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作为一个严谨的北海人,卡点这种事算他找对了人,即使我对海象肉毫无兴趣。但我在叫醒他的时候还是后悔了——他简直睡得根猪一样。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天早上,我被船上的吵动吵醒,出了船舱门,即使这是莫比迪克号最西面的角落我也察觉到,船上出事了。萨奇,除了艾斯以外第一个让我感觉相处自在的人,被二队的黑胡子马歇尔·D·汀奇杀害了。
艾斯认为这根本不可原谅,他不顾白胡子的劝阻,执意要解决掉杀害同伴的叛徒,这是他二队的叛徒,无论追到天涯海角。
我没有劝阻,即使我也感觉很不好,他同我们到了别,第二天就乘上他的小船离开,走的匆促。以至于我一醒来去甲板吃早饭他就已经不像往常一样在那,马尔科站在甲板上看着远处的海面,我寻着他的视线看去,只有无尽的波涛和望不到边际的大海——他不知一个人不吭声站在那里多久了。我盘着腿坐在甲板上,把给艾斯准备的木桶里的酒往我的玻璃杯里倒,我今天一早问厨子老杜德要了很多海象肉,艾斯不在我吃不完喊马尔科一起吃。他装作与往常无异可他不经意间洒出来的酒和无意识吃了掉地上的食物出卖了他。
现在,两个让我觉得舒服的人死的死走的走,我愈渐变的和先前一样整日不开口说话。我只有等待。
我等到的是个坏消息。
战争一触即发,我也收到了家族撤离的指令。
我,一个北海的聪明人,装作没有接到撤退令,干了一件蠢事。我冒死给那老家伙的输液罐里添了一些肾上腺激素,可能我潜意识里想让他救出艾斯。可他竟然拔了针头,不顾所有人的反对
他们开战前在新世界就把我们这些没有多少战力的护士们送到了白胡子旗下的岛屿上,我坚持留了下来,并不是因为我傻到要和他们并肩作战,天真到以为自己能出份力改变什么,我知道自己在那里如蝼蚁般微小,我怎么可能做往火上扑的蠢蛾子,我是北海人,是唐吉可德家族的人,理应聪明。
结果有些出我所料,我没跟任何人打招呼,我知道到这里我的任务就已经结束了,少主玩的很愉快,我理应也要很愉快,我可以回到德雷斯罗萨,不再用公共澡堂,可我突然觉得一个人洗澡泡沫在脸上睁不开眼时真的很害怕;我不用再有违北海餐桌礼仪地吃饭,可我已经忘了餐桌礼仪的基本;在我可以喝高脚杯里装的香槟时,我会不停地续杯像喝不够似的;我可以睡个好觉再不用半夜叫艾斯起来吃第五顿饭,可我有时候到半夜会突然惊醒等反应过来我已经光脚站在床下;这里并没有管着艾斯的马尔科和专防艾斯梦游偷吃的厨子老杜德,食物你可以随便吃,不够了往房间里带,可我还是黑着灯在半夜跑到城堡的冰箱里翻吃的,然后疯狂的往嘴里塞,你看,艾斯,这里的食物可以随便吃,有你最爱吃的海象肉,和你最爱喝的东海产的朗姆酒,都是那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要钱地吃。
我记得,那一战结束后,我回到家族时,给莫奈简单地汇报了几句就去了baby-five的住处。
我哭着跑向baby-five “我需要你!”我把脸埋进baby-five胸里嚎啕大哭,baby5不再沉浸在被需要的幸福之中,有些担心地问我
“谁惹你了吗?”
“嗯,一个讨厌的人。”
“讨厌的人?”
