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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陵:被扭曲的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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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陵:被扭曲的朱熹  


朱熹堪称流亡海外的先驱。五十多年中的不断丑化和扭曲,朱熹在他的故国似已无立足之地。而在海外,朱子学却正绚烂。钱穆、牟宗三、陈荣捷诸先生自不用多说,俺平日所见,欧美的土著们的朱子专著也越来越多了。若往前追溯,西方先贤莱布尼茨的思想受朱熹极大的影响,这向来被视作中西文化交流的一个美谈。在莱布尼茨死前一年,在《论中国哲学》中表达了他直到暮年仍然尊崇和向往中国的朱熹等理学家那种思想开放独立思考富有思辨的品格和崇尚理性的信念。斯宾诺莎和朱熹的关系,Brucc的书中有有趣的论述,而Graf的考证有些穿凿附会,简言之,过于夸大朱熹的伟大了。孟德斯鸠最著名的《论法的精神》是在中国留学生黄加略的协助下完成的,论者多由孟氏的《关于中国问题与黄先生对话》看出他受朱熹思想的影响。而伏尔泰推崇朱熹理学是“理性宗教”的楷模,是唯以德教人,“无需求助于神的启示”。狄德罗在《百科全书》中赞颂中国的儒教与理学,说它“只须以理性或真理,便可治国平天下。”霍尔巴赫在《社会体系》中称,在中国“伦理道德是一切具有理性的人的唯一宗教”,“欧洲的政策必须以中国为模范”。西方的启蒙者在朱熹那儿获得了精神源泉,中国的治国者却将朱熹立作大批判的靶子。俺只能说西方的先贤们瞎了眼,他们不明白革命与破坏,才是中国人的美德。  
  不想写朱子评论朱子行状这类的东东,没那个本事,而且这种迂腐的东西也不会有人看。只想把泼在朱熹身上的脏水略微清理一下。  
    
  1、朱熹和严蕊  
    
  这大概是朱熹在现代中国人心目中最有名的故事了。这不奇怪,中国人的八卦精神和八婆精神,向来是天下无双的。这个故事最早在洪迈的《夷坚志庚》中虚构:  
  台州官妓严蕊,尤有才思,而通书究达今古。唐与正为守,颇属目。朱元晦提举浙东,按部发其事,捕蕊下狱,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复押至会稽,再论决。蕊堕酷刑,而系乐籍如故。岳商鲫霖提点刑狱,因疏决至台,蕊陈状乞自便。岳令作词,应声口占云:“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在时,总是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即判从良。”  
  虚构之一:朱熹是那一年的七月二十三日到台州的,严蕊那时被唐仲友送到老家黄岩包养,八月上旬才由黄岩缉拿归案,八月十日唐的亲家、宰相王淮即将朱熹的停职。当时的记录都表明严蕊一直系狱在本州,由通判赵某问案,所谓“复押至会稽,再论决,蕊堕酷刑”,完全是扯淡。虚构之二:后来的词家已经考证的很明白,这首狗屁卜算子是高宣教所作,高是唐仲友的表弟,是一位喜爱乘坐高级轿马出入妓院的时尚青年。虚构之三:岳霖(岳飞之子,岳珂之父)从未作过浙东提刑。事实上岳霖和朱熹的私交非常好。朱熹的父亲因反对和议,遭秦桧贬斥而死,和岳霖可谓同仇敌忾。岳霖也信奉理学,他俩的政治理念和哲学信仰都接近。岳霖之女嫁陈俊卿之孙陈址,而陈址拜朱熹为师,在古代,这种关系是非常亲密的了。  
  事实是,那一年浙东大灾。因为此前朱熹在崇安县处理饥荒极有办法,并创立了社仓,在南康军任上也政绩斐然,宰相王淮虽然厌恶理学,仍觉得朱熹是处理大灾的理想人选,派他去赈灾。七月二十三日,朱熹巡行到台州,发现了宰相王淮庇护下的知州唐仲友的贪污王国。唐贪污的主要方法有两条,一是让税警交警衙役等多收钱收大钱,台州两年内有二千多民户破产,死于狱中百余人;二是公款充私,官家的库银就是他家的。唐仲友干的最有创新意义的一件事是官鸡勾结以残民,当时台州名妓严蕊、沈芳、王静、沈玉、张婵、朱妙等均被唐私下包养,而这些名妓又为虎作伥,恃宠残害小民。(关于名妓严蕊的伟大事迹,束景南教授考证的极详细。)呵呵,现代派的官和现代派的鸡,唐是一个贪官兼嫖客、文人又流氓的人物,在今日的中国似乎不难遇到。  



