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新闻网 |时间: 2015-09-06 16:14:05
9月3日,中共衡水市桃城区纪委第二纪工委与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学校干部教师“十项严禁”》,要求学校组织干部教师签订《桃城区干部教师贯彻落实“十项严禁”承诺书》并公示。
学校干部教师“十项严禁”。1、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或变相组织任课班级学生或本校学生在校外或家里办班补课收费。2、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向课外辅导班推荐学生,在社会补习学校、课外辅导班兼职上课。3、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4、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给校外辅导机构提供场所或创造条件。5、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6、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学校收费为名搭车收费。7、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订购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禁止以在指定的教辅资料上布置作业为由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8、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9、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10、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签订《桃城区干部教师贯彻落实“十项严禁”承诺书》要求。依规执教,签承诺。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在学生面前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规模较小的学校,利用全校学生会议或升旗仪式等机会,组织教师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规模较大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或年级学生会议等机会,教师代表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承诺书一式四份,经学校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第二纪工委、学校、教师个人分别留存。以此在全体教师中形成以身示范、以德施教、依法执教的良好环境。主动公开,督践诺。各学校将老师签好的承诺书放大、制成展牌,贴在学校大门外墙上醒目的位置常年公示,时刻提醒教师牢记已做出的承诺。展牌上公布区纪委、区教育局、第二纪工委、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并旁设意见箱,始终将承诺置于全校师生以及社会的监督之下。区纪委、第二纪工委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责令及时整改。严厉查处,纠违诺。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十项严禁”工作负有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区纪委对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记者 张兵)
9月3日,中共衡水市桃城区纪委第二纪工委与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学校干部教师“十项严禁”》,要求学校组织干部教师签订《桃城区干部教师贯彻落实“十项严禁”承诺书》并公示。
学校干部教师“十项严禁”。1、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或变相组织任课班级学生或本校学生在校外或家里办班补课收费。2、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向课外辅导班推荐学生,在社会补习学校、课外辅导班兼职上课。3、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4、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给校外辅导机构提供场所或创造条件。5、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6、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学校收费为名搭车收费。7、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订购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禁止以在指定的教辅资料上布置作业为由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8、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9、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10、严禁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签订《桃城区干部教师贯彻落实“十项严禁”承诺书》要求。依规执教,签承诺。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在学生面前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规模较小的学校,利用全校学生会议或升旗仪式等机会,组织教师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规模较大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或年级学生会议等机会,教师代表在学生面前与校长签订或递交承诺书。承诺书一式四份,经学校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第二纪工委、学校、教师个人分别留存。以此在全体教师中形成以身示范、以德施教、依法执教的良好环境。主动公开,督践诺。各学校将老师签好的承诺书放大、制成展牌,贴在学校大门外墙上醒目的位置常年公示,时刻提醒教师牢记已做出的承诺。展牌上公布区纪委、区教育局、第二纪工委、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并旁设意见箱,始终将承诺置于全校师生以及社会的监督之下。区纪委、第二纪工委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责令及时整改。严厉查处,纠违诺。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十项严禁”工作负有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区纪委对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记者 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