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四分之一人生(三)
我有一个猫友,她的猫咪挺出名的,从我认识她到现在,她总是在社交网络上不停地澄清不停地解释。别人问她养品种猫是不是瞧不起田园猫,她特意发声明解释她的猫是被宠物店弃养的病猫;别人说她养了好几只猫,像是偏心其中一只,她发布长篇大论解释为什么有段时间晒其中一只比较多;别人抨击她给猫咪戴铃铛影响听力,她又特意发微博解释自己早已把铃铛里的珠子拿掉了,那是个不会响的铃铛。。。后来私聊时她告诉我,读书的时候她也遭遇过校园暴力,被各种造谣,任凭她如何解释都没有用。
我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她动不动就要心急火燎地解释,因为我们这些被谣言杀死过一次的人,再也经不起旁人的质疑了。我们怕一个不留心就再次回到那个茫然无措,被千夫指的岁月。没有这番经历的朋友,就会觉得我们动不动声明动不动挂人是玻璃心,是小心眼。
当我第一次讲述自己校园暴力经历的时候,很多人觉得我编故事骗关注,直到如今我跟造谣我近十年的校友对簿公堂。而确定了这些是真事之后,又有一些人说为什么他就盯着你,你一定是自己不好,得罪了他。事实上,我跟这位校友素不相识,在查出此人身份后,我也惊愕为什么此人跟我全无交集却死缠烂打多年。
带着这样的困惑,我产生了把自己的前四分之一人生写出来的念头。前两个月我看了东野写的那本恶意,小说中一个乐于助人,品德高尚的男士被另一个受过他帮助的人剥夺了生命并极力中伤。很多人说,看完东野的小说后感到了难以抑制的压抑,艺术来源于生活,现实中上演着比小说更为夸张的剧情。本文的标题,灵感来自于一个知友给我校友的留言。“你可知道,你们毁了这女孩四分之一的人生!”
是真的,多少个强忍瞌睡奋笔疾书的夜晚,多不易才爬到的位置。。。在高中时代被毁得彻彻底底,并持续多年不遗余力地中伤。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参与毁灭我的不仅仅是那些同我毫无关系的校友,还有我的父母。我曾经被他们打倒,但再次站了起来,就不会轻易被打败。
我揭露人性的恶,同时也要揭露自己的恶。我不是完美的,我也有完全不同的另一面。
前言太多了,昨晚差不多说完了小学的经历,准备讲初中时的故事了。但人在追忆时想到的故事总是笼统而残缺的,表达出来只会是冰山一角。
初中,我还是那么喜欢去学校,那里有好多我的朋友,也有。。。我喜欢的人。
我第一次喜欢的人是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姑娘E,E是从上海转学过来的插班生,时刻摆着一副臭脸,性格高冷不合群,有种疾世愤俗的味道,因此班上的女生大多不待见她。当时我在好生差生中都比较吃得开,人缘不差,要投票选举什么时我的票数往往领先。我成绩好,但不像多数好学生那样死读书,不玩耍,我会和好学生聊天也会和成绩差的同学打成一片。我很少受旁人影响去站队,少时就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因此即使很多人不喜欢E,我仍然深深地被E所吸引。她有点微胖,很白净,因为是从上海学校转来的,她英语口语很好,发音标准,不像我们这些小地方的孩子说着一口中国式英语。我有点崇拜她,常常找她搭话。E也不认真学习就能取得不错的成绩,又疾世愤俗,常常反击老师,于是我们两个一拍即合,做什么都在一起。
在学习上我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不喜欢去完成老师规定的任务,比如抄写。我厌恶抄写,小学时每个周末的作业就是把课文反复抄写,抄满一本。12页的田字本,我会撕掉中间的两页甚至四页,然后飞速地用狂草隔行抄写,偷工减料地很快就完成了。以至于到现在我的字迹比大多数男生还要潦草丑陋,小学时代养成的行文习惯,无法再轻易改变。虽然爷爷培养我写毛笔字,并在书法比赛中获得过一等奖,但我得端着才行,不刻意端着,我的字就会像儿时抄书时那样放飞自我。
我的个性乖张古怪,不随大流。记得当初班上有一个先天智力残缺的姑娘,跟我是本家,姓王。她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说话也有些困难,班级重组的时候,没有人愿意跟这个女孩同坐。我把自己的书包甩了过去,告诉她,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同桌了。