“是的,一个十分讨厌的人。”
没错如果不是他,我不会融入那些人,不会觉得快乐,没有快乐就没有痛苦,他们就会是死了的陌生人,不会有任何感情,如北海人一贯的漠然
后来,我成为全德雷斯罗萨王宫最能吃肉的人,我每天坐在铺着长长桌布有着水晶吊灯金制烛台的皇宫餐厅里,用银制的餐具,喝破木桶装着地加冰块红酒。
我做任务时在餐馆吃饭,总是放下钱就马上跑,在生气的服务员的追逐与“站住”声中,装作我是在吃霸王餐。
但我再没有哭过,因为我知道有人比我更难受。但他一定不能显出脆弱和只给这世上两人看的懦弱,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我想他跟我一样,不,是我想我跟他一样,每当看见燃烧的火苗都会想起他,再想起他不在了,然后难过伤神但不得不在第二天,装作已经忘记了。
-the end-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天早上,我被船上的吵动吵醒,出了船舱门,即使这是莫比迪克号最西面的角落我也察觉到,船上出事了。萨奇,除了艾斯以外第一个让我感觉相处自在的人,被二队的黑胡子马歇尔·D·汀奇杀害了。
艾斯认为这根本不可原谅,他不顾白胡子的劝阻,执意要解决掉杀害同伴的叛徒,这是他二队的叛徒,无论追到天涯海角。
我没有劝阻,即使我也感觉很不好,他同我们到了别,第二天就乘上他的小船离开,走的匆促。以至于我一醒来去甲板吃早饭他就已经不像往常一样在那,马尔科站在甲板上看着远处的海面,我寻着他的视线看去,只有无尽的波涛和望不到边际的大海——他不知一个人不吭声站在那里多久了。我盘着腿坐在甲板上,把给艾斯准备的木桶里的酒往我的玻璃杯里倒,我今天一早问厨子老杜德要了很多海象肉,艾斯不在我吃不完喊马尔科一起吃。他装作与往常无异可他不经意间洒出来的酒和无意识吃了掉地上的食物出卖了他。
现在,两个让我觉得舒服的人死的死走的走,我愈渐变的和先前一样整日不开口说话。我只有等待。
我等到的是个坏消息。
战争一触即发,我也收到了家族撤离的指令。
我,一个北海的聪明人,装作没有接到撤退令,干了一件蠢事。我冒死给那老家伙的输液罐里添了一些肾上腺激素,可能我潜意识里想让他救出艾斯。可他竟然拔了针头,不顾所有人的反对
他们开战前在新世界就把我们这些没有多少战力的护士们送到了白胡子旗下的岛屿上,我坚持留了下来,并不是因为我傻到要和他们并肩作战,天真到以为自己能出份力改变什么,我知道自己在那里如蝼蚁般微小,我怎么可能做往火上扑的蠢蛾子,我是北海人,是唐吉可德家族的人,理应聪明。
结果有些出我所料,我没跟任何人打招呼,我知道到这里我的任务就已经结束了,少主玩的很愉快,我理应也要很愉快,我可以回到德雷斯罗萨,不再用公共澡堂,可我突然觉得一个人洗澡泡沫在脸上睁不开眼时真的很害怕;我不用再有违北海餐桌礼仪地吃饭,可我已经忘了餐桌礼仪的基本;在我可以喝高脚杯里装的香槟时,我会不停地续杯像喝不够似的;我可以睡个好觉再不用半夜叫艾斯起来吃第五顿饭,可我有时候到半夜会突然惊醒等反应过来我已经光脚站在床下;这里并没有管着艾斯的马尔科和专防艾斯梦游偷吃的厨子老杜德,食物你可以随便吃,不够了往房间里带,可我还是黑着灯在半夜跑到城堡的冰箱里翻吃的,然后疯狂的往嘴里塞,你看,艾斯,这里的食物可以随便吃,有你最爱吃的海象肉,和你最爱喝的东海产的朗姆酒,都是那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要钱地吃。
我记得,那一战结束后,我回到家族时,给莫奈简单地汇报了几句就去了baby-five的住处。
我哭着跑向baby-five “我需要你!”我把脸埋进baby-five胸里嚎啕大哭,baby5不再沉浸在被需要的幸福之中,有些担心地问我
“谁惹你了吗?”
“嗯,一个讨厌的人。”
“讨厌的人?”
“是的,一个十分讨厌的人。”
没错如果不是他,我不会融入那些人,不会觉得快乐,没有快乐就没有痛苦,他们就会是死了的陌生人,不会有任何感情,如北海人一贯的漠然
后来,我成为全德雷斯罗萨王宫最能吃肉的人,我每天坐在铺着长长桌布有着水晶吊灯金制烛台的皇宫餐厅里,用银制的餐具,喝破木桶装着地加冰块红酒。
我做任务时在餐馆吃饭,总是放下钱就马上跑,在生气的服务员的追逐与“站住”声中,装作我是在吃霸王餐。
但我再没有哭过,因为我知道有人比我更难受。但他一定不能显出脆弱和只给这世上两人看的懦弱,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我想他跟我一样,不,是我想我跟他一样,每当看见燃烧的火苗都会想起他,再想起他不在了,然后难过伤神但不得不在第二天,装作已经忘记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