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部发[2008]6号教师绩效工资
营口教师涨工资的实质性问题 日前,中央已发文(国人部发[2008]6号):事业单位从2008年5月起兑现绩效工资,人均:中学高级教师(副高,处级)2.8万元/年,中级(高级工,科级)2.3万元/年,初级(中级工,办事员)1.8万元/年,员级1.1万元/年。丛2006年7月1日补发,但要扣出已发的各种奖金和津贴。 待实行新的岗位聘任后,再按等级发放: 管理岗位 五级(正处)30000元/年 六级 26000元/年 七级 23800元/年 八级 19600元/年 九级 15800元/年 十级 11400元/年 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 34000元/年 副高(中高、副教授) 六级 32000元/年 七级 30000元/年 八级 26000元/年 中 级(讲师、中一、小高) 九级 24800元/年 十级 23800元/年 十一级 19600元/年 初 级 十二级 15800元/年 十三级 11400元/年 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 一级 26000元/年 二级 24800元/年 三级 23800元/年 四级 19600元/年 五级 15800元/年 普通工 11400元/年 我们还为那30%争论不休,其实此次我们应涨的金额是1500多、1300多、1100多(高、中、初级),也就是绩效根本就没涨,只涨了总金额的55%,然后再从这55%拿出45%作为绩效,辽宁省所有城市(除大连外)都对省里文件断章取义,玩弄文字游戏,粗暴践踏教师法。 所有老师们都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