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山公园反对赣深铁路专线穿越方案
民主与法制网2016年07月27日 10:21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东莞市唯一以民营方式得到广东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认可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观音山森林公园早在2005年经国家林业局审批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但由于相关部门对于观音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漠视,致使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三项工程强行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观音山的森林植被也惨遭破坏。
反对赣深铁路方案
今年6月1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该公示称,本工程建设穿越森林公园11处(2处省级、5处市级、4处县级),4区段涉及广东省陆域生态严格控制区。工程穿越7处已批复饮用水源保护区及2处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东莞市4处。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公示日起 10 个工作日。
该方案一经公布即引发热议。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对本社记者表示,赣深铁路专线拟穿越15处生态敏感区,其中森林公园11个,其中名单内显示“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
观音山森林公园对“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公园的态度”等问题致函相关部门,以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6月6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给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致函中称:首先,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反了占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法律规定。
其次,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山体基岩多为砂页岩,多裸露岩石,土壤比较贫瘠,植被一旦遭到破坏,将难以恢复,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的穿越将会使得公园的整体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和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并将直接导致2007年经国家批复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无法顺利实施。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还在上述函件中称,希望贵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共同责任,撤销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路由方案。
6月26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再次致函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并声明反对该方案,同时希望组织召开听证会。
森林公园
由“国家级”变成“市级”
在两次致函后,7月6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广铁(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发来的一份复函。该复函称:铁路拟经过的地区的地方规划资料均由地方主管部门统一归口提供,从调阅和提供的涉及铁路可能经过的地方森林公园名单内未曾有“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名称,仅有东莞市林业局提供的“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名称,且拟建线路穿越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的线位方案已经得到东莞市林业局的回函确认。后附有东莞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赣深客运专线通过东莞市大屏障、银屏山、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的复函》东林函【2016】117号文件。
据相关资料显示: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于1999年成立。2000年12月31日,出于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东莞市级森林公园行列(《关于建立银屏山等4个自然保护区和同沙等16个森林公园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0)458号)。经过多年发展及沉淀后,观音山森林公园在申报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时得到了广东省林业厅及国家林业局的认可,2005年,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同意设立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场许准[2005]954号),并定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由此可见,观音山森林公园的确为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而非东莞市林业局给相关单位复函中所说的“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
东莞市林业局在向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发送的《关于赣深客运专线通过东莞市大屏障、银屏山、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的复函》中称:我局原则上同意赣深客运专线以全隧道形式穿越大屏障、银屏山、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
根据2005年6月23日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办理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才可以按相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而赣深客运专线若要通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必须要首先获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的书面同意。
观音山森林公园在两次致函中,明确表示反对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路由方案,并希望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但时至今日,仍无音讯。
民主与法制网2016年07月27日 10:21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东莞市唯一以民营方式得到广东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认可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观音山森林公园早在2005年经国家林业局审批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但由于相关部门对于观音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漠视,致使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三项工程强行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观音山的森林植被也惨遭破坏。
反对赣深铁路方案
今年6月1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该公示称,本工程建设穿越森林公园11处(2处省级、5处市级、4处县级),4区段涉及广东省陆域生态严格控制区。工程穿越7处已批复饮用水源保护区及2处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东莞市4处。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公示日起 10 个工作日。
该方案一经公布即引发热议。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对本社记者表示,赣深铁路专线拟穿越15处生态敏感区,其中森林公园11个,其中名单内显示“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
观音山森林公园对“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公园的态度”等问题致函相关部门,以及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6月6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给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致函中称:首先,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反了占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法律规定。
其次,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山体基岩多为砂页岩,多裸露岩石,土壤比较贫瘠,植被一旦遭到破坏,将难以恢复,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的穿越将会使得公园的整体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和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并将直接导致2007年经国家批复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无法顺利实施。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还在上述函件中称,希望贵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共同责任,撤销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路由方案。
6月26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再次致函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并声明反对该方案,同时希望组织召开听证会。
森林公园
由“国家级”变成“市级”
在两次致函后,7月6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收到广铁(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发来的一份复函。该复函称:铁路拟经过的地区的地方规划资料均由地方主管部门统一归口提供,从调阅和提供的涉及铁路可能经过的地方森林公园名单内未曾有“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名称,仅有东莞市林业局提供的“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名称,且拟建线路穿越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的线位方案已经得到东莞市林业局的回函确认。后附有东莞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赣深客运专线通过东莞市大屏障、银屏山、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的复函》东林函【2016】117号文件。
据相关资料显示: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于1999年成立。2000年12月31日,出于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东莞市级森林公园行列(《关于建立银屏山等4个自然保护区和同沙等16个森林公园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00)458号)。经过多年发展及沉淀后,观音山森林公园在申报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时得到了广东省林业厅及国家林业局的认可,2005年,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同意设立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场许准[2005]954号),并定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由此可见,观音山森林公园的确为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森林公园而非东莞市林业局给相关单位复函中所说的“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
东莞市林业局在向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发送的《关于赣深客运专线通过东莞市大屏障、银屏山、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的复函》中称:我局原则上同意赣深客运专线以全隧道形式穿越大屏障、银屏山、观音山(市级)森林公园。
根据2005年6月23日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办理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才可以按相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而赣深客运专线若要通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必须要首先获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的书面同意。
观音山森林公园在两次致函中,明确表示反对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拟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路由方案,并希望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但时至今日,仍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