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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3+1+4+9+9=34 哈哈 你自己算算 恋爱嘛 就是这个意思 翻译 我爱你一生一世 久久


IP属地:四川17楼2018-02-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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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发白帝城》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在流放途中遇赦返回时所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是李白诗作中流传最广的名篇之一。诗人是把遇赦后愉快的心情和江山的壮丽多姿、顺水行舟的流畅轻快融为一体来表达的。全诗不无夸张和奇想,写得流丽飘逸,惊世骇俗,但又不假雕琢,随心所欲,自然天成。


    IP属地:四川18楼2018-02-12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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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你要嫁给我❤
      http://music.163.com/#/song?id=150422
      陶喆、蔡依林 - 今天你要嫁给我
      词:陶喆/娃娃
      曲:阿沁
      男: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每一首情歌忽然充满意义
      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
      Take it way
      女:
      春暖的花香带走冬天的凄寒
      微风吹来意外的爱情
      男:
      It's love
      女:
      鸟儿的高歌拉近我们距离
      我就在此刻突然爱上你
      合: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
      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今天嫁给我好吗
      男:
      Here we go
      Jolin in the house
      女:
      Dt in the house
      男:
      Jolin in the house
      女:
      Dt in the house
      男:
      Come on jolin in the house
      女:
      Dt in the house
      合:
      Our love in the house
      男:
      Sweet sweet love
      夏日的热情打动春天的懒散
      阳光照耀美满的家庭
      每一首情歌都会勾起回忆
      想当年我是怎么认识你
      But you now
      女:
      冬天的幽香结束秋天的孤单
      微风吹来枯了的思念
      男:
      I'm missing you
      女:
      鸟儿的高歌唱着不要别离
      合:
      此刻我多么想要拥抱你
      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
      过着安定的生活
      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今天你要嫁给我
      听我说手牵手我们一起走
      把你一生交给我
      昨天不要回头明天要到白首
      今天你要嫁给我
      男:
      叮当听着礼堂的钟声
      我们在上帝和亲友面前见证
      这对男女
      现在就要结为夫妻
      不要忘了这一切是多么的神圣
      你愿意生死苦乐永远和他在一起
      爱惜他尊重他安慰他保护着他
      两人同心建立起美满的家庭
      你愿意这样做吗
      Yes I do
      合:
      听我说手牵手一路到尽头
      把你一生交给我
      昨天已是过去明天更多回忆
      今天你要嫁给我
      男:
      今天你要嫁给我
      合:
      今天你要嫁给我
      今天你要嫁给我
      今天你要嫁给我
      男:
      Oh


      IP属地:四川19楼2018-02-1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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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四川20楼2018-02-1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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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的梦幻——《龙珠》赏析
          小次
            ——大约十年前就想写一个详实的评论,借此向陪我度过最美好的童年的经典致敬!但各种蠢蠢欲动的想法,因生活和工作的焦虑不能静心梳理,这次辞了工作,在家闭门读书,认真动笔写吧!
            在七八十年代,中国不但没有电脑数码之类的娱乐事物,就是电视电话也只有不多的贵族才能享用。对于精力过剩无事消遣的时代,中国出现了新派武侠小说,将武打香艳方面的因素放大,而侠义哲理的内涵,就退居二线,甚至三线乃至不见。那是一个时代的中国年青人的价值观、审美观及潮流趋向的体现。而同期的日本,同样的武打香艳,人家不但能承接古代,还能联系现实,甚至于接轨未来!出品了一系列让国人津津乐道更进一步享誉全球的动漫作品,成了世界第一动漫强国。
            一部作品,被冠誉为“国民漫画”,再用多余赞美就画蛇添足了。天朝有一部什么羊什么狼,自我标榜好的不得了,酸溜溜地不承认也不推广日本动漫,而后者依然靠网络扎根中国,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更有好事者说什么悟空是中国出口的,日本还不是到我们这儿攫取了灵感?或者好事者不知道,猴子根本也不归我们,那是从印度神话进口的。艺术无国界,龙珠悟空和西游悟空完全为两个概念,就不必拉亲攀戚了。
            这部洋溢着武术、科幻、幽默、传统、情感、政治、哲学、美学等等元素于一身的《龙珠》,其异想天开,其惊心动魄,其妙趣横生,跨越了年龄和国界,成了风靡全球的神作,成了笔者整个青少年时代唯一一部能背下书中所有对白的奇书。(海南版)
            武术应是人类最原始最直接的本能吧?否则为什么连三岁小男孩也着迷与格斗有关的素材作品,并从幼儿园就模仿英雄,玩着超人打怪兽之类的游戏,在大家面前骄傲地摆出超人的经典动作。这不是哪一个家长、老师教的,而是本能告诉他的。而《龙》中有关于武术的描写刻画,是非常深刻老练的!《灌篮高手》对于打球的肢体动作,绘画很是细腻逼真(《足球小将》则夸张了),这是大伙公认的。其实鸟山大神对于武术绘画,也同样堪称一绝!眼、身、手、步法统统到位,活里活现,呼之欲出,比起新华书店里武术书籍的插图,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了!
            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很能理解为什么两个年青人可以因为彼此多看一眼就大打出手以致头破血流,都是揣着自己的“英雄情节”呗!理解归理解,本人还是很反对的,无关国家和人民,为了个人喜怒便是动物式斗殴。我可以斗殴,但无法忍受这种动物式的低级。如果你可以看见街上某男不爽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揍他一顿,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看到街上某女很爽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上她一次?现在上台唱个歌,跳个舞,可以得到鲜花和掌声,那么打个架,赢了都没人赞美岂不太过吃亏也没面子了?
            所谓英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通过打架能换来鲜花和掌声!而这,便是悟空和贝吉塔等辈最本质的区别。
            不骂脏话,不打架!多吃水果和蔬菜,不勾心斗角。多读书多锻炼,笑对人生!看淡利欲,情义为上。我的人生观,和少儿时代所受的教育有关。千万不要误会,我所说的可不是中国义务九年教育,而是来自《龙珠》《圣斗士》这样的永恒经典。可笑的是初中老师还撕过我们的《龙珠》,说是糟粕。罢了,不展开这话题。
            《龙珠》是小时候看过的第二个堪称伟大级的经典,第一部是《西游记》。显然,电视和漫画是不同的,但很多本质却是一样。这绝不是说主角都叫“孙悟空”,而是灵魂深处被莫名勾起的颤抖和激动!我认为,《龙珠》雏形虽来自《西游记》,但艺术水准之高,思想境界之妙,刻画人物之深……都毫不逊色于名著本身,而且滋味要更丰富,推广度上,更是超过了名著!因为中国独特的文字和学术的关系,老外几乎是不可能看懂原著,而《龙珠》以漫画形式来表现,显然有了别样不同的意境!
