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正值花甲的汪曾祺写定《受戒》。10月,《受戒》辗转发表于《北京文学》,并获该年度北京文学奖。次年,《大淖记事》发表于《北京文学》4月号,并获该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一时间,汪曾祺犹如出土文物般重放异彩,引来大批崇敬者、模仿者、阐释者。有人说,汪曾祺的小说“用一种轻快欢乐的调子朗诵了一首又一首关于劳动人民人情美和人性美的颂诗”1,也有人说汪曾祺的创作深得京派文学神韵,为新时期文学汲来四十年代文学的活水2。这些观点都不错。但是,汪曾祺为什么会在一片“伤痕”、“反思”的愁云惨雾中,着力铺排里下河地区优美的风俗画面,摹写小儿女们纯美得近乎圣洁的情态?有违常理的创作究竟隐含着什么样的衷情?时过二十多年,彼时的喧嚣早已落定,我觉得我完全可以凭借时间赠与的后见之明,深究这个为什么。本文大抵以《受戒》为例。
一、
我最起码可以找到三点致命的理由,来证明《受戒》的不真。
首先,从细节描写上说,《受戒》严重美化了水乡高邮的生存状态。比如,小说这样写栽秧、车高田水、薅头遍草、割稻、打场等重活:
这地方兴换工。排好了日期,几家顾一家,轮流转。不收工钱,但是吃好的。一天吃六顿,两头见肉,顿顿有酒。干活时,敲着锣鼓,唱着歌,热闹得很。其余的时候,各顾各,不显得紧张。
这哪里是什么沉重的农活,不正像《边城》中赛龙舟、捉鸭子的端午狂欢?有酒有肉,酒神来到人间,醉倒了大批狂酣的民众;有歌有鼓,鼓点敲打出、蛊惑着生命的律动。而低田上水,只要十四轧的水车,两个人车半天就够了。明海和小英子伏在车杠上,不紧不慢地踩,轻轻唱三师父教的各处山歌。这就更不是农活,而像抒情的夜曲,使躁动的身体宁静,使狂喜的心灵平息,生命柔美的诗意于是汩汩流溢。就这样,狂酣和宁静有张有驰、天衣无缝地构建起一个暖融融的现世里的洞天福地。
汪曾祺在《故乡水》等散文中,对农活特别是车水却别有一番真实得惨烈的描写:
一到车水,是“外头不住地敲”——车水都要敲锣鼓,“家里不住地烧”——烧吃的,“心里不住地焦”——不知道今天能不能把田里的水上满,一到太阳落山,田里有一角上不到水,这家子就哭咧,——这一年都没指望了。
农时紧,成本高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高强度的劳动摧毁了一个个棒小伙的身体:
看看这些小伙,好像很快活,其实是在拼命。有的当场就吐了血。吐了血,抬了就走,二话不说,绝不找主家的麻烦。这是规矩。还有的,踩着踩着,不好了:把个大卵子忑下来了!(小肠气——引者)
吐了血或得了小肠气的人,就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有些人自暴自弃,就成了游手好闲的二流子。1981年10月,汪曾祺阔别高邮四十多年后首度还乡,车到车逻(高邮近郊),一个乞丐挤上车来,死皮赖脸、玩世不恭地一边念叨:“修福修寿!修儿子!修孙子”,一边伸出肮脏的手,向旅客要钱。汪曾祺罕见地一改温柔敦厚的态度,出离愤怒地痛责:“这个人留给我的印象是:丑恶;而且,无耻!”后来知道,这个乞丐原是车水的一把好手,得了小肠气才混成这般模样。农活的艰难和酷烈,原来是故乡人愚昧和麻木的根源。或者说,农活如一把锋利的犁铧,在故乡人的心灵划过一道道血淋淋的伤口。只有大兴水利,实现了自流灌溉,才把故乡人从地狱里拯救出来,这一道道伤口才渐渐愈合。汪曾祺怎能不礼赞这项惠泽万民的浩大工程?怎能不劫后余生般轻松、愉快地说:“再见,水车”?
如重轭般套在故乡人身上的农活,如刑具般拷打故乡人身心的水车,为什么会如此抒情性地出现在《受戒》里,成为开启狂喜或诗意的魔棒?这是因为散文和小说截然不同的文体暗示?是因为汪曾祺故意地瞒和骗?抑或是因为他有着太深刻的隐而难彰的苦衷?
其次,从人物设置、情感基调上看,《受戒》严重美化了少年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