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
2017年8月1日零时起,按照《佳木斯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佳价联〔2017〕43号)规定,我院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价格;降低CT、核磁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取消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耗材收费;上调手术费、康复费、护理费、床位费和中医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服务费用。
医、药费用有升有降,这次调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总体上不会增加病人负担。但是,具体到每个病人,可能会因为病人的病情、医疗需求等实际情况不同而出现一些差别,如以用药为主的病人,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可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而对以手术等诊疗项目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人医疗费用可能会有小幅增长。佳木斯市将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将调价后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同时,本次综合改革致力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的药占比,让人民群众看病支付的费用结构更趋合理,就医路径更加便捷,就诊体验更舒适。
门诊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23元/人
门诊副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11元/人
门诊普通挂号诊查费: 5元/人
急诊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24元/人
急诊副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12元/人
急诊挂号诊查费: 12元/人
门诊留观挂号诊查费: 23元/人
急诊留观挂号诊查费: 24元/人
儿科诊查费加收30%。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2017年8月1日零时起,按照《佳木斯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佳价联〔2017〕43号)规定,我院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价格;降低CT、核磁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取消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耗材收费;上调手术费、康复费、护理费、床位费和中医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服务费用。
医、药费用有升有降,这次调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总体上不会增加病人负担。但是,具体到每个病人,可能会因为病人的病情、医疗需求等实际情况不同而出现一些差别,如以用药为主的病人,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可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而对以手术等诊疗项目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人医疗费用可能会有小幅增长。佳木斯市将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将调价后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同时,本次综合改革致力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的药占比,让人民群众看病支付的费用结构更趋合理,就医路径更加便捷,就诊体验更舒适。
门诊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23元/人
门诊副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11元/人
门诊普通挂号诊查费: 5元/人
急诊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24元/人
急诊副主任医师挂号诊查费: 12元/人
急诊挂号诊查费: 12元/人
门诊留观挂号诊查费: 23元/人
急诊留观挂号诊查费: 24元/人
儿科诊查费加收30%。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