            动漫作品,起源于英国,成熟在美国,登峰造极是日本。把流行元素和古典艺术溶合最好的,并达到中庸和谐之境界的,恐怕也唯有日本。
            虽说现在忘了很多小时候背下来的对白,但我对龙珠有所理解,还是最近几年得出的。背下来不等于懂,懂不代表一字不落地背下来。因为,读书就是读书,既不是唱歌也不是演讲,何必登台作秀?中国前几年也出现国学热,一个劲儿地背字(对,我不认为那叫背书,连背句子都甚勉强,只好唤之为“背字”),现在字背完了,没效果,也就渐渐偃旗息鼓啦,正常的。
            好吧,前言差不多就到这儿,对于这部对我的人生影响巨大,充满阳光正能量的作品,现在开始解读。首先,我把《龙》分为“少年历练篇”、“魔族篇”、“赛亚人篇”、“弗利萨篇”、“人造人+沙鲁篇”、“布欧篇”。其中“少年篇”和“魔族篇”是第一部,接下去是第二部z世,有人认为真正的经典该止于“弗利萨篇”,也有人认为该结束于“沙鲁篇”,认为鸟山大师以后在狗尾续貂,我不同意。不说一篇精彩过一篇,但至少是一篇变化于一篇,每一篇都有很明确的主题思想,而且越画到后面就越是随心所欲,举重若轻,无往而不利。大师的人生哲理和善恶美感表现的淋漓尽致,鬼斧神工。到“布欧篇”结束,大师才感觉这次是真的画不下去了,既然油尽灯枯,那便适可而止吧!如果出于商业,尚可为GT画几个人物型像,但从艺术上说,龙珠已然终结,这也是广大龙珠迷的和我认可——龙珠,止于布欧篇,才是最经典的!
            哦,因为对龙珠的美好记忆都来自小学时代的海南版(五册一卷那种,80后读者都应该看过),所以人名一概用海南版,比如我会说“短笛大魔王”而不是“比克大魔王”,会说“贝吉塔”而不是“达尔”……但是家里收藏的却是“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的34卷版,所以我说到具体内容会依据该版,比如说《龙》的第一个重头戏“神龟冲击波”,出现在第一卷第14回208页。但是,对白方面,本人更倾向海南版,除了是当年背过的,在体现人物性格和某些方面,感觉比后来的版本都好,这里举一个例子:龟仙人是悟空爷爷的师父,小林和悟空同辈,还大一岁。海南版悟空叫龟仙人爷爷,悟饭叫小林叔叔,都比较合理,怎么在后来的版本就变成了龟老伯和小林哥哥?这辈分不全乱了么?


          IP属地:四川21楼2018-02-14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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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历练篇
            No.1 关键词:龙珠、龟仙人、神龟冲击波
              龙珠,是《龙》的题目,书之灵魂所在。收集七颗龙珠,唤出神龙,将满足你的任何一个愿望!其实龙珠还有潜在意义,即代表独特的东方文明。容我埋个伏笔,在后面会把包袱详细抖出。
              冒险、收集宝物、神奇魔力,很多作品中都有类似情节,可“龙珠”无疑是最成功的!时至今日,龙珠和“哆啦A梦的口袋”已经封神了,都让少年读者遐想无限,充满代入角色感,梦想着自己就是“小悟空”或者“大雄”……
              认为《龙》该止于“弗利萨篇”的读者观点,从开始到弗利萨都是围绕着“龙珠”和“许愿”进行,从“沙鲁篇”开始,龙珠就变得可有可无了。此说有一定道理,但一部作品的精彩度,未必完全跟着题目亦步亦趋,这是我的浅薄理解。
              《龙》从1984年起开始在《少年JUMP》连载,因为之前发表的《骑龙少年》和《Tonpuu大冒险》获得了好评,鸟山拟定新作品草案时,决定采用这两部作品的特征(“中国风味”和“功夫”),参照《西游记》和《南总里见八犬传》(19世纪日本江户时代剧作家泷泽马琴的作品)的线索结构,创作一部恢宏的漫画巨著。
              《南总里见八犬传》,中国读者可能很陌生,但《西游记》的成分是明显可以感受的:小悟空和筋斗云;小八戒和变身术;牛魔王和火焰山;布尔玛在找龙珠的途中,加入了小悟空、小八戒、乐平等人,隐隐就是唐僧去西天收徒取经的节奏。但《龙》比《西游》无厘头多了,也世俗多了!唐僧取经是颂扬无上佛法,布尔玛取龙珠是找高富帅!菩提祖师不食人间烟火,龟仙人只想女人屁股等等……
              更多的,是对现实社会的讽刺。对,灰色幽默,贯穿了整部《龙》,各篇都有各种插科打诨的活宝:“魔族篇”的弥次郎兵卫、“赛亚人篇”的界王、“弗利萨篇”的基纽特种部队、“沙鲁篇”的撒旦、“布欧篇”的新老两代界王神,以后会一一讲到。
              一切的故事,都肇始于小悟空和布尔玛的那一场相遇!东方名字(传统)VS西方名字(现代)、山野VS城市、天真VS世俗!没错,不认识汽车,不认识电视,不会喝咖啡,甚至不愿意摸****股(因为屁股是脏的:),把恶兽怪鱼当作食物,和猴子海龟则可以建立友谊,以山林大自然为邻小悟空,活脱脱就是“天人合一”的榜样。
              布尔玛呢,在一个利欲熏心的城市长大的16岁女生,已经懂得了人性的虚伪恶劣,并在其中游刃有余!从一开始怀疑悟空会性骚扰她,到为了利益主动让悟空摸屁股,笑~~为了利用悟空当保镖,花言巧语骗他出山,可是遇到同样需要帮助的海龟,很遗憾,她无情无义地拒绝了。(大神主要是借她反衬悟空的侠气,并讽刺现代城市的糟糕环境,而不是斥责本性善良的小姑娘。)小悟空则不然,帮助别人是应该的!翼龙要吃布尔玛时(唐僧肉么?),他不答应!熊要吃海龟时(布尔玛眼睛都没眨一下,就马上同意了!),他还是不答应!可以看出,鸟山大神很喜欢吃的,各种以食物为名的好人坏人,(乐平=茶、小八戒=乌龙茶、普乌=普尔茶;兰琪=午餐、皮拉夫=炒饭等等等等)主人公还是大胃王,哈哈哈。除了吃,大神对女性内裤也情有独钟,布尔玛的名字就是短裤的意思,而她的内裤正是搞笑的重要道具,和小悟空、龟仙人、小八戒先后都发生了荤剧情,邪恶地笑了。
              小八戒倒是和《西游》人物神似,好色偷懒,坑蒙拐骗,一遇到麻烦就马上要散伙,自私不仗义就和布尔玛如出一辙。而且把原著悟空的紧箍咒专利也抢了(布尔玛让他吃了哔哔药)。但“高老庄”真正要讽刺的,不是小八戒,而是那些明明生长在纯朴乡村的姑娘们(实际名字是“HEDGEHOG”刺猬的意思,形容她们有多么难伺候),一旦沾惹上了奢华习性,马上就堕落了。原来悟空的纯洁是天性,并不完全是生长环境的关系!