1楼2008-06-06 00:4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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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所谓的“人欲”就是私欲,就是不正当的、过分的要求,朱熹所主张的,是抑制饮食男女不正当的私欲。饮食男女如得其正,便是天理而非人欲(人之私欲)。人的欲求若无节制,便流入与天理相对的人欲中去了。陈荣捷引用了大量朱熹自己的说法来证明朱熹并不主张灭绝人欲。如《朱子语类》中“人心是此身有知觉有嗜欲者,如所谓‘我欲仁’,‘从心所欲’,‘性之欲也,感于物而动’,此岂能无? 但为外物诱而至于陷溺,则为害尔。......且以饮食言之,凡饥渴而欲得饮食以充其饱且足者,皆人心也。然必有义理存焉。有可以食,有不可食。......此道心之正也。”(《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在俺看来,朱熹说的“天理”,首先是主要是指自然、社会及人类个体思维的法则或规律。朱熹说:“盖天理者,心之本然,循之其心则公而且正。”何谓“心之本然”?他说:“盖此心本自如此广大,但为物欲隔塞,故其广大有亏;本自高明,但为物欲所累,故于高明有亏。”人们如果按照“天理”进行思维,亦即按照心灵本身固有的思维规律进行思维,则“心自广大”,即人心自能反映广大的客观世界,而且“高明”透亮,清楚无误。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为物欲所“蔽塞”所“系累”,那就不能按照“天理”,亦即不能按照“心之本然”,亦即不能按照思维规律进行思维,那就会走入邪门歪道。因此,所谓“心之本然”,就是按照思维规律进行思维,实际就是保持心的理性思维作用,既不为物欲所蒙蔽,亦不为感性知觉所干扰,从而能真正格物穷理,认识事物的规律或法则。这也是西方哲人们一再在朱熹的思想中看到的伟大之处。  
      “天理”,是大自然发展之规律,是社会伦理法则与道德规范,“人欲”是人类个体的欲望。在俺看来,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条普适的真理,在尽力破坏自然资源尽力破坏伦理道德的今日尤其难能可贵。虽然在这个社会,朱熹注定要被抛弃了。  
        
      4、朱熹与自然科学  
        
      今人多有把中国明清之际的愚昧与落后归因于朱熹的理学。其实这是无知者的想当然的谬论。  
      由于职业的关系,我更注意自然科学对一个国家的兴盛所起的作用。朱熹本人曾深入研究过自然科学,且很有成就。胡道静先生称,“朱熹是历史上一位有相当成就的自然科学家。”李约瑟对朱熹在自然科学方面的工作和成就也相当肯定的。他说:“朱熹是一位深入观察各种自然现象的人。”并对朱熹在解释雪花何以呈六角形时将雪花与太阴玄精石的比较予以高度评价,称之“预示了后来播云技术的发展”。李约瑟还认为“朱熹是第一个辨认出化石的人”,比西方早出四百多年。(《李约瑟文集》)  
      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中,以罕见的篇幅来讨论朱熹的科学思想。究其原因,乃是朱熹的理学对西方的自然科学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李约瑟认为:“早期‘近代自然科学根据一个机械的宇宙的假设取得胜利是可能的———也许这对他们还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知识的增长要求采纳一种其自然主义性质并不亚于原子唯物主义而却更为有机的哲学的时代即将来临。这就是达尔文、弗雷泽、巴斯德、弗洛伊德、施佩曼、普朗克和爱因斯坦的时代。当它到来时,人们发现一长串的哲学思想家已经为之准备好了道路—从怀特海上溯到恩格斯和黑格尔,又从黑格尔到莱布尼茨———那时候的灵感也许就完全不是欧洲的了。也许,最现代化的‘欧洲的自然科学理论基础应该归功于庄周、周敦颐和朱熹等人的,要比世人至今所认识到的更多。”朱熹理学“反映了近代科学的立足点”,“和近代科学上所用的某些概念并无不同。”“理学的世界观和自然科学的观点极其一致,这一点是不可能有疑问的。宋代理学本质上是科学性的。”  
      在朱熹手中,中国的科学经过千年积累,到了破茧化蝶期,但那个质变一直没能出现。我们能归罪于启蒙者朱熹么?我们只能去责备那个扭曲与利用了朱熹思想的制度吧。  
    


