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去年的时候,一个熟人介绍办理学校的宽带服务,规定是这样的,保证使用一年半时间的宽带可以得一个手机,当时由于手机不是全网通的,学校办理的宽带的电信卡就没有用,觉得很浪费,所以就决定办理一个,当时签了合同的,必须要用一年半,费用也不是直接给电信的,而是转给成都某个分期公司。我也考虑自己毕业了,还有半年的实习期可能不在学校用,自己会白交钱,但是那个熟人说,到时候他可以让别人继续用我的,事情也是这样发展的,后来我毕业的时候。自己把宽带送给了学妹用,但是上个周左右,学妹退学了,所以过几天她把手机和卡之类的给我邮过来,本来是二十五号转给分期公司的,我没有转,尽管发信息给我说,如果再不处理的话,会对我的个人征信有影响,求我该如何做?那个熟人也找不到了,把我拉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