              乐平呢,大神把他设计成一个想结婚而怕女人的强盗,想通过龙珠克服怕女人心理,并在冒险途中与悟空一行化敌为友后,和布尔玛谈起了恋爱。个人理解怕女人可能在隐喻“性功能障碍”。
              一部作品的构成,除了作者原意,也不得不迎合读者的普遍口味。比如说,我们喜欢“白富美”,好吧,有布尔玛!那么“高富帅”呢?既然悟空和老龟都不符合,那只好另外出场一位,这就是我们的“乐平少爷”了!但很显然,大神虽喜欢“白富美”,却并不喜欢“高富帅”,至于什么心态我不敢揣测,笑!只是从《龙》全剧来看,乐平除了帅,武艺智力及表现,都和“矮矬穷”的小林相距甚远。小林虽然败绩累累,但场面上每每和强敌打得精彩好看;乐平就没好好表现过,先后狼狈地败给了悟空、龟仙人、天津饭、神仙,惟一出彩的是强过“塞亚人篇”的栽培人,结果却又死得惨烈,“人造人篇”继续被20号虐的没一丝一毫抵抗,自嘲是“最没用的人”。最悲哀的是,布尔玛最终还移情别恋了。乐平糗的一塌糊涂,在《龙》全书只有小界王神能够相匹敌。
              回到“寻找龙珠章”,说说大神的叙事手法和创意。《龙》书人物,往往有特别奇怪的地方,乐平怕女人,小林没鼻子,兰琪打喷嚏会变性格等,小悟空作为主角,当然也与众不同。不错,多了一条尾巴,及可怕的变身成为凶残巨猿的特质!书中有幽默、有咸湿、有科技(变幻胶囊)、有绝学(神龟冲击波)、有正义……但是,作者希望有更多的元素,比如恐怖。性格温良的悟空,会在月圆之夜发生可怕的变化,这一情节其实是模仿,但作者在后面的赛亚人篇中,证明了他的模仿仍有新颖和创意!
              其实兔子军团这一节,就把剧情引上月亮了,后面圆月又在第二卷93页“不经意”出现,最后用钢化玻璃屋引发了恐怖剧情,这种伏笔做的挺有创意。而皮拉夫的邪恶团伙想统治世界,由于出现在早期,仍显出较多搞笑诙谐成分。神龙出现以后,被小八戒灵机一动的内裤愿望搞砸了,让读者笑得打跌,也为之后“锲而不舍”地寻找龙珠,各种伎俩与悟空作对,做好了剧情发展的伏笔。
              巨猿悟空被切断尾巴变回原型。这时候,在发现没了尾巴,失去平衡的悟空不禁大吃一惊,继而立刻淡然说:呵,没了就算了吧!这是什么样豁达的思想境界啊?小学时我读到这里也没什么,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觉得这一段妙不可言!
              龟仙人,武天老师。在龙珠世界里,是一个很重要也很受欢迎的人物。在前期的戏份极重,尤其是从“悟空学艺”到“魔族前篇”,人物形象逐步丰满提升,大神一直在“恬不知耻的老色鬼”和“德高望重的武泰斗”之间找一个平衡点,而这恰恰是最难的!悟空也好,布尔玛也好,都是一个性格色彩,龟仙人却是双重而且矛盾的性格。一方面他必须是高人,要指导主人公嘛;另一方面,为了故事的趣味性和共鸣效果,得显得又咸又湿。好,打住,这里必须要强调2点——
              1、大神离经叛道,打破其他故事中高人必须“装”的常规,反而成功塑造了“武学泰斗”的形象,并且是一个“深入人心”、“有血有肉”的“武学泰斗”,足见功力!
              2、很多***本人变态,什么主题都能公众化!我并不同意这种观点,如果一定要说变态,不错,确实很变态!但这莫非是日本人独有的?全世界的男人都是跟着龟仙人学会咸湿的?有些阴暗面,能大大方方暴露在太阳底下,反倒是一个社会文明的体现。
              龟仙人一出场便是休闲花衬衫、古朴乌龟壳,打扮不伦不类,是作者在寻找平衡点。接着他洋相百出,上不了筋斗云,被琪琪打伤,又好色又健忘,给人感觉很是轻薄无聊。随后,作者通过盗贼乐平对他的崇敬,及杀人不眨眼,恶名昭著的牛魔王向他五体投地的拜伏,一下子让布尔玛对他刮目相看。作者当然要阐述“真人不露相”的道理,但更多的,应该是大神的自我写照。呵呵,很多人都认为悟空才是鸟山性格,我看未必全部,下面马上讲到。
              《龙》在日本漫画届有一个极大的创新,即是把中国古代的“气功”玄术,以一种具体的,有形有质的方式表现出来,那就是“神龟冲击波”。哪怕到了z世,沙鲁、超级悟空、布欧这些绝顶高手,还经常使用这一招。换句话说,龟仙流的武术贯穿全书,并且毫无争议成了“龙珠世界最经典的招式”!而鼻祖乃是龟仙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大神对这个角色的偏爱啦!
              龟仙流的武术,是龟仙人总结了师傅武泰斗、加林仙人(就是猫仙人)等前辈的理念,自成一派,当时被誉为天下第一,并不为过。火焰山的剧情,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的衣装变了,一身儒雅的传统打扮(办正事儿顺便教训徒弟的劣行嘛,该严肃了)。而当瘦骨嶙峋的他,忽然迸发内家真气,变成一个肌肉猛男,惊艳造型施出“神龟冲击波”把山峰城堡一同夷为平地时,我的反应和漫画里的悟空、乐平一模一样,天哪!酷毙了啊!该书第一个高潮由龟仙人风骚引起,这几页格子顿时把漫画水准提升了好大一个档次!(第一卷208页)
              不错,他现在坐不上筋斗云,但他曾经纯真过,起初从加林仙人那儿讨来云朵时,是可以坐上去的;不错,他没躲过琪琪的一击,但连乐平都可以躲过去,他怎能没有实力?他的高明,在于高明的溶入庸俗。闲着没事,随便逛个街,你都能看见许多外貌精明干练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个个恨不得在脸上挥墨书写:****!但真正遇见事情,立马变成了苦逼*丝。而漫画小说电视电影……也总是有二三流作者塑造这种单细胞又一成不变的“高人”,大神嗤之以鼻,才画出这么一个癫三倒四的仙人来。
              其实,抛弃艺术创作,从商业角度上说,书中也确实需要荤段子的调节!毕竟前期的漫画尚未成名,需要一些低俗情节和读者“愉快共鸣”(随着漫画逐渐轰动,荤段子到后来便绝迹了),北条司、高桥留美子这些高手也喜欢这调调儿。寻找龙珠章,有布尔玛卖弄色相;悟空小林拜师章,又有了兰琪风骚登场;天下第一武道会章,大神还是不忘咸湿一把,8强中性感的比基尼兰芳艳惊观众!三个美女,个个都与龟仙人擦出“爱的火花”,真是老而弥坚,让少年主人公们情何以堪呀,哈哈!
