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翻开古老的卷轴,在辽阔的米拉奇大陆上。各个王国内战不断,贵族与异教徒的厮杀从未停止。
金矿王国,以生产黄金扬名于大陆。米拉奇历年547年,老国王突发病逝,而名正言顺可以继承王伟的金德王子却在丧礼当天被暗杀在路上。据说是多位领主出重金请出了号称足以排进大陆前三杀手的刺客影徒所做的。不过金矿王国很显然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去调查雇主和通缉影徒了。老国王尚有三十多位子嗣,有的已经在皇城内争锋相对,有的正在马不停蹄地赶来,还有的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米拉奇历年550年,在所有子嗣中排第二十六位的金斯顿在这场王位争夺中争夺中,国王仅存的十三位子嗣除金斯顿以外也在数日内莫名毙命。金斯顿当上国王之后,如同历代的昏君一样,不理朝政,全靠几位忠心领主的打理。这让其余的领主各怀鬼胎,暗自招兵买马加强自己的实力。
自此,王权衰弱,地方诸侯先后各立为王。
金矿国王的宫殿是一座富丽堂皇的金色宫殿,在石柱和墙壁的表面都裹满了一层又一层的黄金,并在上面雕刻了无数美丽绝伦的纹路,在烈日的照射下金光闪闪,甚至在城外也隐约见到金光在闪烁。
宫殿内,金斯顿戴着象征国王的皇冠,躺在一位貌美肤白的侍女怀中,一口咬掉了旁边侍女递过来的葡萄,冷笑一声:“你是说今年肖恩上交的税收又少了三成?”
前方一直低着头的拉里领主脸上划过一滴冷汗,微微抬头看着这位沉迷玩乐的国王,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说道:“是的,这次肖恩进贡给王国的税收比上一次又少了三成。”
“哼,我父王生前让肖恩管理南方二十五位公爵,有着全国最富饶的土地,没想到他还起了异心!”金斯顿挥了挥示意侍女退下,“这几年已经有数位领主背着王国私下招募士兵,看来肖恩这次已经决定要跟王国对抗了。”
“肖恩和南方教会结为商盟,但真正的意图恐怕与陛下想的一样,其心有异啊!”
“南方教会?”金斯顿微皱着眉头,“立刻让肖恩来皇城领罪,否则我金矿王国必将派出大军,剿灭这些贪心的异徒!”
米拉奇历年557年,在肖恩领主连续没有缴纳税收两年之后。金斯顿国王大怒,派出由五千金骑军团为首的一百五十万军队,由元帅韦恩带领,势必要剿除南方商盟。
韦恩,一个二十来岁,出身男爵之子的底层军官,原本只是一位普通的骑士队长,在几场战役的精彩表现中,在金矿王国的军功奖励制度下,迅速脱颖而出,短短五年不到,竟从一个小小的骑士队长,崛起为金矿王国军队的大元帅,在金矿王国享有“神话之中的骑士”之称。
“咚哒,咚哒”,烈日下,上百名由身披金甲的马在奔跑在土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尘土飞扬。骑在这些马上的,是一位位身穿金色铠甲,手持金质长枪,头部被金色头盔包着,只露出一双冰冷眼睛的士兵。每位金骑总重量约400斤重,这支训练有素的金骑小队跑出了千名骑兵冲锋的气势。
在他们的前方,是一位男爵的领地。领地前约有上千人,十多位身穿黑色铠甲骑士和一百多位手持长剑的剑兵(普通男爵的税收可以培养的大约也就十五位骑士和上百士兵)。
其余的全是衣衫褴褛的农夫,他们的武器各式各样,有生锈的狼牙棒,破损的短剑,有残口的斧头,被虫蛀烂的木质园盾。
他们神情恍惚,在面对这只由黄金打造的骑兵毫无战意。
