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珠超吧 关注:421,514贴子:3,798,712

回复:很重要的一个细节,大家有没有发现到。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你们难道忘了有2个多出来的时空戒指么,说明2个都是扎马斯,不同时间点的


IP属地:重庆54楼2016-08-28 22:58
回复
    维斯说破坏神和界王神的命是相互的,扎马斯是界王神,我觉得给悟空是破坏神,扎马斯在未来的世界绑定了死去悟空的身体,使悟空成为破坏神,和扎马斯共享一条命,所以黑空复活了,但是和超三悟空对打,使他更加适应了悟空的身体。变成桃红。我的个人猜测。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5楼2016-08-28 23:05
    回复
      反正最后都打不过孙悟空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56楼2016-08-28 23:07
      回复
        為何黑悟空要戴耳環.......


        57楼2016-08-28 23:17
        回复
          一目了然,扎马死是界王神,黑红从出现开始就一直在破坏,那么估计就是破坏神了.


          IP属地:江苏58楼2016-08-28 23:23
          收起回复
            我想说的就是,扎马斯和黑空都有不死之身,难道不是么?


            IP属地:安徽来自iPhone客户端59楼2016-08-28 23:47
            收起回复
              在孙悟空快死的时候,不小心按到了全王给他的按钮,然后全王就把那俩逼干死了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60楼2016-08-28 23:53
              收起回复
                两个都是扎马斯 黑悟空是大特时代的没见过现时代的悟空。而那个扎马斯是见过悟空的。估计是主时空的扎马斯到未来跟未来的扎马斯找出了悟空的尸体。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1楼2016-08-29 00:08
                收起回复
                  别猜了,看完就知道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2楼2016-08-29 01:20
                  回复
                    不可能是什么界王神,更不可能是破坏神,比鲁斯说了界王神里没有一个和卡卡罗特长得一样,破坏神更说不过去,如果是破坏神比鲁斯会不认识吗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64楼2016-08-29 01:35
                    回复
                      绿色的好像是界王神耳环吧,之前再次第十宇宙界王神再次提到耳环合体的事,估计暗示了扎马斯和黑空最后可能会合体,话说第三张图扎马斯的耳环戴反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5楼2016-08-29 01:36
                      收起回复
                        说破坏神的不想想身边类似维斯的人物?会允许这样做?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66楼2016-08-29 02:06
                        回复
                          首先你要明白为什么是 黑 空 其实你要知道黑空能用戒指是界王神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7楼2016-08-29 07:16
                          回复
                            隐藏着黑暗力量的乐视啊,在我的楼下显示你真正的力量,跟你定下约定的层主命令你,封印解除! 出来吧!,乐Max2! 出来吧!智障孙子!大声告诉爷爷!生来怎么样?全球创新的什么标准?超越什么的天籁之音?


                            来自iPhone客户端68楼2016-08-29 09:04
                            回复
                              所以说黑空是十宇宙的破坏神咯


                              来自Android客户端69楼2016-08-29 15: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