              途归正道,仙人对徒弟的训练是极为严厉的,而且特别注重基础,还加入文化课(小悟空终于学会数数了),这让悟空、小林一边不理解却一边悄然成长。后在武道会上一路轻松过关斩将,才懂得了老师的良苦用心!一位老师,个人功夫要好,另一方面,则是教出来的徒弟功夫也好。有没发现,仙人三战的对手,分别是乐平、小林、小悟空,而乐平的武艺浮躁,和两位弟子的沉稳形成了鲜明反差。更难得的是,他预见了武道会上无人能敌两位高徒,为了不让少年人骄傲自满,干脆易容乔装,直接上阵把徒儿的骄傲自满扼杀在萌芽之中。
              人上有人,天外有天。是仙人对孩子潜移默化地教诲。鸟山塑造人物,就是这么简洁明朗,幽默深刻,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哲理。而且,随后剧情的发展,完全符合“人上有人,天外有天”的准则。前期的故事,都是仙人一手策划,实则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晶啊!能说仙人没有作者的影子?联系现实,我们又可以看见2个悲哀——
              1、现实生活中,那些道貌岸然的教授玩弄女学生的身体,哪会像仙人这么看看摸摸,浅尝辄止啊?而且偏偏多数发生在一个痛骂仙人无耻下流,该书糟粕有毒的国度!
              2、现实生活中,那些道行浅薄的少年嚣张跋扈,不知天高地厚,明明不是金刚钻,非觉得自己就是自己,不一样的烟火,就能搞了瓷器活。哪怕真的失败了,也会以肥皂剧的英雄悲情,落下的眼泪都充满浪漫优伤来自怜自艾给大伙儿看,淋个雨,醉个酒,宿个街头再一吼,与人分享落莫和忧愁,才更让人觉得天打五雷轰吧!
              《龙》的核心人物是悟空,他高超的武艺和人格魅力,征服了各种邪恶对手,让他们受到感化,变成了正义伙伴,而龟仙人是他武艺和品德的启蒙老师,可见意义。他的形象,在后面的故事中继续升华,现在暂且搁笔。
              关于小林,出身于多林寺。中国有个少林寺,你直接来个多林寺,作者也太敷衍偷懒了吧!


            IP属地:四川22楼2018-02-1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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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 关键词:龟仙流道服、黑绸军、加林圣水
                道服在武道会上已经出现了,但前期信息量太大,只好放到第二章来讲。从武道会开始到布欧篇,悟空对龟仙流道服始终如一,小林、乐平则穿到了沙鲁篇。这是东方文化独特的专一情节。当然,后期“龟”字变了,但款式还是龟仙流,姑且算是龟仙流升级版吧,笑。而且,字的变化是有特别含义的,暂略。可能读者觉得奇怪,你上面的关键词“龙珠”也好“龟仙人”也好,都大写特写,这道服你才写几句就卖关子了?没办法,现在全讲就破坏节奏了。但道服很重要,如果说《龙》最经典招术是“神龟冲击波”,那么最经典服装就是“龟仙流”了(龟仙人得意地笑了),所以不能不提,容我蜻蜓点水一次吧!
                第一次找龙珠,是布尔玛发动的,悟空觉得好奇去玩玩儿。现在才是悟空自己去找龙珠,也是第一次去历练。龟仙人让他“毕业”了,于是他想找回四星珠,那是爷爷的遗物。习武告一段落,这是情节发展,需要新元素,也是突显“基础最重要”的作用。
                悟空的“龟仙流基础锻炼”成果,现在开始发芽了。一个小细节能看出来。他的眼睛能捕捉住子弹轨迹,成功躲避了(第四卷158页)。而之前则被布尔玛、兰琪用枪打得哇哇直叫!从而,出现了故事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邪恶势力——黑绸军。字面上应该是“红绸军”,因为logo是R,而老大叫“瑞德”(海南版直接叫“黑元帅”),就是英语“red”。但因为红色是中国和前苏联的政治颜色,而且我们那时候也带着红领巾,无论如何,红色都代表积极向上!而黑色则很容易联想黑社会,所以更接受海南版的“黑绸军”。这个黑社会组织,必然带着现实的政治因素,但这不是本文想要探讨的,也太敏感,略过。
                鸟山的创作,到了这时,已经收聚一些人气,漫画开始追求深度。所以,幽默虽然依旧,而呆萌搞笑,儿童乐园式氛围告一段落了。再看龟仙人花了47万奖金请最初的小伙伴吃饭的温馨场面,总觉得暖暖的也酸酸的,好像进入青春期再回忆童年的快乐一样,泪。(第四卷140页)
                坏人出现了,开始行侠仗义!原来布尔玛是个天才啊,现在才知道她的科技才华这么出色,制造的龙珠雷达让黑绸军都相形见绌。打了几个小卒,悟空为了救村长冲进了玛斯鲁塔。为了读者看漫画的认可度,同时也可以偷懒,鸟山前期的人物和情节,往往会到处模仿,这塔怎么看都让人联想到李小龙的《死亡游戏》。呵呵,可是谁料得到,随着《龙》大放异彩,自己也被后人无数次的模仿!其中《幽游白书》是个人认为最经典的作品!而最有名的人,当属香港周星驰了。
                模仿,却有新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历史的眼光来看,凡被鸟山大神模仿过的作者,应当可以骄傲了。活着的可以向人吹嘘,死去的也可以含笑九泉了,笑。塔中第一个机械壮汉,我不敢肯定,但似乎是美国电影的造型,以电池用光这种鸟山式无厘头结束战斗;接着出现忍者主题,与其说是战斗,还不如说是互动游戏,因为是国粹,所以篇幅较长并进入搞笑模式;第三个又是机器人,叫8号,但有人类情感,比第一个高级,这是科技未来主题,也是龙珠终极BOSS主题——人造人,后期的沙鲁、布欧都是人造人。而作者的花样翻新,绝不雷同,恶战在即的8号竟是个老实巴交的好人,拒绝打架(好孩子不能打架哦)!就是要跌了你的眼镜,并让你跌的心里格外舒服,坏人营也不见得都坏嘛!比起某些格斗作品,作者煞费苦心,让主人公咬牙奋战,每个关卡都是血肉横飞,确实不在一个档次啊。
                真正堪称敌手的是软体怪,悟空拳足交加,连冲击波都无功而退。这时候,就体现出“龟仙流”的成果了,奇智无穷的小林感染了悟空,灵光一现,利用寒风冻僵了对手,予以致命一击。打架可以拳脚乱出,但武术是考验智力和冷静的。说到这里,不能说是巧合,作者前后设计了三个西洋拳法师,银将军、白将军、西部城市街头邀赏十万元的拳师,摆了一副拳击威猛的架式,被悟空的中国功夫秒杀。传说民国时代,武圣孙禄堂就在看了西洋拳术之后大吃一惊,洋人科技这么发达,但武术却如此野蛮落后!这种直来直去不懂虚实没有身法脚步的格斗,怎么是中国功夫的对手?