“冲啊!”站在队伍前的男爵和他的两位儿子鼓起勇气带领着这些士兵冲向了来势汹汹的金骑小队。
没有任何悬念,在一阵阵凄厉的惨叫过后,毫发无伤的金骑冲进了男爵的领土,搜查并杀完剩下的儿童和妇女。
距领土外三千米的地方,有一支千人的金骑部队在原地待命,金色的盔甲早已因为太阳的照射变得金光闪闪,这身滚烫的盔甲换做普通人早已昏迷过去。而这些士兵却一言不发,似乎并没有因为身处烈日下有何不适。
此景不经令人咂舌,金骑能成为金矿王国最精锐的骑兵并没有夸大其词,也是有着过人之处。
在这支金骑部位的前方,站着三位身穿铠甲,看似身份不低的人。
为首的人微微抬头,阳光顺着头盔照射在他那略显白皙的脸上,他有着太阳般灿烂耀眼的金发,一双棕色的眸子明亮清澈。
身穿与周围金色格格不入的银色铠甲,银白色的披风随着风微微摆动,双手握着插在泥土中的银剑,站在军前。
士兵们看向这道身影的目光充满了崇拜,敬佩。他就是被喻为“神话骑士”的金矿王国最杰出的元帅——韦恩,跟着韦恩元帅,士兵们都坚信这次出征有韦恩元帅带领,必将大胜而归。
“再往前,就是南方教会的敦斯分会吗?”韦恩转头看向金骑将军克麦。
“哈哈是的,南方商盟肯定想不到这一次,善于正面作战的韦恩元帅会带领金骑从后方偷袭铲除这些盟员。”克麦爽朗地大笑着。
你是在损我呢,还是在损我呢,还是在损我呢?韦恩脸角微微抽动,回过头看向前方。
“今天傍晚在村落休整,明天清晨进攻敦斯!金骑勇士必将摧毁敌人纸糊一般的防御,必胜!必胜!”韦恩举起银剑,大声喊道。
“金骑勇士必胜!必胜!”
翻开古老的卷轴,在辽阔的米拉奇大陆上。各个王国内战不断,贵族与异教徒的厮杀从未停止。
金矿王国,以生产黄金扬名于大陆。米拉奇历年547年,老国王突发病逝,而名正言顺可以继承王伟的金德王子却在丧礼当天被暗杀在路上。据说是多位领主出重金请出了号称足以排进大陆前三杀手的刺客影徒所做的。不过金矿王国很显然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去调查雇主和通缉影徒了。老国王尚有三十多位子嗣,有的已经在皇城内争锋相对,有的正在马不停蹄地赶来,还有的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米拉奇历年550年,在所有子嗣中排第二十六位的金斯顿在这场王位争夺中争夺中,国王仅存的十三位子嗣除金斯顿以外也在数日内莫名毙命。金斯顿当上国王之后,如同历代的昏君一样,不理朝政,全靠几位忠心领主的打理。这让其余的领主各怀鬼胎,暗自招兵买马加强自己的实力。
自此,王权衰弱,地方诸侯先后各立为王。
金矿国王的宫殿是一座富丽堂皇的金色宫殿,在石柱和墙壁的表面都裹满了一层又一层的黄金,并在上面雕刻了无数美丽绝伦的纹路,在烈日的照射下金光闪闪,甚至在城外也隐约见到金光在闪烁。
宫殿内,金斯顿戴着象征国王的皇冠,躺在一位貌美肤白的侍女怀中,一口咬掉了旁边侍女递过来的葡萄,冷笑一声:“你是说今年肖恩上交的税收又少了三成?”
前方一直低着头的拉里领主脸上划过一滴冷汗,微微抬头看着这位沉迷玩乐的国王,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说道:“是的,这次肖恩进贡给王国的税收比上一次又少了三成。”
“哼,我父王生前让肖恩管理南方二十五位公爵,有着全国最富饶的土地,没想到他还起了异心!”金斯顿挥了挥示意侍女退下,“这几年已经有数位领主背着王国私下招募士兵,看来肖恩这次已经决定要跟王国对抗了。”
“肖恩和南方教会结为商盟,但真正的意图恐怕与陛下想的一样,其心有异啊!”
