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认为要想达到打开对华贸易、建立贸易独占的目的,必须在中国沿海地区建立一个贸易据点。这样既能够发展远东贸易、攫取高额利润,同时也能达到打击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竞争,垄断贸易的目的。
1620 年9 月9 日,公司董事会指令必须夺取一个适当的对华贸易的根据地。1690年至1692 年曾在日本居留的荷兰人凯姆贝尔在回顾这段往事的时候写道: 生丝和丝织品一直是日本大量消耗的商品,直到现在仍是如此。我们那时在出产优良蚕丝的中国及其邻近国家里还没有得到居留地,那时候,鞑靼人(指满州人) 还没有侵入中国,中国还是由它本国的皇帝统治着,一切对外国的商业都是封闭着的,中国人不准出国也不准输出任何士产,我们既不能到中国海边去取货,所以我们只能从中国人那里得到小量的生丝,并且即使是小量的生丝,他们都必须采用走私的方式。
起初澳门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首选。因为澳门可以直接获得中国商品,并且地理位置优越,同时可以打击葡萄牙在东方的势力。但是,葡萄牙人在澳门已经有很长时间,已经同中国政府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他们向明朝政府缴纳租金,接受中国官员的监督,对澳门的攻击可能会引起明王朝的反对。同时,驻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也严密防守,所以荷兰人对澳门的多次进攻都遭到失败。在试图攻占澳门的同时,荷兰人也开始注意到中国的其他地方。1613年2月23 日,荷兰驻平广呵馆长勃罗埃给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的信中就建议在台湾设立荷兰商馆,通过台湾进行中国货物的贸易活动。“到了1620年9月,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在要求设法获得一个便于对华贸易的中维站的时候,曾特别指出: 葡萄牙人及为他们服务的人们报告说,Legueno Pegueno (小琉球) 是个适当的地方。
由于不能够在中国建立一个商业据点,荷兰人在利益获取方面远逊于西班牙和葡萄牙。张燮在《东西洋考》中所指出; 佛郎机据吕宋而市香山,和兰心慕之,因驾巨舰横行爪哇、大泥之间,筑土库,为屯聚处所。竟以中国险远,垂涎近地。尝抵吕宋,吕宋拒不纳。又之香山,为澳夷所阻,归而狼卜累年矣。'同时由于缺乏对华贸易的商业立足点,也严重阻碍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贸易发展。这可以从下面材料中看出: 1609年,两艘荷兰船抵达平户,受到热情的接待,但日本人看到他们并未带来中国生丝,转而变得大为失望。荷兰人虽被严格排除在对华贸易之外,却强烈要求日本授予他们提供所需商品的垄断权。尽管如此,第二年他们再次食言,没有带来日本人想要的中国商品。这使得日本人像中国人一样,怀疑荷兰人的船货是靠抢劫而得的。”
(二) 荷兰人侵占澎湖经过
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燕·彼得逊·昆决意在中国取得一贸易据点,并且主张用武力解决对华贸易问题。他曾经说过:“根据我们所了解到的中国法律与习惯,与中国的贸易根本无法用和平的方式取得。因此我命令部下,中国人如果不给我们方便,又不愿与我们通商。我们就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力,在各地攻击他们。
1622年,他在《东印度事务报告》中称: “为阻止敌人(葡萄牙人) 与中国的贸易,并使我们能够得到这一贸易,……,我们需攻占澳门或占据中国沿海的另一地方。”‘因此,燕·彼得逊·昆派莱尔森(Caamelis Reijexsen,又译为雷也山) 率领八艘船、一千多人于1622年(明熹宗天启二年) 4月10日出发,远征中国。燕·彼得逊·昆向莱尔森指示: 舰队使命是建立与中国的自由通商关系,同时破坏西班牙、葡萄牙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舰队首先必须出其不意地攻占澳门,断绝葡萄牙人与日本的贸易。