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业节约用水,有效遏制深层地下水超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业水价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根据河北省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农业水价改革及奖补办法》(冀水财[2016]9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实施“一提一补”农业水价改革,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内的乡镇村。
2.2017年农业水价改革计划推进实施乡镇村。
二、提价幅度:农业地下水提水电价在各村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0.30元。
三、补贴额度:以村为单元,在省水利厅确定的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以内,农用地下水用电量每度电补贴0.15元,按各村公示的各用水户实施“一提一补”水价改革制度的耕地面积平均补贴。
四、管理体制:各村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村协会由3-5人组成,全面负责“一提一补”水价改革制度的实施。
五、实施步骤:1、每年春灌和秋灌结束后,各村用水小组负责提供各用水户用电量、耕地面积、奖补金额等有关数据信息报乡镇政府备案,并在本村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完成后,用水小组将收缴水费和有关数据信息及户主身份信息交县农民用水者协会。
3、县农民用水者协会审核后,由县农行把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用水户银行卡账户。
六、制度试行:制度试行期一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七、奖惩措施:各村用水合作组织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水利、财政、物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行为按骗取国家资金追究责任,对制度实施好的村给予相应奖励。
八、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水价改革工作的实施。
九、关于用水者协会的管理及资金使用办法由县政府另行规定。
2017年5月8日
一、实施范围:
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区内的乡镇村。
2.2017年农业水价改革计划推进实施乡镇村。
二、提价幅度:农业地下水提水电价在各村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0.30元。
三、补贴额度:以村为单元,在省水利厅确定的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以内,农用地下水用电量每度电补贴0.15元,按各村公示的各用水户实施“一提一补”水价改革制度的耕地面积平均补贴。
四、管理体制:各村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村协会由3-5人组成,全面负责“一提一补”水价改革制度的实施。
五、实施步骤:1、每年春灌和秋灌结束后,各村用水小组负责提供各用水户用电量、耕地面积、奖补金额等有关数据信息报乡镇政府备案,并在本村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完成后,用水小组将收缴水费和有关数据信息及户主身份信息交县农民用水者协会。
3、县农民用水者协会审核后,由县农行把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用水户银行卡账户。
六、制度试行:制度试行期一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七、奖惩措施:各村用水合作组织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水利、财政、物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行为按骗取国家资金追究责任,对制度实施好的村给予相应奖励。
八、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水价改革工作的实施。
九、关于用水者协会的管理及资金使用办法由县政府另行规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