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安排表》,我县体育中考时间为4月13日~4月16日(雨天顺延),游泳考试时间为4月22日,缓考日期为4月27日(雨天顺延),游泳缓考时间为5月5日。
据悉,本次考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主办,万全综合高中承办。今年我县共有8104名考生参加体育中考,我县共设4个考点,分别是平阳中学、平阳二中、萧江一中、鳌江三中。游泳项目设县游泳馆,缓考学生安排在万全综合高中。4月13日是体育中考第一天,考点为平阳中学,届时平阳县实验中学、昆阳四中、昆阳二中、鳌江八中等4个学校的1899名学生将参加考试;4月14日上午,考点为平阳中学,届时昆阳三中、宋桥中学、郑楼中学、榆垟中学、宋埠中学等学校的955名考生将参加考试;4月14日下午,考点为萧江一中,届时萧江一中、育英体校、萧江二中、麻步中学、树贤中学等学校的1016名考生将参加考试;4月15日,考点为鳌江三中,届时鳌江五中、鳌江三中、梅溪中学、鳌江四中、新纪元学校、鳌江六中等学校的1948名考生将参加考试;4月16日,考点为平阳二中,届时水头一中、水头二中、水头四中、腾蛟一中、苏步青学校、凤巢中学、凤卧中学、鹤溪中学、水头三中、闹村中学、山门镇中、南雁中学、晓坑中学、顺溪中学等学校的2286名考生将参加考试。此外,游泳项目在县游泳馆开考,全县1260名考生统一安排在4月22日考试。
另悉,今年体育中考满分为40分,含1个必测项目,3个选测项目,其中必测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选测项目在篮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游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踢毽子、50米跑10个项目中选考3项。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游泳除外),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值得注意的是,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6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发育不正常、因疾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1日前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体育,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一级学校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身体发育不正常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伤、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在考前是申请缓考。另外,缓考学生要在规定时间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据悉,本次考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主办,万全综合高中承办。今年我县共有8104名考生参加体育中考,我县共设4个考点,分别是平阳中学、平阳二中、萧江一中、鳌江三中。游泳项目设县游泳馆,缓考学生安排在万全综合高中。4月13日是体育中考第一天,考点为平阳中学,届时平阳县实验中学、昆阳四中、昆阳二中、鳌江八中等4个学校的1899名学生将参加考试;4月14日上午,考点为平阳中学,届时昆阳三中、宋桥中学、郑楼中学、榆垟中学、宋埠中学等学校的955名考生将参加考试;4月14日下午,考点为萧江一中,届时萧江一中、育英体校、萧江二中、麻步中学、树贤中学等学校的1016名考生将参加考试;4月15日,考点为鳌江三中,届时鳌江五中、鳌江三中、梅溪中学、鳌江四中、新纪元学校、鳌江六中等学校的1948名考生将参加考试;4月16日,考点为平阳二中,届时水头一中、水头二中、水头四中、腾蛟一中、苏步青学校、凤巢中学、凤卧中学、鹤溪中学、水头三中、闹村中学、山门镇中、南雁中学、晓坑中学、顺溪中学等学校的2286名考生将参加考试。此外,游泳项目在县游泳馆开考,全县1260名考生统一安排在4月22日考试。
另悉,今年体育中考满分为40分,含1个必测项目,3个选测项目,其中必测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选测项目在篮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游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踢毽子、50米跑10个项目中选考3项。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游泳除外),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值得注意的是,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16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发育不正常、因疾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1日前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体育,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一级学校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身体发育不正常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伤、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在考前是申请缓考。另外,缓考学生要在规定时间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