然后派一部分舰队前往澎湖列岛,在那里建城筑堡,再据澎湖截击航行于厦门和西属马尼拉之间的中国贸易帆船。具体的命令如下: 1、……攻打并消灭葡萄牙在澳门的殖民地;2、...无论攻陷澳门与否,舰队应赶到福建沿岸,在澎湖群岛或台湾建立堡垒,并由此要求中国通商。如果未获巴达维亚总督同意,不得放弃堡垒....3、舰队运载213588reals(里亚尔,西班牙货币)及大量胡椒、檀香和铅以便通商,此外在巴达维亚储存750 000 reals备用。'这些目的达到后,福建贸易的垄断权就会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落入荷兰人怀中。他还命令,“尽可能掳掠中国沿岸的男女老少来充实巴城和公司在印尼群岛其他属地的人口。”
天启二年(1622) 六月,莱尔森率领舰船来华,首先进攻澳门,但是由于荷兰军队的火药桶被击中爆炸,使得荷军伤亡惨重,只得撤离澳门前往澎湖。七月莱尔森的舰队到达澎湖,舰队驶入“一个很好的、四周围得很好的海湾,下锚的地方水深八嚼或九嚼。这里地平石多,不长树木,只生长草; 井中原有适宜的淡水可以取得,但因气候干燥,水呈黑色。”莱尔森一到澎湖,就选择澎湖海湾一处地方筑堡。在筑堡的同时,莱尔森派商人梅尔德尔特率领三艘快船前往漳州,请求准许荷人在那里贸易并择适当处驻扎,同时还要求中方不许再同葡、西二国商人贸易。荷兰人在中国土地上的所作所为已经令明朝政府非常反感,现又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明朝政府自然不会应允,所以浯屿守备王梦熊拒绝与他谈论有关通商的事,只令他先回澎湖等待答复。10 月1日,王梦熊遺使携福建巡抚等人发布的一份通告至澎湖作为给荷人的回复,通告命令荷军尽早撤出澎湖,否则将无法获得贸易许可。荷兰方面决定在漳州沿海一帶挑起战争以获得贸易权利。他们首先派五艘战船突袭靠近漳浦的六敖,遭到巡海道程再伊、副总兵张嘉策的抗击,把总刘英用计沉其一船,俘斩十余名,荷兰人于是不得不将船退出外洋。不久又侵犯圭屿等地,均遭到明朝军队的痛击,荷军伤亡惨重,只得返回澎湖。
荷兰人在占据澎湖后,还不断对中国沿海地区进行侵扰,对中国百姓大肆屠杀。威·伊·邦特库《东印度航海记》描述当时屠杀中国百姓的情形:“居民全都逃到一个堡垒里去了,我们追踪到这个堡垒。他们两次出击,嚎叫之声,令人恐怖,似乎世界末日来临……我们把他们赶回堡内,一路击杀他们。...."
荷兰人还常常把澎湖的人口和在澎湖附近掠夺的人押送到巴达维亚当奴隶。据威·伊·邦特库《东印度航海记》记载,仅1622年在澎湖服劳役的中国人就有1150人,但是到了1623年8月,这些人被当作奴隶运往巴达维亚时,一半因疾病、饥饿及强制劳动而死,仅剩下571人。到1624年1月贩奴船抵达巴达维亚时,能够活着登岸的仅有33人。*1623年4月17日荷兰人在马尼拉沿海截得3艘中国帆船,捉获800名中国人; 5月11日又在澎湖附近堵截了一艘中国帆船,把船上的200名中国人带至澎湖。荷兰人除了烧杀掳掠中国沿海人民之外,还经常在海上劫掠中国商船。《两朝从信录》载天启二年(1622) 十月兵部疏: .....十数年大舟巨炮截我船于交州吕宋之间者,殆无虚岁。丝绵货物,悉为彼有”。
(三) 明朝政府的应对
澎湖岛“为滨海之藩篙,而东西往来之冲也”,是中国商船前往吕宋等地贸易的必经之路。《熹宗天启实录》载三年(1623) 七月南京湖广道御史游凤翔奏称:“闽自红夷入犯,就彭湖筑城,胁我互市。及中左所登岸,被我擒斩数十人,乃以讲和愚我,以回帆拆城缓我。今将一年所矣,非惟船不回,城不拆,且来者日多,擒我洋船六百余人,日给米督令搬石砌筑礼拜寺于城中。进足以攻,退足以守,俨然一敌国矣。”。“今彭湖盈盈一水,去兴化一日水程,去漳泉二郡只四五十里。于此互市,而且因山为城,据海为池,可不为之寒心哉”。福建巡抚许孚远也曾指出:“查彭湖属晋江地面,遥峙海中,为东西二洋、遐罗、吕宋、琉球、日本必经之地,...苦于此设将屯兵,筑城置营,且耕且守,据海洋之要害,断诸夷之往来,则尤为长驾远驭之策。”这说明明朝政府很清楚澎湖的战略地位。因此,明朝政府决不容许一支强大的外国军队侵占这里,因此福建当局一面与荷兰殖民者谈判澎湖撤退问题,一面实行海禁,调兵遣将,准备用武力解决问题。天肩二年(1622),福建巡抚南居益派千总陈士瑛前往巴达维亚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交涉,劝其停止对中国的侵扰。陈士瑛于第二年回国,他给南居益的奏报中这样记载:“蒙差同洋商黄合兴二船,往咬留吧宣喻,至三角屿,遇夷船四只,称咬留吧王已往阿南国去,未得回文。