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太大。自己的声音似乎都因为风声便抖,bambam在后面喊,“谦米。你不想见我吗?”
金有谦理都没理,大步朝前走着。
bambam想起以前,金有谦也在后面跟着自己。他说,“bam,你回来吧,我一辈子都对你好。”
“bam。别折磨我了。回来吧。”
“bambam。你明知道我离不开你。”
“bambam。我爱你。”
“bambam。你都不会心疼我吗。”
“bambam。你不爱我吗?”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没底气。
他没勇气抓住自己的手,因为怕看到自己决绝的表情。
他就那么一步一步跟在bambam身后,让bambam不要走。
bambam说。我要结婚。总有一天你也要结婚的。
那个人血红着眼睛只是摇头。
bambam又说,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也算值了。
金有谦皮肤惨白,几天都没睡好觉的样子。他看着自己,带着恳求的神色,最后,他说,“我想跟你一直在一起。”
他有些奇怪,他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
金有谦几乎崩溃的表情,“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到不想再喜欢你了……”小孩子一样。任性的回答。任性的模样。
bambam说“那你就不要喜欢我了。”
那人又露出可怜的表情,“我也希望不要喜欢你。”
那么,绝望的,回答。
他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对他那么狠心。
好像就是知道无论对金有谦怎样无理取闹,怎样折磨他,那个人都不会离开自己一样。
就这样,所以更狠心。
狠心让金有谦更知道疼,疼的不能再疼了,就知道走了。
他打从一开始,就没觉得,能和金有谦走多远,他心目中的人生,有母亲,有妻子,有孩子。是普普通通的家庭,是安安稳稳的生活,是没有偏差的人生,从没有过金有谦,是金有谦看不清自己。
bambam就跟在金有谦后头。想起了以往的事情。
金有谦没有回头,风吹着衣服的后摆,稍微扶起。漂亮的像是电视里走出来的人物。
bambam又叫,“有谦,你别不理我。”
金有谦还不理。
bambam也不在乎。跑了几步后拉近距离,说“金有谦,我离婚了。”
“我知道我以前错了。咱俩和好吧。”
“四年没见了,你就不想看看我有什么变化?咦——你比以前冷淡了。”
说了一大堆,那个人似乎一直匀速前进。丝毫没有减速。
bambam停住脚步。声音不大,有些责怪的强调,“别跑了。我会真追不上的……”
前面的人似乎听到了。猛地停了步子。却没有回头。
bambam脸色不太好,嘴巴泛白。他也一向如此。“我那么远过来找你,你好歹陪我聊聊天。”
金有谦从来都拗不过自己。即便这个人在外头倔强的像一头牛,但是在自己身边时总是好脾气。他后来在电脑上看到忠犬一词,不禁觉得这个词发明的甚好。
当时的金有谦,就是那样,对自己绝对忠诚,绝对爱护。
不忍心自己露出难过的表情。可怜的表情。一旦出了矛盾,总是他先道歉,然后用一大堆好吃的,把自己喂的饱饱的,几句玩笑话之后,就和好了。
像现在,金有谦大概也不忍心自己露出这样的表情吧。
大概。
bambam几步走过去,想去牵金有谦的手,又不敢牵,在不到一米的距离里,bambam说,“而且我儿子特可爱,你可以看照片。”
金有谦一瞬间回头,瞪着自己,喘着粗气。
bambam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