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莫吧 关注:2,065贴子:3,222
  • 7回复贴,共1

【不定期更 原创写本】福莫清水之潭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叫Jim Moriarty。
人们都称呼我为犯罪界的拿破仑。
但我对这个称呼不屑一顾。
人们也说强大的人是孤独的。
相比较上一个称呼,这个理由还比较可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越来越厌烦这种平淡的生活,从孩提时代开始,我就开始厌烦。
太无味了。
我喜欢刺激的感受,就像小时候邻居家的孩子总带着我骑摩托车飞奔。
可是我现在知道了,摩托车根本不算什么。
真正的刺激,在于你主动去寻找。
我记忆中最深刻的地方,就在我八岁的生日聚会上。
大人们用完糕点,我抚摸着沾着面包屑的餐刀。
在阳光的反射下,我突然觉得餐刀的辐射是那么美,就像是终于有一天能跳进泳池,水滴顺着你的头发往下落的时候。
我越来越迷恋,那种大人不知道,只有你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感觉。
那天夜晚,邻居家的小孩—就是那个带我骑摩托车的Allen陪我在后花园里玩。
我笑着问他餐刀好不好看。
Allen凑近了些,他抚摸着餐刀上细腻的花纹。
“It looks great.”Allen点了点头。
下一秒,我对准Allen清晰可见的血管,用他亲自说漂亮的餐刀插了进去。
我的行动很慢,因为我要看见Allen惊恐的表情。
鲜血顺着我的手指缓缓流淌,我不管。
当我血淋淋的双手在家里的水管下冲洗的时候,我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在我八岁的生日聚会上。
那个邻居小孩。
Allen。
妈妈俯下身去,摸着我柔软的发。
“Oh,honey,Alan will play with you the other day,tell the truth,What do you see?”
我睁着闪烁星光的眼眸,显得童叟无欺,“No,mom,I didn't see anything。”
大人们选择相信了我,他们总是那么愚蠢。
不过这也是好的。
“Honey,honey,This is a lovely little dog。”爸爸伸手抱住了我,“I'm going on a business trip with your mother for a few days,There will be a puppy to accompany you。”
“Ok,dad,I'll take care of it。”我用力抚摸着那只小狗,它那大眼睛让我想起了第一次杀过人的我。
真让人为之喜爱啊。
家里只剩了我一个人。
小狗大概很喜欢我纯洁的模样,总是爱往我身上扑。
“Puppy,puppy,come here。”我微笑着拥它入怀,手里一如既往拿着把刀,“Look how beautiful the knife is…”
也许小狗也注意到了我的异样,挣扎着想推开我的手臂。
“Not good…How can the servant push away the master…”我继续微笑着,“Look how beautiful this is, isn't it…”
那天我用刀杀掉了爸爸送给我的狗,满屋子的血腥味。
我用清除剂消灭了整个的味道。
我不得不用谎言欺骗我的父母。
“Mother,”我哭哭啼啼地说,“someone broke into our house…he killed the dog…”
我那愚蠢的父母竟然相信了我的话。
他们一次又一次给我买的狗,都被我用不同的方式弄死了。
“Puppy dog,come here。There's something to eat…”我轻声呼唤它,推了推注入兴奋剂的火腿。
小狗不过几秒吃完了火腿肠。
那天下午,我眼睁睁看着它在屋子里兴奋地跑来跑去,直到自己往坚硬的墙板上撞去。
我继续抚摸着它柔软的皮毛,像往常一样。
不过那遍地的鲜血,不得不说让人害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5-20 10:36回复
    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小孩的时候,是在我的十六岁生日聚会上。
    那个夜晚,我同样想杀人。
    甚至我想杀掉的对象是我父母。
    我将被我父母邀请来的那个贵宾压在草地上,尽管他昏迷着,还是发出痛苦的呻吟。
    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针剂,对准他缓缓蠕动的血管。
    “Killing is not good,There are so many things to be happy about。”
    我至今都记得他当时的装扮,一身黑色风衣,和背后的夜幕融为一体。他墨绿色的眼眸闪烁着狡黠,向我眨眨眼。
    “Let's go looking for something more happy,come on。”他向我伸出了手,那骨骼分明、显然碰过许多化学药剂的手。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5-20 10:45
    回复
      更新啊楼主~~~~~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5-20 19:49
      回复
        “Sherlock,来点蓝莓派吧。”我推开餐厅门,看着他倚靠在卧室门口,一身暗紫色睡袍。
        “真不适合你。”我舔了舔嘴唇,盯住他垂眉而投下的阴影,又把餐盘往前推了推,“吃点吧。”
        他的手指动了动,声音有些嘶哑,“我不饿。”
        “我也不饿。”我笑,单手挑起蓝莓派上的樱桃,“难道只有人饿的时候才可以吃饭吗?”
