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4月13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震”)针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书》。上海东震以抚顺特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抚顺特钢进行重整。
据介绍,2011年12月,上海东震与抚顺特钢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上海东震向公司提供连铸的中间包感应加热装置产品。合同签订后,上海东震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其全部合同义务,抚顺特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上海东震支付货款1600万元。但截至目前,抚顺特钢仍然欠付上海东震货款共计人民币509.61万元。
目前,抚顺特钢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受理,抚顺特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上海东震提出的对抚顺特钢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抚顺特钢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抚顺特钢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抚顺特钢的重整程序,并宣告抚顺特钢破产。
据介绍,2011年12月,上海东震与抚顺特钢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上海东震向公司提供连铸的中间包感应加热装置产品。合同签订后,上海东震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其全部合同义务,抚顺特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上海东震支付货款1600万元。但截至目前,抚顺特钢仍然欠付上海东震货款共计人民币509.61万元。
目前,抚顺特钢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受理,抚顺特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上海东震提出的对抚顺特钢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抚顺特钢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抚顺特钢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抚顺特钢的重整程序,并宣告抚顺特钢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