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2017-08-26 高碑店交警

高碑店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8月25起,在我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城市主干道及两侧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行驶,行人规范通行;城区三轮车(以电动车、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载客营运性质的三轮车)逐步退出营运市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现象基本消除,最终达到交通秩序良好,停车规范,道路安全畅通,无违规车辆上路。
(一)载客三轮车禁止在迎宾路(五道口至火车站)、幸福大街全路段、世纪大街全路段、五一大街全路段、汽车站、火车站广场、高铁东站广场、838公交总站站前通行(临时借到通过除外)。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由执法机关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不接受现场处罚、阻挠、妨碍公务执法的车主对其车辆进行依法查扣,由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由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严查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三)严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违法行为。
(四)查处货车、载客三轮“闯禁行”行为。
(五)严禁营运车辆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在城区主干道随意停靠上下客或沿街揽客。
特此通告
2017-08-26 高碑店交警

高碑店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8月25起,在我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城市主干道及两侧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行驶,行人规范通行;城区三轮车(以电动车、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载客营运性质的三轮车)逐步退出营运市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现象基本消除,最终达到交通秩序良好,停车规范,道路安全畅通,无违规车辆上路。
(一)载客三轮车禁止在迎宾路(五道口至火车站)、幸福大街全路段、世纪大街全路段、五一大街全路段、汽车站、火车站广场、高铁东站广场、838公交总站站前通行(临时借到通过除外)。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由执法机关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不接受现场处罚、阻挠、妨碍公务执法的车主对其车辆进行依法查扣,由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由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严查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三)严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违法行为。
(四)查处货车、载客三轮“闯禁行”行为。
(五)严禁营运车辆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在城区主干道随意停靠上下客或沿街揽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