(荷兰人) 又发夹板船五只,直抵彭湖,要来互市,黄合兴力止不允,拨番七名,将二船同夷船齐进大泥。瑛等谒大泥王(指荷兰驻当地的长官),大泥酋称咬留吧酋各处吊回夹板船,要往彭湖,若不允市(指通商),必动千戈。盖阿南即红夷国,而咬留吧、大泥皆番种,结连情形,昭然可睹。”陈士瑛出使意义重大,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派使者前往巴达维亚。虽然没有让荷兰人放弃打开中国贸易大门的设想,但是通过这次出使,明朝政府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福建巡抚南居益知道荷兰人决不肯自行撤离,遂向朝廷上奏: “若是则狡夷(荷兰) 之反覆,必不可以理谕,互市之要求,必不可以苟从。而彼方依大海波涛之险,挟巨铳坚舟之利,盘踞以筑城,勾连以内向....然料縻之术已穷,天讨之诛必加。”明朝政府听取南居益的建议,决定使用武力将荷兰人驱逐出澎湖。
随着危机的发展,荷兰殖民者也认识到用武力打开中国大门不太现实,继续呆在澎湖,对华贸易就没有打开的希望。因而当明朝军队进驻的时候,他们便撤离澎湖到台湾。
(四) 澎湖危机的影响
澎湖危机,对明朝后期中荷关系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中国而言,首先从政治上讲,澎湖危机的胜利,使得中国的领土暂时得以保持完整。中国军队重新在澎湖这一交通要道上驻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国商船出海贸易的安全,有利于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中国政府用武力驱逐荷兰人也使得其他一些觊觎中国的西方国家打消了企图。从经济上看,澎湖列岛为中国海商前往马尼拉贸易的必经之路,如果澎湖被荷兰人占领,中国的对外贸易将遭受到严重的打击,同时也将会影响到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白银的大量输入。对荷兰而言,虽然没有取得澎湖,但是在中国政府的默许下,他们得以进驻台湾,并以此为根据地,发展贸易。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主要目标之一,所以对其非常有利,使之得以与中国政府进行接触,并且可获得一进口中国商品的贸易基地。
摘自姜卫东《明朝后期中国与荷兰关系研究》
1620 年9 月9 日,公司董事会指令必须夺取一个适当的对华贸易的根据地。1690年至1692 年曾在日本居留的荷兰人凯姆贝尔在回顾这段往事的时候写道: 生丝和丝织品一直是日本大量消耗的商品,直到现在仍是如此。我们那时在出产优良蚕丝的中国及其邻近国家里还没有得到居留地,那时候,鞑靼人(指满州人) 还没有侵入中国,中国还是由它本国的皇帝统治着,一切对外国的商业都是封闭着的,中国人不准出国也不准输出任何士产,我们既不能到中国海边去取货,所以我们只能从中国人那里得到小量的生丝,并且即使是小量的生丝,他们都必须采用走私的方式。
起初澳门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首选。因为澳门可以直接获得中国商品,并且地理位置优越,同时可以打击葡萄牙在东方的势力。但是,葡萄牙人在澳门已经有很长时间,已经同中国政府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他们向明朝政府缴纳租金,接受中国官员的监督,对澳门的攻击可能会引起明王朝的反对。同时,驻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也严密防守,所以荷兰人对澳门的多次进攻都遭到失败。在试图攻占澳门的同时,荷兰人也开始注意到中国的其他地方。1613年2月23 日,荷兰驻平广呵馆长勃罗埃给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的信中就建议在台湾设立荷兰商馆,通过台湾进行中国货物的贸易活动。“到了1620年9月,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在要求设法获得一个便于对华贸易的中维站的时候,曾特别指出: 葡萄牙人及为他们服务的人们报告说,Legueno Pegueno (小琉球) 是个适当的地方。
