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文员,有员工口头上给我报餐但是之后他没有去吃,但是也没有给我报停,现在他急辞我把伙食费扣除后,他就说他没有在饭堂吃过饭,我不能扣他的伙食费,但是饭堂师傅是按照我给他的人数做饭的,现在他要我拿出证据说证明他在饭堂吃过饭,但是他在我这里报过餐的,因为当时我也没有让他签字,现在我该怎么办?他们还叫了治安队的父母过来大吵大闹,还有这种情况治安队的可以到公司随意拍照吗?今天他们要求到劳动局见,那对父母应该是和劳动局的人有关系,我听到他给某某打电话说我们乱扣钱,然后要怎么处理我们,那边应该是答应了什么,他这边就是回答说这件事给你了,然后就说劳动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