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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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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山东青州府推官黄槐
连两年山东大饥,蔡州有人肉市。中州兄弟两无子,去山东买妾,遇二女,自称姑嫂,骗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语之曰:汝弟已为我嫂制成肉羹矣。兄急往视,弟头尚扔炕下。兄急诉之县,抵嫂于罪,兄带小姑去。——《枣林杂俎》
《山西大饥人相食哀叹之余谩成一律》
春风不入野人家
白骨如丘事可嗟
小瓮满储彭越醢
轻车稳载徳光羓
头颅无复归黄壤
腥腐犹能饱暮鸦
立马邮亭倍惆怅
防行老泪洒烟霞
《过畅村作(在河津县)》
行行疋马过孤村
土屋荒凉昼掩门
豪客用人如楚子
名家臝塟似王孙
怪鸮磔磔烟光暮
寃鬼啾啾月色昏
太息生灵余防许
空原一眺黯消魂
《绛阳道中谩成》
城郭萧条村落空
澘然清泪堕西风
萑蒲有盗如朱粲
郡邑何人似郑公
云暗荒郊啼馁鬼
日斜古道泣衰翁
独惭未有匡时策
翘首苍防祝嵗丰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4-08 19:01回复
    梅志先生在《斑斓的老树》一文中记述了她1970年秋在四川劳改时遇到的两位吃人的“女犯”,一是周老娘,她在饿极了之后,把死在路边的一个学生弄来吃了,死者的母亲要她偿命,结果她被送去劳改。二是川北小镇的一个老妇,在自然灾害时期,十二三岁的女儿偷镇上人东西吃,公社要公审她。她为了避免第二天挨打受骂,就用被子蒙死了女儿,没有落下一滴眼泪。“她摸着女儿的身上,是那么的肥而嫩,便想起了猪仔的肉,那可能卖不少钱啊。于是,她把女儿肢解了,做成肉汤,背到镇上去卖,一元两角一碗,杂碎两角一碗。”后来被发现,判刑六年。(见《珍珠梅》,中国工人出版社03年版)。
    旧剧中有一出叫“杀子报”,讲的是母亲杀儿子的故事,建国后因其意识形态的错误,一度被禁演,历史的诡异则在于,能封杀的只有虚拟的舞台,禁演戏剧不能阻止戏剧变成现实。虽然被称为“自然灾害时期”而写入国史的那三年是否真是自然造的孽还有争论,但自然灾害时期人吃人早已经不是什么需要讳言的事情了,目前关于刘少奇的文章中常被引用的——刘对毛说,人相食,今后历史要记上你我——就是显例。然而,我们必须指出,对于历史记忆来说,“人”这个名词过于抽象,而且人吃人在我国历史上本是屡见不鲜,只是吃法不同,有所谓易子而咬其骨,有所谓割股疗亲,有偶一为之,有集体为之,况且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吃人手法自有不同。那么,离今最近的这次集体人吃人,究竟是哪些地方在吃,怎样个吃法,或者说,是谁吃谁,吃与被吃之人是何种关系?这些记载或散见在一些史料记录中,至今尚无专门之研究,了解的人似乎并不多。梅文描写了两个吃人者,一是吃已死的同村之人,另一个是将女儿杀死后吃,自己吃之外还做成肉汤卖给供别人吃。这些描写虽然简略,但同村相食,母亲吃女,人肉售价一元二角,则比起简单的“人吃人”、“人相食”等史家语言确要有力的多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4-08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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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4-08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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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惜!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7-04-0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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