由于不能够在中国建立一个商业据点,荷兰人在利益获取方面远逊于西班牙和葡萄牙。张燮在《东西洋考》中所指出; 佛郎机据吕宋而市香山,和兰心慕之,因驾巨舰横行爪哇、大泥之间,筑土库,为屯聚处所。竟以中国险远,垂涎近地。尝抵吕宋,吕宋拒不纳。又之香山,为澳夷所阻,归而狼卜累年矣。'同时由于缺乏对华贸易的商业立足点,也严重阻碍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贸易发展。这可以从下面材料中看出: 1609年,两艘荷兰船抵达平户,受到热情的接待,但日本人看到他们并未带来中国生丝,转而变得大为失望。荷兰人虽被严格排除在对华贸易之外,却强烈要求日本授予他们提供所需商品的垄断权。尽管如此,第二年他们再次食言,没有带来日本人想要的中国商品。这使得日本人像中国人一样,怀疑荷兰人的船货是靠抢劫而得的。”
(二) 荷兰人侵占澎湖经过
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燕·彼得逊·昆决意在中国取得一贸易据点,并且主张用武力解决对华贸易问题。他曾经说过:“根据我们所了解到的中国法律与习惯,与中国的贸易根本无法用和平的方式取得。因此我命令部下,中国人如果不给我们方便,又不愿与我们通商。我们就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力,在各地攻击他们。
1622年,他在《东印度事务报告》中称: “为阻止敌人(葡萄牙人) 与中国的贸易,并使我们能够得到这一贸易,……,我们需攻占澳门或占据中国沿海的另一地方。”‘因此,燕·彼得逊·昆派莱尔森(Caamelis Reijexsen,又译为雷也山) 率领八艘船、一千多人于1622年(明熹宗天启二年) 4月10日出发,远征中国。燕·彼得逊·昆向莱尔森指示: 舰队使命是建立与中国的自由通商关系,同时破坏西班牙、葡萄牙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舰队首先必须出其不意地攻占澳门,断绝葡萄牙人与日本的贸易。然后派一部分舰队前往澎湖列岛,在那里建城筑堡,再据澎湖截击航行于厦门和西属马尼拉之间的中国贸易帆船。具体的命令如下: 1、……攻打并消灭葡萄牙在澳门的殖民地;2、...无论攻陷澳门与否,舰队应赶到福建沿岸,在澎湖群岛或台湾建立堡垒,并由此要求中国通商。如果未获巴达维亚总督同意,不得放弃堡垒....3、舰队运载213588reals(里亚尔,西班牙货币)及大量胡椒、檀香和铅以便通商,此外在巴达维亚储存750 000 reals备用。'这些目的达到后,福建贸易的垄断权就会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落入荷兰人怀中。他还命令,“尽可能掳掠中国沿岸的男女老少来充实巴城和公司在印尼群岛其他属地的人口。”
天启二年(1622) 六月,莱尔森率领舰船来华,首先进攻澳门,但是由于荷兰军队的火药桶被击中爆炸,使得荷军伤亡惨重,只得撤离澳门前往澎湖。七月莱尔森的舰队到达澎湖,舰队驶入“一个很好的、四周围得很好的海湾,下锚的地方水深八嚼或九嚼。这里地平石多,不长树木,只生长草; 井中原有适宜的淡水可以取得,但因气候干燥,水呈黑色。”莱尔森一到澎湖,就选择澎湖海湾一处地方筑堡。在筑堡的同时,莱尔森派商人梅尔德尔特率领三艘快船前往漳州,请求准许荷人在那里贸易并择适当处驻扎,同时还要求中方不许再同葡、西二国商人贸易。荷兰人在中国土地上的所作所为已经令明朝政府非常反感,现又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明朝政府自然不会应允,所以浯屿守备王梦熊拒绝与他谈论有关通商的事,只令他先回澎湖等待答复。10 月1日,王梦熊遺使携福建巡抚等人发布的一份通告至澎湖作为给荷人的回复,通告命令荷军尽早撤出澎湖,否则将无法获得贸易许可。荷兰方面决定在漳州沿海一帶挑起战争以获得贸易权利。他们首先派五艘战船突袭靠近漳浦的六敖,遭到巡海道程再伊、副总兵张嘉策的抗击,把总刘英用计沉其一船,俘斩十余名,荷兰人于是不得不将船退出外洋。不久又侵犯圭屿等地,均遭到明朝军队的痛击,荷军伤亡惨重,只得返回澎湖。
荷兰人在占据澎湖后,还不断对中国沿海地区进行侵扰,对中国百姓大肆屠杀。威·伊·邦特库《东印度航海记》描述当时屠杀中国百姓的情形:“居民全都逃到一个堡垒里去了,我们追踪到这个堡垒。他们两次出击,嚎叫之声,令人恐怖,似乎世界末日来临……我们把他们赶回堡内,一路击杀他们。...."
