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点评之前,想讨论一下“电影主题周”的意义。
电影歌曲,本质上和其他流行音乐没有什么区别——但在歌手演绎的层面来说,最大的区别,恐怕在于“你是不是一个懂得用音乐讲故事的人”。因为每一首优秀的电影歌曲,都是在音乐层面上把那个故事再精彩的讲一遍,甚至是更加深刻的反应出那个故事的精髓和灵魂。而一个优秀的歌手,也一定要有那种用音乐讲故事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炫耀技巧。所以,我个人认为,“电影主题周”的设置除了推广上的意义,也是针对歌手的“说书”本事以及对歌词含义的理解的一次很好测试。也因为这个原因,在每个选手的点评之前,我都会大概说说那部电影是怎么回事。
Allison: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 from Armageddon
这部1998年的电影,当年似乎是作为大片引进过中国,翻译过来叫“世界末日”。片名这个词来自希伯莱语,指的是上帝和撒旦最后决战之地。电影故事讲的是一颗小行星即将撞击地球,一群石油钻井工人被派去拯救世界……本片明星云集,主演是布鲁斯•威利斯,还有本•阿弗莱克、丽芙•泰勒等人。
这首主题歌,我看电影的时候是听过的,有那么点印象。Allison的演唱应该得到褒扬。歌词,是在说和自己所爱的人生死诀别之前,珍惜每一刻相聚的时光,从每一个细小的地方去感受爱的珍贵和永别的悲伤,所以实际上,以Allison的年纪要理解到一定深度是有困难的。不过,她较好的传达出了那种感情,她粗砺的嗓音给人带来的苍凉感也符合歌曲和电影的情节。经常有人说,为什么评委总是要强调某某选手只有几岁几岁?原因很简单:年龄和阅历,直接影响一个人对音乐和艺术的感受——Allison这个年纪,她从中感受到的东西多于很多同龄人。因此,在这首歌的演唱中,她值得称赞。
不过我觉得,Allison对这首歌的熟悉程度不够,导致了一点旋律上的小问题。呵呵,这大概也和年龄有关。电影上映的时候,她才6、7岁。
Anoop:“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from Robin Hood: Prince of Thieves
这部电影,很多中国人应该都比较熟悉吧。90年代的经典之一,说的是英国中世纪传说中侠盗罗宾汉的故事,是一个古代传奇的现代演绎。电影集合了此种类型片的几乎全部元素,但最重要的是,两个主要演员很有份量:凯文•科斯特纳和摩根•弗里曼,全是奥斯卡奖获得者。歌曲方面,更是Bryan Adams……
一听Anoop说他今晚将要演唱这首歌,我就晕了——挑战经典,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是如此经典!歌词的含义,也不用我多解释了,讲述的愿意为所爱的人付出一切,是一首plead for love的歌。QT这个“疯子”(呵呵,是喜爱倾向的称谓)在前面说的很对,真正要让这样的歌有特点,就是要用力、甚至要用力过度,所以Adams才能把这种多少有些滥俗的歌演绎得那么深入人心。Anoop走的是另一个方向,看得出他试图使自己的版本尽量不同于原版,包括一开始的旋律,除了第一句之外,都有所变化。风格上呢,还是传统型的深情演绎,放弃了原版那种强烈的激荡……未尝不可,效果也挺好,但我的问题就像上面所说的,不同于原版的目的达到了,但原版赋予这首歌的独特性也失去了。
这孩子似乎是找到了最讨好观众的歌路,但他自己在哪里呢?我不知道;他最好尽快找到,因为时间不多了。
电影歌曲,本质上和其他流行音乐没有什么区别——但在歌手演绎的层面来说,最大的区别,恐怕在于“你是不是一个懂得用音乐讲故事的人”。因为每一首优秀的电影歌曲,都是在音乐层面上把那个故事再精彩的讲一遍,甚至是更加深刻的反应出那个故事的精髓和灵魂。而一个优秀的歌手,也一定要有那种用音乐讲故事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炫耀技巧。所以,我个人认为,“电影主题周”的设置除了推广上的意义,也是针对歌手的“说书”本事以及对歌词含义的理解的一次很好测试。也因为这个原因,在每个选手的点评之前,我都会大概说说那部电影是怎么回事。
Allison: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 from Armageddon
这部1998年的电影,当年似乎是作为大片引进过中国,翻译过来叫“世界末日”。片名这个词来自希伯莱语,指的是上帝和撒旦最后决战之地。电影故事讲的是一颗小行星即将撞击地球,一群石油钻井工人被派去拯救世界……本片明星云集,主演是布鲁斯•威利斯,还有本•阿弗莱克、丽芙•泰勒等人。
这首主题歌,我看电影的时候是听过的,有那么点印象。Allison的演唱应该得到褒扬。歌词,是在说和自己所爱的人生死诀别之前,珍惜每一刻相聚的时光,从每一个细小的地方去感受爱的珍贵和永别的悲伤,所以实际上,以Allison的年纪要理解到一定深度是有困难的。不过,她较好的传达出了那种感情,她粗砺的嗓音给人带来的苍凉感也符合歌曲和电影的情节。经常有人说,为什么评委总是要强调某某选手只有几岁几岁?原因很简单:年龄和阅历,直接影响一个人对音乐和艺术的感受——Allison这个年纪,她从中感受到的东西多于很多同龄人。因此,在这首歌的演唱中,她值得称赞。
不过我觉得,Allison对这首歌的熟悉程度不够,导致了一点旋律上的小问题。呵呵,这大概也和年龄有关。电影上映的时候,她才6、7岁。
Anoop:“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from Robin Hood: Prince of Thieves
这部电影,很多中国人应该都比较熟悉吧。90年代的经典之一,说的是英国中世纪传说中侠盗罗宾汉的故事,是一个古代传奇的现代演绎。电影集合了此种类型片的几乎全部元素,但最重要的是,两个主要演员很有份量:凯文•科斯特纳和摩根•弗里曼,全是奥斯卡奖获得者。歌曲方面,更是Bryan Adams……
一听Anoop说他今晚将要演唱这首歌,我就晕了——挑战经典,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是如此经典!歌词的含义,也不用我多解释了,讲述的愿意为所爱的人付出一切,是一首plead for love的歌。QT这个“疯子”(呵呵,是喜爱倾向的称谓)在前面说的很对,真正要让这样的歌有特点,就是要用力、甚至要用力过度,所以Adams才能把这种多少有些滥俗的歌演绎得那么深入人心。Anoop走的是另一个方向,看得出他试图使自己的版本尽量不同于原版,包括一开始的旋律,除了第一句之外,都有所变化。风格上呢,还是传统型的深情演绎,放弃了原版那种强烈的激荡……未尝不可,效果也挺好,但我的问题就像上面所说的,不同于原版的目的达到了,但原版赋予这首歌的独特性也失去了。
这孩子似乎是找到了最讨好观众的歌路,但他自己在哪里呢?我不知道;他最好尽快找到,因为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