“南方教会?”金斯顿微皱着眉头,“立刻让肖恩来皇城领罪,否则我金矿王国必将派出大军,剿灭这些贪心的异徒!”
米拉奇历年557年,在肖恩领主连续没有缴纳税收两年之后。金斯顿国王大怒,派出由五千金骑军团为首的一百五十万军队,由元帅韦恩带领,势必要剿除南方商盟。
韦恩,一个二十来岁,出身男爵之子的底层军官,原本只是一位普通的骑士队长,在几场战役的精彩表现中,在金矿王国的军功奖励制度下,迅速脱颖而出,短短五年不到,竟从一个小小的骑士队长,崛起为金矿王国军队的大元帅,在金矿王国享有“神话之中的骑士”之称。
“咚哒,咚哒”,烈日下,上百名由身披金甲的马在奔跑在土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尘土飞扬。骑在这些马上的,是一位位身穿金色铠甲,手持金质长枪,头部被金色头盔包着,只露出一双冰冷眼睛的士兵。每位金骑总重量约400斤重,这支训练有素的金骑小队跑出了千名骑兵冲锋的气势。
在他们的前方,是一位男爵的领地。领地前约有上千人,十多位身穿黑色铠甲骑士和一百多位手持长剑的剑兵(普通男爵的税收可以培养的大约也就十五位骑士和上百士兵)。
其余的全是衣衫褴褛的农夫,他们的武器各式各样,有生锈的狼牙棒,破损的短剑,有残口的斧头,被虫蛀烂的木质园盾。
他们神情恍惚,在面对这只由黄金打造的骑兵毫无战意。
“冲啊!”站在队伍前的男爵和他的两位儿子鼓起勇气带领着这些士兵冲向了来势汹汹的金骑小队。
没有任何悬念,在一阵阵凄厉的惨叫过后,毫发无伤的金骑冲进了男爵的领土,搜查并杀完剩下的儿童和妇女。
距领土外三千米的地方,有一支千人的金骑部队在原地待命,金色的盔甲早已因为太阳的照射变得金光闪闪,这身滚烫的盔甲换做普通人早已昏迷过去。而这些士兵却一言不发,似乎并没有因为身处烈日下有何不适。
此景不经令人咂舌,金骑能成为金矿王国最精锐的骑兵并没有夸大其词,也是有着过人之处。
在这支金骑部位的前方,站着三位身穿铠甲,看似身份不低的人。
为首的人微微抬头,阳光顺着头盔照射在他那略显白皙的脸上,他有着太阳般灿烂耀眼的金发,一双棕色的眸子明亮清澈。
身穿与周围金色格格不入的银色铠甲,银白色的披风随着风微微摆动,双手握着插在泥土中的银剑,站在军前。
士兵们看向这道身影的目光充满了崇拜,敬佩。他就是被喻为“神话骑士”的金矿王国最杰出的元帅——韦恩,跟着韦恩元帅,士兵们都坚信这次出征有韦恩元帅带领,必将大胜而归。
“再往前,就是南方教会的敦斯分会吗?”韦恩转头看向金骑将军克麦。
“哈哈是的,南方商盟肯定想不到这一次,善于正面作战的韦恩元帅会带领金骑从后方偷袭铲除这些盟员。”克麦爽朗地大笑着。
你是在损我呢,还是在损我呢,还是在损我呢?韦恩脸角微微抽动,回过头看向前方。
“今天傍晚在村落休整,明天清晨进攻敦斯!金骑勇士必将摧毁敌人纸糊一般的防御,必胜!必胜!”韦恩举起银剑,大声喊道。
“金骑勇士必胜!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