                龙珠又出现了,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原来是8号藏起来了,因为他听到白将军说找到龙珠就要杀掉全村村民。村长感动的一塌糊涂,于是8号就留在了村里。出现这种温馨亲情戏,鸟山不再一昧低俗,不是内裤主题,也能抓住读者的心了,笑。接下来的经典片断,注意第5卷115页,据村里老人们回忆,他们小时候经常看到筋斗云,后来越来越少,直到绝迹。人心不古,现代生活给人带来了什么?这是一个要思索的人文社会主题!
                然而这时,读者的抱怨声还是开始了。搞什么啊,从第55回到第66回,唯一出现的女还是个和琪琪一样的丫头片子!琪琪还能看看乳沟和三角裤,这个包裹严严实实连耳朵都看不到!性感的呢?内裤哪里去了?大神听着吐槽不断,无奈之下,大吼一声:好啦,小子们!下一回内裤女神——布尔玛重新登场,满意了吧!
                于是龙珠雷达“很识相”地坏了,悟空要找布尔玛修理。于是场景到了现代化城市主题,乡巴佬进城,动不动就被破口大骂,然后劫匪都出现了。这时还只是玩角落,后来悟饭去撒旦市上学时,那是公开抢劫了!甚至悟饭向市民劝告一声别超速,对方都能掏出刀子和枪来,汗。悟空迷惑了:大城市问路都要钱的吗?城市主题,会不会就是钱的主题?第68回一共13页,却出现的哥、拳师、劫匪三次赤裸裸的金钱主义,而十万最后让悟空送给了一个好心路人,但为什么又是美女呢?作者用意高深,不可不察!总之,鸟山对现代城市的态度,值得深思!
                通过警察,小悟空终于找到了布尔玛。鸟山一边鄙视着叫嚣的读者,一边把布尔玛画得比之前更加性感了,潮流长发、高挑身材、深陷乳沟、修长大腿,透着漫画似乎都闻到了少女的体香,连她“开明”的父母都调侃起了艳遇!众狼嚎声一片,仍觉得不过瘾,这没男主角呀!大神绝倒,先让小卒上演荒岛非礼门,再派龟仙人上演厕所偷窥门,重见内裤小清新,另一女神兰琪也秀了一把玲珑身材,这才算是解了众瘾,无语。
                这次冒险,变成海盗主题了。有了布尔玛、小林的加入,继续搞笑模式。从小学到现在,都二十多年了,读起来仍是忍俊不禁,经久不衰就这意思了吧。黑绸军第一高手蓝将军,又有“高富帅”出现了,但鸟山大神的心理,实在有点令人无语啊,这位不但有洁癖症,而且性取向严重扭曲~~然后进入阿拉蕾主题,作者思及旧爱,忍不住让前一代女主人公和这一代男主人公互动一回,算是分支剧情吧。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人上有人,超级杀手——桃白白出现!《龙》书风格产生了质变,这次,桃白白残忍地杀害了加林守护人,让读者面对了真正意义上的死亡!当然,也这是伏笔,是为了体现“龙珠”奇异魔力——复活做准备的。小悟空也“理所当然”地败了,引发加林塔的圣水剧情。
                加林仙人居然是只猫,鸟山大神再次对“宗师”做出自己的理解(好像是对照家中宠物画出来的),那是有多反感大众情操啊,色龟之后是萌猫~~然后,中国风味再次引领风骚,明明加林圣地是异国风情,但仙人却made in china,塔上屏风缸罐,都是中式情调,最重要的是,《龙》书特色又一道具——仙豆出现!注意了,龙珠和仙豆,都是东方的古老文化,不是西方科技。仙豆在后来多次让对手目瞪口呆,这是别有用意,代表神奇中医的。
                小悟空生长在森林里,由悟饭启蒙了武术之道。也许悟饭的武艺直追龟仙人,但在教学上,确实颇有不如。小悟空离开森林,来到了海洋,跟着师公龟仙人修行。这次,则是冲入云宵。连习武的地点,鸟山的设计都独具匠心啊!所谓武天老师天下第一,没错!可是天上呢?
                比起龟仙人,加林仙人的教学就更巧妙了,相信绝多数的读者都被愚弄了吧,超圣水竟然是普通水,真正的锻炼在于抢水的过程!而且他还是龟仙人的老师,那么算起来,加林仙人就是悟空的师祖了!龟仙人的读心术,看来也是跟他学的。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对于一般人来说,恐怕三天进展甚限,而悟空却是突飞猛进,也许我太过偏爱龟仙人了,理解是:加林仙人教了心法,龟仙人授的却是根骨。根骨扎实,才能一点就透!龟仙流是武术之根源,三个徒弟哪怕日后都超越了师父,仍穿着龟仙流,对老师尊敬有加,看来真是有道理的。


              IP属地:四川23楼2018-02-1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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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悟空天赋异禀,在武和德两方面,都是三百年来第一位超越龟仙人的武术奇才。这是加林仙人的评价。说起武德,桃白白以武杀人,杀人营利,但凡出场,要么自诩功夫无敌,要么索要天价报酬,杀了加林守护人和悟空(虽然没死)也就罢了,连无辜裁缝也要杀害,还觉得杀码高昂而让裁缝占了极大便宜!仔细想想,除了杀人夸张,社会上不正是有很多自我标榜个没完没了的井底之蛙么?大神笔下的人物,为什么能引起大家的共鸣,就在于取材真实鲜活,表现细腻传神。
                  打败了桃白白,悟空干脆来个直捣黄龙,径直攻入黑绸军大本营。这一段多少有西游悟空大闹天宫的味道。这个黑元帅口中“连电梯都不会坐的乡巴佬”给黑绸军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而注意一下,这里大神特别强调了黑元帅收集龙珠的愿望——长高!第一个坏人团伙皮拉夫,他的愿望是“统治世界”,鸟山不会重复老段子,而专门回忆他不堪的童年,小时候被同学取笑外貌而产生自卑心理的黑元帅,有没有和现实的政治首脑挂钩呢?(第7卷83页)他这一死和大本营被灭在剧情上没有联系,却是第95回的主题!算了,这个话题也不细说了。
                  龟仙人、乐平、小林等伙伴被小悟空此举吓得不轻,但还是激发了侠义心肠(某些人却想逃避),决定前去助拳,哪料小悟空真的竟单枪匹马端掉了整个大本营。龟仙人叹气,悟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可是最后一颗龙珠却从雷达上消失了,于是在龟仙人的提醒下,去找他的姐姐水晶婆婆卜卦,引发新的一轮5vs5比武剧情。这个模式后来被富坚义博发扬光大,举办了5vs5暗黑武术大会,经典到一塌糊涂,内牛满面!也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比起第一次找龙珠,这一次找龙珠几乎颗颗历经麿难,鸟山经过前段试探和练笔,这一回出稿子真的自信多了,内容翔实,情节精彩,创作水平的进步,活脱脱就和悟空武艺的进步一样。说是五对五,其实小林、乐平纯粹是搞笑打酱油的,整一个儿悟空个人表演!他的武术在龟仙人的海洋发芽,在加林仙人的云宵开花了!发芽时有黑绸军做试金石,那么开花了就需要更坚硬的试金石。
                  吐个槽先,这里一段对白。当小林得意洋洋地表示己方有3人在天下第一武道会上晋过级时,我记得非常清楚,海南版的水晶婆婆说:呵呵,这样就更有趣了!而香港版说:呵呵,这样我很期待哩。味道差了很多啊:(
                  小林虽然败了一场,但不愧是智力第一,商量出大蒜、变刺猬和十字架打败蝙蝠人的奇计,并在第二场拉来了龟仙人和布尔玛,用色相鼻血打败了透明人。作者也真是的,随便泼些墨汁不是相同效果么?偏又耐不住寂寞,邪恶了一把。而人物创意方面,吸血鬼、透明人、木乃伊、地狱使者,后来个个改编成国际大片,从这一点上说,作者当年的品味和设计,也实在了不起啊!