荷兰人还常常把澎湖的人口和在澎湖附近掠夺的人押送到巴达维亚当奴隶。据威·伊·邦特库《东印度航海记》记载,仅1622年在澎湖服劳役的中国人就有1150人,但是到了1623年8月,这些人被当作奴隶运往巴达维亚时,一半因疾病、饥饿及强制劳动而死,仅剩下571人。到1624年1月贩奴船抵达巴达维亚时,能够活着登岸的仅有33人。*1623年4月17日荷兰人在马尼拉沿海截得3艘中国帆船,捉获800名中国人; 5月11日又在澎湖附近堵截了一艘中国帆船,把船上的200名中国人带至澎湖。荷兰人除了烧杀掳掠中国沿海人民之外,还经常在海上劫掠中国商船。《两朝从信录》载天启二年(1622) 十月兵部疏: .....十数年大舟巨炮截我船于交州吕宋之间者,殆无虚岁。丝绵货物,悉为彼有”。
(三) 明朝政府的应对
澎湖岛“为滨海之藩篙,而东西往来之冲也”,是中国商船前往吕宋等地贸易的必经之路。《熹宗天启实录》载三年(1623) 七月南京湖广道御史游凤翔奏称:“闽自红夷入犯,就彭湖筑城,胁我互市。及中左所登岸,被我擒斩数十人,乃以讲和愚我,以回帆拆城缓我。今将一年所矣,非惟船不回,城不拆,且来者日多,擒我洋船六百余人,日给米督令搬石砌筑礼拜寺于城中。进足以攻,退足以守,俨然一敌国矣。”。“今彭湖盈盈一水,去兴化一日水程,去漳泉二郡只四五十里。于此互市,而且因山为城,据海为池,可不为之寒心哉”。福建巡抚许孚远也曾指出:“查彭湖属晋江地面,遥峙海中,为东西二洋、遐罗、吕宋、琉球、日本必经之地,...苦于此设将屯兵,筑城置营,且耕且守,据海洋之要害,断诸夷之往来,则尤为长驾远驭之策。”这说明明朝政府很清楚澎湖的战略地位。因此,明朝政府决不容许一支强大的外国军队侵占这里,因此福建当局一面与荷兰殖民者谈判澎湖撤退问题,一面实行海禁,调兵遣将,准备用武力解决问题。天肩二年(1622),福建巡抚南居益派千总陈士瑛前往巴达维亚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交涉,劝其停止对中国的侵扰。陈士瑛于第二年回国,他给南居益的奏报中这样记载:“蒙差同洋商黄合兴二船,往咬留吧宣喻,至三角屿,遇夷船四只,称咬留吧王已往阿南国去,未得回文。(荷兰人) 又发夹板船五只,直抵彭湖,要来互市,黄合兴力止不允,拨番七名,将二船同夷船齐进大泥。瑛等谒大泥王(指荷兰驻当地的长官),大泥酋称咬留吧酋各处吊回夹板船,要往彭湖,若不允市(指通商),必动千戈。盖阿南即红夷国,而咬留吧、大泥皆番种,结连情形,昭然可睹。”陈士瑛出使意义重大,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派使者前往巴达维亚。虽然没有让荷兰人放弃打开中国贸易大门的设想,但是通过这次出使,明朝政府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福建巡抚南居益知道荷兰人决不肯自行撤离,遂向朝廷上奏: “若是则狡夷(荷兰) 之反覆,必不可以理谕,互市之要求,必不可以苟从。而彼方依大海波涛之险,挟巨铳坚舟之利,盘踞以筑城,勾连以内向....然料縻之术已穷,天讨之诛必加。”明朝政府听取南居益的建议,决定使用武力将荷兰人驱逐出澎湖。
随着危机的发展,荷兰殖民者也认识到用武力打开中国大门不太现实,继续呆在澎湖,对华贸易就没有打开的希望。因而当明朝军队进驻的时候,他们便撤离澎湖到台湾。
(四) 澎湖危机的影响
澎湖危机,对明朝后期中荷关系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中国而言,首先从政治上讲,澎湖危机的胜利,使得中国的领土暂时得以保持完整。中国军队重新在澎湖这一交通要道上驻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国商船出海贸易的安全,有利于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中国政府用武力驱逐荷兰人也使得其他一些觊觎中国的西方国家打消了企图。从经济上看,澎湖列岛为中国海商前往马尼拉贸易的必经之路,如果澎湖被荷兰人占领,中国的对外贸易将遭受到严重的打击,同时也将会影响到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白银的大量输入。对荷兰而言,虽然没有取得澎湖,但是在中国政府的默许下,他们得以进驻台湾,并以此为根据地,发展贸易。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主要目标之一,所以对其非常有利,使之得以与中国政府进行接触,并且可获得一进口中国商品的贸易基地。
摘自姜卫东《明朝后期中国与荷兰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