我们相处得很好,她多了不少笑容。去年我在超市购物,意外地碰到了在那工作的她。
“王晶晶!”她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寒暄了几句,她说自己在这家超市上班有一两年了,工资两千五。看得出她现在过得很快乐。
以前的我,只要是自己认为没有必要的事情,就不会去做。作业上偷工减料,却最喜欢看课外书,一到午休时间,大家都睡了,我便一个人溜进图书馆,看恐怖小说,散文,以及有关律法的书籍。那时我立志成为一名律师,我常常和同学辩论,和老师辩论,却唯独不敢同父母辩论。
有一次班上有个成绩不佳的女同学被老师叫上去罚站,那个女同学至今仍与我有着偶尔的联络。当时她茫然无措地望着台下,我马上站了起来,把她带回到座位。
“王晶晶你这是做什么!?”数学老师惊愕得双目圆睁,但来不及气愤。
我脱口而出:未成年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学校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老师你让她罚站是违法的。
当时的我就是个刺头,恃才傲物,完全不受老师的管教,但因为成绩上没话说,他们倒也不与我为难,也不同我计较。E也会同老师作对,但E满脸的不友善,让老师很是恼火。E的话一出便是毫无情面可言了。
“XX老师你这个死人脸有毛病啊!”E是这种画风。
我对E的好感与日俱增,为数不多的零花钱大多买了零食分与E吃,帮E做值日。。。不是友情,是少年朦胧的爱情。大多数时候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女孩,而是个男孩。写到这儿,如果E看到,或许会觉得恶心吧。同学都认为我俩是好朋友,包括E自己,虽然觉得E隐隐是知道的。
初中我就留着很短的短发,没有少女有的女孩子味,而是满满的少年感。我的心理和大多青春期的男孩子一样,喜欢和老师作对,喜欢出风头,喜欢在自己在乎的女孩面前找存在感。。。
E的家就在学校附近,她的父母很疼爱E,父亲常常送E上学,母亲老给E买衣服。有一天中午,E说妈妈又给她买了新衣服,她得回去换。E带我去了她家,她就在楼下卫生间换了起来,没关门,留了条很大的门缝。我知道偷窥可耻,但还是忍不住通过门缝偷看E的身体,有点激动又有点羞愧。等到E快换好了,我马上背过身去,怕她发现。E出来后就跟我勾肩搭背地回去上课了。
初中的我除了牙齿不好看,倒算个白净纤瘦的少女(第一印象可能是少年)。我跟E都在年级前几之列,初三E跟我只差了一名,一起上台领奖学金,当我和E的名字被一前一后叫出来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欢喜。回来时我又抱住了E,E故意生气说,****又占我便宜!E讲话很嗲,像小猫似的,有着上海女孩的娇媚。
对E动手动脚惯了,每次E都没有真的生气,或许当这是友情,亦或者她是知情的。但那时候大家都太小,从未接触过这方面的信息,我只觉得自己和别的女孩不太一样,又隐隐觉得这份不同是不好的。
回家后同村的一个学妹对我说,你可知道,那天你在上面领奖学金,我们班女生连连尖叫发花痴,指着台上的你夸你成绩好又长得帅,就是太过秀气有点像姑娘,我说这个人我认识的,是同村的姐姐,跟我住的很近,我同学又遗憾又羡慕呢。
我对同村妹子露出了谦虚的笑容:哪里哪里,你同学把我说得太好了。但心里还是窃喜的,原来我在别人眼中是这样,也许E也对我存着类似的好感?
那时的我衣服虽旧,但干净整洁,面容清秀并好穿白色,给人印象不差。
中考后成绩出来了,我考上了市一中,而E发挥失常去了另一所学校。暑假我到E家找E玩过几次,她送我两本书,韩寒的三重门和一座城池。此后至今,我再也没有见过E。有了手机,我曾数次起过寻找E的念头,但终是没有去,只是把E送我的书翻阅了数遍。或许是时间冲淡了我对E的喜欢,又或许我对E的迷恋只是荷尔蒙使然。
那段时间我总是容易饥饿,吃很多,妈妈做的猪肉馅的大水饺,我一口气可以吃六十个,吃完没一会肚子就饿。初中的学习太艰苦,除了蹿个,我倒没发胖,一直保持着清瘦。万万没想到,一个暑假不学习,我就胖到了三位数。
高中同学初见我时我已然是个胖子,细而略显臃肿的眼睛,扁平的大脸,略微肥胖的身材,土气的衣服。。。加上恃才傲物和疾世愤俗的中二个性,我在同学间格格不入,初次在同龄人间体会到了孤独。在此之前一群朋友粉饰了我的不快乐,步入高中后,原生家庭带给我的负能量,就此彻底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