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的套路,这应该就是一场那个年代常见的青少年斗殴的前奏。
但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预料,梦遗以压倒性的优势,完胜了这一战,并且一战成名!
据无数目击者回忆,梦遗当时是笑着迎上去的。那笑容,魅●惑●狂●娟。
男朋友及喽罗站起身,漫不经心的弹飞了烟头,懒洋洋的抽出各自的武器。男朋友从裤兜里抽出一把匕首,喽罗从袖口理拽出两根短棍。(镜头再次切换,我们几个正横穿操场一路飞奔而来)
梦遗缓慢而鉴定的走到男朋友面前,脸上笑容一收,伸手入怀(那时候我们的打扮基本都是宽大的夹克衫加黑色的萝卜裤加白边懒汉布鞋或回力球鞋,帅得令人发指)。
无数刚从午睡中醒来,懵懵懂懂死不情愿爬起来准备进教室上课的同学,眼睁睁的看着梦遗梦老大从怀里掏出一把黑色,泛着钢蓝幽光的手枪,顶在男朋友的脑门上。
括号。画外音:关于那只枪的来历,先后有若干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