                  恶魔厕所的设计也很有创意,既惊悚又搞笑,深具鸟山风格。乐平被木乃伊一轮快攻,小林、布尔玛等人大惊失色,龟仙人也觉得攻势很快,只有小悟空不以为然(第7卷174页)。完败以后,就成了悟空以一敌三的不利局面了。而个人表演,就需要这种不平等条件,才显得更加精彩!
                  悟空出场!以压倒性优势战胜乐平的木乃伊,看了悟空的站姿,立刻惊愕起来(第7卷189页)。是的,身为武者,自然有一种敏锐的直觉。他的直觉没错,悟空只是一招就打败了他,完全压倒性的优势。这一段精彩之处太多,接下来的恶魔使者,被打得狗急了跳墙,使出恶魔之光,不料对“水晶般纯洁的”悟空也不起作用(第7卷213页)。悟空最后动了真格,风驰电掣般蹴出一脚,把地狱使者夸张地钉在墙上,这场面实在太帅了,让龟仙人都自愧不如!此刻,大家才知道,这是修炼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啊!难怪一个人就挑了整个黑绸军大本营啊!
                  四大恶魔过完场,爷爷悟饭出现了,亲情主题上演了。悟空说他很香,小林回答大概是吃完饺子吧!这种傻瓜型幽默是鸟山最拿手的本事之一,笑~~首先教育了悟空比武之前,要敬礼,悟空惭愧了,然后以盖过四大恶魔的身手,让龟仙流武学再绽光芒。这一段比武非常精彩,原因在于双方都使传统中国功夫!这和前面四位蛮夷格斗反差强烈,可以看出鸟山对中国武术的偏爱,当然,个人认为这也是事实。通过桃白白,可能很多读者会对比,天下第一杀手VS武天老师怎么样?龟仙人之前战悟空,只是略胜半筹啊,而后来悟空却被桃白白轻易打败。答案只有一个,龟仙人疏于锻炼,退步了,不但坐不上筋斗云,连身手也大不如以前啦。在三年之后的武道会上,龟仙人明显修炼回来了。悟饭的身手当不输给桃白白,而当年却输在了武天老师的“万国惊天掌”之下。
                  水晶婆婆这一章,给《龙》书添加新元素——还阳。哦,不是复活,是死者暂时返还人间的意思,这个剧情在后来,算是主流吧。而她一语成谶:这个小家伙,会在不久的将来拯救世界呢!
                  皮拉夫的龙珠争夺战略,请神龙略,我们把时间直接跨越到三年以后。


                IP属地:四川24楼2018-02-1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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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查看此楼


                  IP属地:四川25楼2018-02-17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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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蝴蝶的森林
                    少女在森林里迷了路。
                    她一心想回家,却怎么也走不出去。
                    有一只蝴蝶,它是汲取了日月精华的神圣精灵,传说谁能够得到它,就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姑娘遇到了蝴蝶,蝴蝶正在被巫师、豹子、毒虫王、恶狼帮等追杀。
                    它暂时失去了法力,眼见就要落难。
                    它对姑娘说:如果你允许我藏在你的头发里,把我送回我的王国,我就能安全,我恢复法力后,就可以送你回家。
                    交易达成。
                    姑娘开始亡命奔波。
                    她躲开了巫师的魔法;
                    她安抚了豹子的利齿;
                    她让毒虫王失去警惕;
                    她把恶狼帮甩在身后。
                    她漂亮的头发变成一蓬乱草;
                    她美丽的眼睛蒙上无数风尘;
                    她洁白的皮肤变得痂痕丛生;
                    她的脚掌跑出厚厚重重的茧层。
                    蝴蝶一直栖息在她的发丛里看着这一切。
                    最后他们终于成功。
                    那不知是多久以后,蝴蝶回到它的王国,它遵守诺言将姑娘送回家。
                    施法的一刻它问姑娘:你真的要回去吗?这一刻选择了将不可重来。
                    姑娘犹豫很久,还是点头。
                    她回去了。
                    后来她无数次回到那森林寻找,却再也找不到去蝴蝶王国的路。
                    之后她有了一段平凡的婚姻,像所有人一样渐渐老去,过完一生。
                    但是所有人都不明白,她为什么再也不曾快乐。
                    这一生她见过无数蝴蝶,但再也没有一只,是曾藏在她发间的那一只。
                    小王子说:星星真美,因为上面有一朵看不见的花。
                    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上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满天的繁星就像一朵盛开的花。
                    就好像故事里的姑娘,当你爱上了一只蝴蝶,那么充满凶险与黑暗的森林,也会变成此生最怀念的地方。
                    我们爱上的时候,全世界只剩下那一个主题,那正是爱情最伟大与美妙的地方。


                    IP属地:四川26楼2018-02-18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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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哭泣的花儿
                      有个姑娘,长得可爱又漂亮。
                      有一天她决定去旅行,寻找自己美丽的梦想。
                      她走啊走啊。
                      路过了一条河,河里有很多美丽的小船,船上有一些快乐的人。
                      姑娘很喜欢这条清澈秀丽的河,也喜欢白色的小船,但是她等了半天,都没有人注意到她,也没有人邀请她上船。
                      于是她伤心地哭了。
                      她哭着继续走啊走啊,心里觉得自己很不幸运。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路过了一座花园。
                      花园里有很多美丽的花,有很多没有见过的奇异的草,她想伸手摘一朵,但是园丁粗暴地制止了她。
                      这么多花儿,竟然没有一朵是属于她的。
                      多么令人悲伤。
                      她哭得更伤心了,一边走,一边眼睛都肿了起来。
                      后来她路过了游乐场,小孩子都在欢笑。
                      路过了城市,人们笙歌曼舞。
                      路过了牧场的小屋,一家人围炉而坐。
                      她终于崩溃地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她喊着:为什么我这么不幸,为什么所有的美好,都不属于我呢?
