过一次,是去年夏狩的时候,那人跟在三皇子身侧,为他递过一支箭。
                  挑眉,即墨清笑笑,这样说来,三皇子果然还是不信他。不过也无所谓,这么多年生活在明里暗里的监视下面,早习惯了,而且,总归那个人也查不出来什么。
                  与其烦心这个,还不如想想这桩案子。荣王府放出话来,但凡有人能解此案,找出凶手,必有重酬。即墨清不在乎什么重酬,他把这当一个契机。
                  虽是交易,但要对方完全放心,也得显示出来一些诚意。
                  不过那林家堡……
                  即墨清的眸底闪过一抹华光,很快又湮没在笑意里。做得太多若被发现也容易招人顾忌,便将它先搁置着,日后再说不迟。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8-1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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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石店中,即墨清轻抚一块上等的玉石料,他的手指纤长,动作很轻,仿佛这双手天生就该做些文雅事情,不该沾染半点血腥。
                    “包起来吧。”
                    掌柜满脸堆笑,哈着腰点头:“侯爷可是待会儿派人来取?”
                    即墨清想了想,勾唇,一副慵懒做派,和市井纨绔比起来,除却多了几分贵气之外,好像没有半分差别。
                    “不必了,我现在带走。正好顺路去缓雨轩刻个章子。”
                    “好嘞~”
                    即墨清环视四周,店内装饰雅致,但真正的好玉并不多,甚至他刚刚挑中的那一块也不算顶好的。但他喜欢玉石,也许因为父亲去世,给他留下唯一的东西就是一枚玉指环,所以,在潜意识里,即墨清总觉得这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
                    皇城子弟大多喜欢玩玉,但不过是图个乐,附庸风雅罢了。
                    今日的太阳很大,刺得人眼睛疼,拎着包好的玉料走在街上,他的步子放得慢,散步一般闲适。正是这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人跑得很快,一路上似乎撞到不少人,即墨清刚刚准备往旁边让开,却在这时候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别跑!喂,站住!抓贼啊——”
                    是昨日的那个女子。
                    确认之后,即墨清一顿,却仍是向旁边侧身让过,他最不喜欢管的就是闲事,除非那件闲事是有意义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8-1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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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我叫欢颜,林欢颜】
                      因缘这种东西,信命的叫它做注定,不信命的叫它做巧合。可不管怎么个叫法,该发生的都会发生,很多东西由不得你不信。
                      就拿此刻来说,即墨清本不愿管,甚至都准备躲了开,但说巧不巧,那小贼本是准备往左边跑,即墨清想让开,退的偏偏也是左边……
                      不比前一日的小狗,这小贼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大活人,一个高高大大成年男子猛烈的一撞,足以将任何没有防备的人撞倒。可即墨清却只是退了一步便稳住,回身,他虚了虚眼,伸手便提着男子后领将他拎起来,男子一慌,手中玉坠就这样掉下去。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一接,转瞬间玉坠便落在即墨清的手里,可他手中的小物却摔在地上,盒子摔开,玉石料磕碎了几个小角。即墨清见状皱眉,那小贼或许也是知道这人不像看上去那般虚弱好惹,得空一溜烟便逃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08-13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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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起玉石料,即墨清随意看了一眼便拽在手里,转而望向那玉坠。
                        那坠子触手温润,一看便知是极好的玉料。
                        只是不得不说,前几天被小黑狗叼走,今日又被小贼顺走,这玉坠也是怪倒霉的。女子好不容易追上来,撑着膝盖大口喘气,眼都没抬人都没看便断断续续开口。
                        “谢,谢谢你啊,壮士,路见不平,侠肝义胆,你……”
                        欢颜好不容易撑起身子,在对上那张脸的时候,一个你字便卡在喉咙口,既惊且喜。
                        “你,你……又是你啊!”
                        即墨清脸色一沉,将玉坠塞到她手上转身便走。
                        见即墨清转身,欢颜步子飞快追上去,拽着玉坠一脸欢喜:“这位公子且留步,说来真是极巧,以前这玉坠我带在身上从未丢过,刚来这儿却丢了两次,且两次都遇见了你!简直是天意么……哎,公子怎么不做言语?哎呀我知道了,像你们这种侠士最喜冷厉清疏,这样才够得上一个风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不求回报的,可是……”
                        “好吵。”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08-1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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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吵。”
                          即墨清的面色无波,眸色却冰冷,周身散发出一种强大的气势,昭告着主人的不爽。
                          可欢颜却没看出来似的:“你愿意和我说话了!”说完觉得不对劲,欢颜想了想,“好吵……是在说我?”
                          即墨清望一眼拽着坠子抬着脸的女子,忽然一阵无力……
                          不论是皇室中人还是寻常官宦,哪个没点眼力见?可这个女子……似乎没有办法沟通。即墨清很不喜欢不懂看人眼色的人,不管是说话还是交流都很困难,让人心烦。
                          “等等等,等我一下……”
                          见男子不发一言却默默加快了步子,欢颜一把拽住他的袖子:“你帮了我两次,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哦,对了,我叫林欢颜,你可以叫我欢颜……嗯,我刚刚来这个地方,算起来你该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顺便再说一句谢谢。”
                          欢颜生得娇俏,性格虽然有些马虎张扬,但也张扬得讨喜,一如花开向阳,炽热而温暖。没有谁不喜欢温暖的阳光,除了冰块,因它一旦化了,就等于死了。
                          即墨清虽没有什么不喜欢与人接触的习惯,却也皱着眉抽回了手,满面不快。
                          这下子不用察言观色了,但凡有眼睛的人应该都能看出他的情绪,可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8-1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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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即墨清,就算感觉自己的理智要掉线,声音也还是维持得平静无波。
                            “只是,这位姑娘……”
                            “林欢颜,欢颜欢颜。”欢颜的眼睛很大,亮晶晶地望着他,声音里带了些许期待。
                            即墨清又是一阵无力:“林姑娘。我与你素不相识也没什么交情,虽然巧合之下遇见两次,但你也已经道过谢,这便足够了。若是无事,我想,你是否……”
                            “是否可以同你去喝一杯茶吗?”欢颜的眼神澄澈,“唔,如你所说,我们确然不过刚刚识得而已,虽然话本里都是这样写的,但……嗯,你看起来倒也不像坏人……”
                            即墨清一愣,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08-1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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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就算再怎么不善于观察,但这般明显的情绪和言语,不可能有人察觉不到,除非是装的。
                              欢颜自小在外长大,漂泊无依,十岁那年才回到林家堡,按说一个空降的大小姐最容易受到排挤,再怎么和睦的家族,只要稍稍大些,旁支多些,就难免有些说不得的事情。
                              但林欢颜却是在三年之内便在林家堡站稳脚跟,而那时,她尚年幼。
                              可是,这种感觉真好,不管是装傻逗他,还是就这样看着他。
                              正想着,欢颜抬眼,藏住眸底几分调皮,却在这时,男子眉头一紧……
                              他要发火了?她玩过火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8-1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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