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佛法名心意識之力,而曰念力,曰業力,曰通力,曰不可思議力等,總之為一心之力也。此心力乃妙不可思議之物,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其靜也,動力潛能於靜,故靜極而必動;其動也,靜力亦含於動,故動極而必靜。蓋心力亦如物力,有波動作用,其頻率至速。故人與人間,人與物間,心力堅強者,可互通,所謂心靈感應是也。如力之波率方向相同,由二而合於一,共成為「向心力」,反之,復亦相排相蕩,心力速率方向各異,而互成其「離心力」。故「三人同心,其利斷金。」同為「向心力」也,「一人一心,各奔西東」,各為「離心力」也。
個人之心力,名為別業之力,合眾人之心力,則成共業之力,其相同相反,而生共別業力之等差平等。由個體心力物力之單位,而與群體共力為相推相蕩,互為吸引,乃合於宇宙萬有功能之共力。復由本體功能而產生「離心」、「向心」之功,於是「地心吸力」引聚萬類,「萬有引力」引聚地球,及諸星球,而運行不息。其理不易,可通萬匯。曠觀宇宙,唯一力之世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