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闹闹就是别人送给我的,没要一分钱,只要了一个承诺,就告诉我如果不想养就一定再送回去,我还养过一只不到两个月的边牧,是买的,买的时候店家说,狗狗两个月,其实还不到五十天!犬瘟治了快九天后来后期抽搐,我给安乐的,看着它死的,但是我知道它活着真的很累,虽然她从来没体验过在外面草地跑是什么感觉。所以别安乐,好好的谁不想活着。
也不要想送人吉娃娃会和以后的主人关系不好,闹闹很纯一只铁包金,在我家现在吃好喝好,每天不是肉就是鱼,光玩具我买快二十个给它,朋友抓到娃娃什么的毛绒玩具我全给它玩了,被宠的不像样,我养了它三个多月以后带它去见它以前的主人,抱着去的,前主人想抱闹闹,闹闹冲着呲牙,很生气,我觉得狗狗是伤心,但是世界上有很多不得已。它前主人把它送人是因为家里新养的两只吉娃娃爱欺负闹闹,那两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一对儿。
如果真的不想养了,不要安乐,送人吧,狗和人是有缘分的。
或者,你不舍得就接着养。
领养是领养,买卖是买卖。
真为他好,可以不要钱,白送给别人,要是担心别人照顾不好,就收一些,拿钱买了狗狗能吃的给新主人让他喂,然后像送给我闹闹的那个好人一样,要一个保证,如果你不想养了,请一定还给我。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