        他阴冷的眼眸对准了我。几分钟后,终究是他败下了阵:“Moriarty,只吃一块。”
        “只有两块。”我皱了皱眉,“现在你怎么办呢?去应聘工作吗?”
        “我得先找个房子,不能总和你在一起住。”他坐了下来,手指用力地敲打桌板,“Mycroft一直在监视我。”
        我的神情黯淡了。其实我想说,Mycroft那个弟控每天夜晚都给我发短信,问你的情况。
        其实我好生羡慕Sherlock,他的身边有家人。
        而我,孤身一人。
        “晚上一起去西街的那个餐厅吧,那里的披萨很美味。”Sherlock勾唇笑了笑。
        .
        鉴于某些…咳咳,要求对话不纯英,所以除称呼外为中文。尽量看吧好渣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5-21 12:25
        回复
          …有人说看不懂,解释一下
          在本帖里,Moriarty并非以Molly男朋友第一次和Sherlock见面,他们从小就认识,并且在Moriarty杀了自己父母之后两人一起居住在莫娘的家里。之后Sherlock去找房子并且成为咨询侦探,和John住在一起,Moriarty黑化两人相爱相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5-21 12:47
          回复
            智商超标的Mr.Holmes
            “Sherlock·Holmes。”这身得体的西装还真不如意,是Moriarty今天好不容易从衣柜的角落里翻出来的。上面布满灰尘,两人花了一上午才将其清理掉。
            Sherlock保持着笑容,低头瞄了瞄自己的简历,继续说道,“从名牌大学毕业,原先是找了一份策划的工作,后来被劝辞…”
            心里不免暗暗想到,还不是Mycroft逼迫他将工作辞退,说是什么还年轻,应当享受些伦敦散发着青春气息的少女姑娘,结果就和Moriarty一直待在西砖街。
            “那么,Mr.Holmes,我不得不问你一个重要的问题—出于什么原因,或者是发生了什么事,你才会被劝辞?”对方目光严肃,金框眼镜没有落下一丝灰尘。这个问题让没有事先准备好的Sherlock慌了神,低:头瞅了瞅Moriarty临时在便利贴上为他准备好的回答,一眼就盯住了最后一个问题。
            Q:为什么辞退?
            A:那里的人太愚蠢。
            抽了抽嘴角,这样的回答也太随便了,会让考官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脑筋飞速运转,整了整衣领,即使那衣领在出门之前已经被Moriarty修整了无数次:“我…不太适合干,因为…那里的工作太过简单,那里的人太愚蠢。”
            还是委婉的将Moriarty的观点说出去了吗…Sherlock内心扶了扶额,但愿考官不会再问上一句“你有多聪明呢”这样的话了。
            “那么,Mr.Holmes,我们将要对你进行一次智力测验,就在这个工作桌。瞧吧,卷子已经为你准备好了—要是觉得有些难可以略过,毕竟这是为来应聘工作者特殊准备的S级考卷。”考官那眼镜都几乎要贴在他的脸颊上,那盛气欺人的神色就跟Mycroft一模一样。
            “先生,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小看我,毕竟我想你的智力还没有到达那种地步。”弯曲了指头,顺手拿起了夹在简历旁边的笔。没有注意到对方猪肝的脸色,涂涂抹抹地开始写起来。

            “Mr.Holmes,很不幸地告诉您一声,您的智商超标了,超过了一般人的智商…对不起,这样高的智商会对别的员工造成心理伤害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5-22 20:26
            回复
              楼主还会更吗?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7-06-06 17:29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