                      她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回答她,说:因为你一直在哭呀。
                      可以去寻找坐美丽小船的机会,也可以去种一片鲜花,还可以赚钱买游乐场的门票。
                      当错过一站,就要收拾心情,为下一站努力,这样才可能得到幸福的机会。
                      但是你都没有做,一直在哭啊。
                      这时候,姑娘的头发突然魔法一样变得雪白雪白。
                      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在她哭的时候,她已经不再是个姑娘,而变成老婆婆了。
                      如果这世界上只有幸福和幸运,那所有的好事情都会变成常态,就像你我今天的生活,也许会抱怨年复一年。
                      所以命运安排了一些错失,产生了遗憾,留下了悲伤。
                      但它们的存在,只是为了让你在未来拥有时,加倍感到幸福。
                      可是很多人,就像童话里的姑娘,因为遇见了一次不幸运,所以一直在哭。周身渐渐充盈着眼泪的咸味,阴沉的天气,惶惑的心。
                      本来不幸运只是开篇的一个小章,最后终于变成了人生的主旋律。三月时我生日,曾在大鱼微信平台录了一段音,我说,愿所有的姑娘温柔,平和,坚定,心知方向,不抱怨,不慌张。
                      愿你擦干眼泪,为下一站的惊喜,准备妥当。


                      IP属地:四川27楼2018-02-19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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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到:2018-2-20


                        IP属地:四川28楼2018-02-20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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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为你傻过几次
                          姑娘小希喜欢上她的男神的时候,还是很多年前——那时网络上未曾流行起男神这个词。
                          而小希只知道她一看见那人,她的心就跳得好急好甜好痛。
                          男神不是什么好孩子,打架玩游戏熬通宵不愿意好好工作,多大一个人了,还和家里赌气。
                          但是他长得太好看,所以喜欢他的姑娘还是很多很多的。灰溜溜土渣渣的小希在他的周围绕来绕去,简直低到尘埃里。
                          男神有时候和小希打打电话,也聊聊诗词歌赋、人生百态,电话里的小希会脱胎换骨,变得活泼异常,男神提起的话题她都知道一点点,于是恨不把心窝子都掏出来,抖干净自己全部的小秘密。
                          有经验的闺密都说你这样傻啊,有多喜欢全部摆在脸上,举在头顶,对于得到太容易的东西,他怎么可能有兴趣。
                          小希低头谦虚受教,但过后还是忍不住在男神面前把尾巴摇成小风车。
                          谁也没想到男神会接受小希的表白,她精心准备了几个晚上的台词还没说完,男神就淡淡地说好啊。
                          她就觉得自己要疯了。
                          欢喜得惶恐。
                          晚上挂完电话,通宵不睡地想,他那么好啊,他那么发光,我还能做些什么啊,我还要更努力一点才行呢。
                          然后就约会。
                          第一次约会小希提前五个小时去美发店做个盘发,以前她一直清汤挂面,第一次鼓足勇气进了店。
                          那时的美发店都还是小门面,一张旧旧的沙发,小希缩在角落。
                          正在烫发的大妈声如洪钟,和唯一的美发师谈得热络,一头乱草折腾了四个小时,小希就一直乖乖地坐着也不吱声。
                          等大妈结账走了,美发师才吃惊地问,你不是和她一起的吗?我以为你是在等她啊。
                          小希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她垂头丧气地让美发师给她弄一弄头发,弄得漂亮点,结果美发师怀着内疚之心大展了手脚后,小希对镜子里的成果有些惊讶和没信心。
                          约会时间已到,小希急匆匆地挤着公交车赶过去。
                          公交车上人很多,很多人看着她都忍着笑。
                          她的头就越垂越低。
                          到了约的地点,她怯怯一抬眼,就看到男神眼睛里一闪而逝的震惊。
                          她知道自己一定搞砸了,眼泪哗哗地就掉了下来,手也不知道放在哪里。
                          很多年后男神告诉她,他那一刻用了吃奶的力气才忍住狂笑出声。
                          第一次和男神约会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了主角公主的小希,穿了一条早就买了却从来不敢穿的雪白雪白的蕾丝蓬蓬裙,顶着一头老气横秋的盘发,看上去活像超级怪物大妈。
                          那天男神把小希带到酒店里,洗头发。
                          他取下莲蓬头,自己动手给她洗。她低着头像犯了大错僵直地站在水池边,一动也不敢动,而他动作温柔,一边听着她呜咽的声音,一边自己用力忍住自己的笑意。
                          劣制的一次性烫发药水味充斥在小小的空间里,随着蒸腾的热气,像小希失败得好难看的公主梦。
                          小希经过几次教训,慢慢变得没那么土气。
                          后来开始流行网购,男神生日的时候,她在某知名购物网站选礼物,发现了刚刚兴起的手工巧克力,号称是国外的进口原料,在他们那个小城里从未见过。
                          巧克力用精致的盒子包装,大概有几十个小小的槽,每一个槽里放着一枚形状不同的巧克力,有星星,有花朵,有桃心,上面还有着彩色的糖霜,细致而美好。
                          小希好不容易弄懂了网上支付,努力地保住秘密不提前泄露,在男神生日那一天穿对了衣服梳对了发型,捧着空运来的巧克力前去约会。
                          结果丝带解开,盒子打开,一盒子巧克力像黏稠的褐色浆水,狼藉得完全看不出本来模样。
                          没有星星了,没有花朵了,没有桃心了,没有漂亮的糖霜了,进口巧克力融点极低,在普通超市里的巧克力们还精神着的温度里,它们却全都化了化了化了。
                          小希想自己钻到地底下去算了吧,怎么什么事都搞砸啊……好想找条地缝啊。
                          这么哭丧着脸想着的时候,她突然想起前几天和男神看电影时,男神好像很喜欢电影里那只狗,她跳起来想补救自己的狼狈,她说:要不,我们一起喂只狗吧。
                          小希自告奋勇从朋友家抱来了一只哈士奇幼狗,像只小狼的模样,两个人都很喜欢。
                          然后,狗放在男神家里,一觉醒来男神英俊的脸肿成了猪头。
                          男神家人手忙脚乱送到医院,发现他竟然对宠物毛发过敏。
                          五年后,他们结婚,男神已经是企业主管,抛去了青涩与叛逆,坐拥成熟加成功,更加光彩夺目。
                          婚礼上一众闺密嗷嗷地扑问男神到底为什么对小希这么死心塌地,两个人多年来感情好得蜜里调油。
                          男神笑而不语。
                          小希也问:我做对了什么?
