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男方办理仪式未领证,办仪式前女方家只拿两万给男方买西服和女方喜欢的电视柜钱以及买窗帘和被褥约五千以内,其余一分未拿,男方负责买房装修,并给女方买三金等婚礼一切事宜,仪式后半年内女方取走男方现金11.8万。同居半年后分手,女方拒绝还11.8万和三金,理由是男方要给女方彩礼,以及抛弃她和没给治癫痫病!所说属实,有半句谎言本人不得好死,不为别的,只求大家公正舆论!评论是对是错! 1、在市里结婚哪有要彩礼的?即使给彩礼,离婚后也该退回,男方装修和筹办婚礼本来就花了不钱钱。 2,女方家里不是没钱,男方农村出来的挣钱本不易,把所有现金都给了女方,难道女方花的舒服?离婚谁都不想,可在一起生不如死!总和男方吵架。 3、癫痫病怎么可能是婚后得的,处对象时男方就怀疑她有癫痫,每月都会有次感觉神智不清几分钟,女方以鬼上身搪塞,男方也带她去检查,但现在医学发现不了。分手也并不是她有癫痫!难道花别人钱就不怕报应么?我实在理解不了这种人,难道是我想错了,跪求大家帮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