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 为什么对方是非机动车,我们就要放弃维权?本人周五正常低速通过张江路龙东大道,逆向驶来一辆非机动车,在我车停下的状态下直接撞上来。对方人没事,但我的新车前保险杠完全损坏,想想他是什么速度。在警察到现场后,警方判他逆行全责(最后发现一点用都没有),最后在价格谈不拢的情况选择定损。周六早上前往浦东交通一大队解决问题,对方蛮横,强调不去4s店,并反复强调这个修一下很便宜的。然后在双方达成一致(其实只是我太单纯,相信他人),选择一同前往汽修店查询价格,最后无果,汽修店都说我车是新款,需要更换,大概价格2000左右!最后对方开始不讲道理,耍无赖,还威胁我,我一个女孩子,面对两个男人,束手无策之下,只能放弃!对方现在找不到了。作为肇事方,逃之夭夭,我这个受害者只能自己抗下2000的修理费。有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走保险,警方定了他全责,我没办法走保险了,当时为什么不私了?因为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确实蒙了,觉得几百块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想想他当时肯定也不会给钱啊)!现在警方的不作为,对方完全逃逸,只能让受害者默默哭泣,我想问问,为什么非机动车就可以如此蛮横?交通法规的意义是什么???请问你们!对于这种人就没办法了?我不信。相信公正自在人心!附上对方身份证号码,电话,还有事故处理单!希望有好心人帮帮我。不是钱的问题。这已经是做人诚信问题了,如果就那么轻易放过,只会越来越多受害车主!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