                          她觉得自己总在犯错,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少,但心理阴影犹在。
                          她都不好意思提起那几次丢脸到爆的窘事。
                          他就不回答她,让她猜一辈子。
                          其实是他自己也未曾想清楚。
                          也许心动就是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像魔法的开关。
                          她曾经为他傻过几次,因为傻得太真实、太用力、太好笑,笑过以后,就有点心酸,心酸以后,就有点心疼。
                          他不想再让别人看见她这样傻得不知所措的样子,他怕别人伤害她。
                          所以,就把她留在身边,只傻给他看。
                          这是一个温暖的小故事,送给和祝福天下和小希一样真诚用力的善良傻姑娘。


                          IP属地:四川29楼2018-02-2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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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过你的回忆,已经鲜花遍地
                            有一个认识的女孩子,常常如青鸟般四处飞翔。有时停留在我的城市,就会过来和我喝一杯淡淡的茶。
                            长相不算倾城,但裙裾微摆间,暖暖的笑容始终令她有着别样的魅力。
                            十年前她还是青涩的十四岁少女,那时我初在杂志上写稿,有时杂志社会转交一些读者来信,她写给我的信打动了我,我们联系上后成为朋友。
                            十四岁的少女喜欢上她的学长,简单的心事娓娓吐来却似枝头白花,香气间有无数甜美曲折。
                            会躲在楼道间假装看窗外其实是看他,会拼命地练习写小说因为想加入他领导着的校刊社,上课时站起来回答问题都会结巴脸红的她,却鼓起惊人的勇气报名参加校英语辩论赛,被同学们起哄嘲笑也只是低头沉默,回家后发狠对着镜子练习口语,只因为他是主辩选手。
                            为他做很多很多他永远不知道的事情,因而得到很多满满的忧伤与快乐。
                            学长的确非常优秀,他是许多女生天空里的星,挺拔俊美的树。
                            他没有机会俯身察看这株平凡的小草,但小草却因为长期仰着头的缘故,透过他的枝叶看到无数阳光。
                            后来学长顺利考上中国最好的大学,原本成绩平平的她第三年也跟着考上了同一座城市的另一所大学,虽然不算顶级学府,也足以让父母乐开了花。
                            她读大学期间学长已经是商界年轻新贵。
                            她毕业后做了一名自由的家居设计师,她给无数人画过他们梦想中的家,她渐渐在一方网络上有了很响的名气,客户遍布全国甚至海外,她得以到处旅行工作,每到一处,都更加自信,也更加美丽。
                            她保留着在网络上搜索学长名字的习惯,他的名字非常特别,很少重复,每每一搜,总会有些新的近况出现——何况他商途坦荡,媒体早已处处替她留意。
                            她一直没有谈过恋爱,面对这段漫长而纯粹的感情,她唯一的姿势不过是默默仰望。
                            上天总会给些转机,一次接到老客户介绍的一单,竟然是为他新买的别墅做设计。
                            那也是他的婚房。
                            他太忙,前后不过见了一面,交流了些他心中期望,便全权交托于她。而他显然认不出她,其实根本就不曾认得过。
                            她笑得淡然,忙前忙后,用了自己所有的心血,历时半年,做完这单。
                            学长从国外回来验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房子完全符合心中所想,更不可思议的是,那房前房后环有一条儿时幻想过的鲜花小径,他和他的未婚妻最爱的玫瑰争相吐艳,一地异香。
                            学长后来托了很多关系想和那个只有一面之缘数个电话沟通的设计师见上一面表示感谢,但是设计师再没有露面。
                            所以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个曾经以他为主角的故事。
                            女孩子已经长成了成熟美丽的姑娘,现在的她不过二十五岁,已经工作出色,受人尊敬,气质优雅,收入上佳。会画一手好画,写一手好文章,说三国外语,对养兰花小有成就。而在遇见他的那一年,她还是个成绩平平说话结巴满脸痘痘连父母也觉得失望的丑小鸭。
                            现在她拥有了第一段平凡而温暖的小爱情,年轻的男孩子陪她看《初恋那件小事》,她看得流泪,他也傻傻地哭。
                            她不再上网搜学长的名字。
                            她说她现在非常非常幸福。
                            她一直那么努力地想追赶上他的脚步,虽然他最终走远,但她一路而来,却早已不是当年灰暗笨拙的她。
                            她始终觉得她的美好,是他的给予,所以她只有感激。
                            初恋是件小事,不管以何种形式存在,也不管是否最后注定擦肩。
                            最重要的是,有过你的回忆,只有鲜花遍地。
                            我想那对于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最美的事情。


                            IP属地:四川30楼2018-02-2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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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手心开蔷薇
                              死去的第一年,那少年只想着一件事,如果给他一天的机会,可以重回女孩的身边,他要给她戴上戒指,说他爱她。
                              他生前没来得及做这一切。
                              同在孤儿院长大的两个人,相亲相爱,且相依为命,少年的琴弦与女孩的裙摆,曾经是彼此生命里最温暖珍贵的风景,无数次的晨昏,他们手牵手走过命运湖畔,约好此生要一起幸福。
                              一场情人间的小小争吵与误会,让大家陷入冷战。
                              想缓和气氛的少年,为了表白心迹,用日夜兼程在工地打工积攒的钱,买下求婚戒指,心怀憧憬地想奔向女孩。
                              然而一场车祸让他再也不能到达目的地,身体里流出的鲜血浸透了戒指,也控诉着他的不甘。
                              他得到了一个机会,用五年在冥界的辛苦工作,换取一天回到女孩身边。
                              如果你在死去后还能获得一天的机会,回到你最爱的人身边,你会说些什么,又会做些什么?
                              一年又一年,少年只想回去对她言爱。
                              告诉她自己的不甘,告诉她自己的不舍,告诉她那一场误会,告诉她,他给她买了戒指。
                              他辛苦忙碌,终于等到五年后的那一天。
                              他以仿佛从未离开的姿态,出现在女孩的面前,看着她骤然如花绽放的笑脸,她坚定地说她要跟他一起走。
                              一切都如同五年前的想象,他模拟了无数次的那样,他终于可以告诉她那句誓言,他亲手给她戴上戒指,他们去坐旋转木马,然后在海边深情相拥。
                              只有结尾,竟然和想象不同。
                              幸福的一天过去了,少年并没有带走他心爱的女孩,他摘下了她的戒指,在她的哭泣声中,把它扔向了大海。
                              他说,我曾经爱过你,但现在已经不爱了,请你幸福地活下去,只有这样,我才能开始幸福的下辈子。
                              这一生的缘,我们已经走完,即使你此刻随我死去,我们也将瞬间分离。
                              但是,我们至少还可以让彼此得到新的幸福。
                              五年的时间里,他目睹她因为无法放下,从一个漂亮能干的女孩,变成了行尸走肉般颓废消沉的模样。
                              他无数次想过,有什么能够让她重新幸福?而他对她的守护,已经注定只能停留在上一生,即使她此刻死去,他们也只能进入永远分别的轮回。
                              所以,他更改了那个结局。
                              他只有一天的时间,用一天的时间,终结他曾经的爱情,他明白只有终结,才能重新开始。
                              请你一定要幸福啊。
                              因为,只有你重新幸福,我才能够安心地离去。
                              我知道,这世界上,只有这样一个理由,会让你重新振作,我威胁着你,用最深情的方式,与你告别。
                              即使再也不能相遇,这也是我能够为你做的唯一的事情。
                              这是整部偶像剧里,最打动我的一幕——如果你能够预知自己的死亡,你会做些什么。
                              我们开始想的事情,和后来做的决定总有些不一样。
                              后来我和一个友人说起这个情节的时候,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他说:“这是很干净的结果,当我不能够再做些什么,我至少可以彻底地离开。”
                              真正的痛苦不可言说,真正的大爱亦不可言说。
                              少年的手心开满蔷薇,他给出了一个干净的结果。


                              IP属地:四川31楼2018-02-23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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