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措施是轻是重,站在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判断。不管如何,惩罚的目的不光在于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还在于维护规则的权威性,阻止违规行为反复发生。如今,把拦高铁的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乘坐火车,就是一种很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有人错误地认为,公共服务就应该是无条件提供的。但是,如果有人触犯规则,公共服务提供者却不能限制违规者,长此以往,违规者就成了强势者,“我违规我有理”的霸道逻辑,会让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这不是公众希望看到的。
与“拦高铁”一样,肆意挑战规则底线的例子还有不少。比如,自认为公共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就在阅读空间里不顾旁人感受,大肆喧哗;不遵守地铁、公交车的乘坐规则,不按秩序抢上抢下。因为违规的后果轻微,此类不文明现象始终难以得到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