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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在,医闹在,政府不在,人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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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患病多年的精神病患者,今天我去安定医院拿药,见到的一幕让我惊恐又愤怒,一群人堵着大门处让人难以出进,大厅里摆着花圈,很多人狂喊乱叫,骂声不绝,大厅和所有的走廊都点着烧纸,浓烟腾腾呛的人睁不开眼,那些人还把着不让开门怕烟跑出去,你烧烧纸就可以了,还堵死门为嘛,这不是和看病的人做对吗,我很气愤,太过分。警察在门口录像,既不制止,也不说话。听说这样闹了好几天了。我作为一个看病的说句公道话,人不管是怎么死的,这是谁也不愿意的事,该着怎么解决怎么解决,别影响到看病的人,浓烟滚滚,狂喊乱叫的人怎么看病。对这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行为,警察应该制止,政府应该制止。打击医闹,虽未完善,但公理仍在。希望政府能真正的为人民服务,能做到真正的打击医闹
视频来自:优酷



IP属地:河北1楼2018-01-12 22:28回复
    借用无辜百姓的名头实施光明正大的抢夺烧砸,有事解决事,有医调委有政府,坐下来谈啊,政府不管医院,还不管你们吗,**医闹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8-01-12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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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7 15: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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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不可理喻的家属啊,现在是法制社会,有问题可以去找医调委,这样影响医院的工作秩序,难道政府部门不管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1-1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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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从那路过,看到拉了条幅,门口放着花圈,浓烟不停往外冒,我还担心引起火灾,顺便拨打了119火警电话,请叫我雷锋!
        视频中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哎,法律意识淡薄啊!如果真着火,事儿就闹大了!


        4楼2018-01-1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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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工作现在都是高危职业了,动不动辱骂医护人员,医务人员的尊严何在,有本事你们以后别麻烦医生,护士啊!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1-12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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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无意间看过一条新闻,了解了这个医院解救过很多的病人,也无偿救助过很多病人,这么好的医院,现在看到这个场景,真是触目惊心!无知的老百姓,有问题解决问题,干嘛要这样!这个社会应该打击医闹!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8-01-1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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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正道是沧桑,有问题坐下来解决,这么嚣张的医闹是要干什么,反社会啊。公道不是这么解决的。愚昧、粗鲁,这已经构成犯罪了,不以为耻,人去世了悲伤的心情是能理解的,本来是同情的,现在这么闹下去剩下的只有愤恨,有正规、合法的渠道你不走,偏偏要医闹,还要不要给别人看病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1-1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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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营长,老子的意大利炮呢,轰医闹他娘的。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违规停尸将受罚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倒卖医院挂号凭证等行为,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很多“医闹”源于沟通不畅,通告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找医闹多拿钱 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在医疗纠纷中,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往往找“医闹”出面去医院施加压力,这时医院也往往多掏点钱,以尽快息事宁人。对于这种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条规定,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专家提醒说,根据该规定,从11月1日起,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以及“医闹”团伙中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要坐7年牢。


                IP属地:河北8楼2018-01-1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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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7 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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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违规停尸将受罚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倒卖医院挂号凭证等行为,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很多“医闹”源于沟通不畅,通告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找医闹多拿钱 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在医疗纠纷中,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往往找“医闹”出面去医院施加压力,这时医院也往往多掏点钱,以尽快息事宁人。对于这种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条规定,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专家提醒说,根据该规定,从11月1日起,带头“医闹”的患者家属,以及“医闹”团伙中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要坐7年牢。


                  IP属地:河北9楼2018-01-12 22:51
                  收起回复
                    真是够了,有事解决事,能不能懂点法,懂点道理,没人管吗?影响起码得经营秩序了,警察就该把医闹拘留起来。为了点钱也是丧良心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1-1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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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明白怎么回事了,不理智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8-01-13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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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你们家人在医院不明不白的死了你们就体会到了。啥事都是摊自己头上才知道其中滋味。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1-13 06:06
                        收起回复
                          路过看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1-13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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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1-13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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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7 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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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哀!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01-13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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