    3楼2008-06-06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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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132.132.*
        朱熹对于青苗法有异常清晰的看法。他说:“以予观于前贤之论,而以今日之事验之,则青苗其立法之本意固未为不善也。但其给之也,以金而不以谷,其处之也,以县而不以乡,其职之也,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其行之也,以聚敛亟疾之意而不以惨怛忠利之心。是以王氏能行于一邑而不能以行于天下。”(《朱文公文集》卷七九《婺州金华县社仓记》)青苗法动机虽好,实施却有问题。第一,青苗法给的贷款是金钱而不是实物,而当时青黄不接时与丰收时物价差别很大。第二,青苗法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强制行为,它的实施者是国家官吏,而不是民众推举出的有公信度的人。第三,王安石整个新法的目的是国家聚天下之财,青苗法也为此而服务。王安石的传记说他在说服神宗实行新法时,曾举他为鄞县县令时尝试过用青苗钱,且在短期内获得成功为例。在较小规模之内,政府的强制行为渗入到私人贸易之中,或许可行。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则当时根本没有类似于现代化的金融与法律制度可依赖。  
        朱熹的社仓法吸纳了王安石青苗法的某些因素,他的很多同时代人因此怀疑并批评朱熹复活了王安石的青苗法。这是对社仓法的误解,其实朱熹采用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朱熹社仓法在乾道四年创立,当时建宁府一带大饥,丁艰在家的朱熹一面请县府救济,同时劝豪民发藏粟以赈之。至秋,灾民获得丰收,于是如数归还官府赈米六百石。朱熹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社仓法,这就是黄宗羲所说的:“乾道四年,建州饥,先生请于府,贷粟散给,民多免死。社仓之法始此”(黄宗羲《宋元学案》卷四九《元晦学案》)。  
        朱熹社仓法也取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这和青苗法同,但社仓法“小饥则弛半息,大饥则尽蠲之”,和青苗法中国家不顾农民的实际情况强行收取利息不同。而且,社仓法规定借贷和还贷都以实物,因此不受“钱重物轻”的影响而农民负担额外的利息。那时国家没有金融和行政体制来稳定物价,这是不得已的、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社仓法和青苗法最大的不同在于,社仓法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措施,由社民自行管理。社民选举出品行端正的人为社首和社副,作为责任人,接受每一个社民的监督,政府和官吏不得插手社仓事宜,免除了“吏缘为奸”之弊。社仓粮源来自于政府鼓励下的富户义捐和丰年社民的自行自愿积累,也避免了青苗法的国家强制金融行为下的贪污腐败之类的弊端。朱熹以他高超的行政能力,为社仓法作了细致琐碎的条款规定,这和王安石的宏观的泛制度化的青苗法也不同。比如,朱熹对于借贷的条件,支贷的对象,以及支贷的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其条制清楚,责任分明,可行性很强。  
        学者们似乎很少去注意朱熹的实际能力,比如他创设的社仓法。其实他的社仓法在当时,在后世的影响都很大。即使在朱熹被朝廷定性为“逆党”的首领而受迫害时,在潭州、绍兴、饶州、松溪、建安等许多地方仍按朱熹的条制而广设社仓。明清两朝都有较大规模的民众自发的仿朱熹社仓法而设立社仓的行为。社仓法很好的维护了中国社会中最弱势的农民的利益。  
        与后世被丑化被脸谱化的腐儒形象不同,朱熹是个精明强悍的行政人员,也是一个管理经济的高手,朱熹当时就以善于理财而闻名于世。朱熹最早为孝宗所知,不是因为他的道德文章,而是他干练的吏才。杨万里举荐朱熹,有两句评语。一句是“临事过于果锐”,是说朱熹做事雷厉风行,“过于”二字似也包涵了贬义。另一句“性情过于狷介”,则几乎完全是贬义了。朱熹为人个性过于分明,他的刚直,大概是狷介的产物。后人评王阳明曰:外王内圣,狂者胸次,用在朱熹身上似乎也不错。余英时先生的《朱熹的历史世界》中论述,从王安石到朱熹,是宋朝历史的“遗失的环节”,这一环节, 是“外王内圣”道统的继承,也是“得君行道”的愿望的继承。王安石是很好的政策设计师,但实际的行政能力实在值得怀疑,他个人获得了成功,他政策下的国家却失败了。朱熹有很强的行政能力,但他却试图以空洞的道德去说服君主,他失败了,成为政治上的异端,受政治迫害而死。   
         
       
      


      6楼2008-06-06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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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


        禁言 |7楼2009-06-1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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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37.126.*
          好!


          8楼2009-12-0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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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言 |9楼2010-06-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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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极!


              IP属地:福建禁言 |10楼2010-08-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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