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碰瓷,谎称我方溜车碰到他车。虽然我车有很短的溜车但其实根本没有碰到他的车,而且我车上根本没有对应碰撞痕迹。但交警却一听是我溜车,也不看看双车可有对应损伤,就武断的认定我车全责,并出具了那种蓝绿色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在我约对方同去保险公司定损中心双车定损,对方却以路途遥远不去,问了保险公司,却说这是我们之间协商的事情,保险公司无法强制对方必须去定损中心定损。请问,如果此事一直这么僵持下去,对方一直不配合去定损中心定损,事情将会向何方向发展?会对我有什么不利后果?另外,就算对方和我双车一同去定损了,因为我车没有对应损伤,如果对方的车辆通不过定损,保险公司拒赔,则对我有何不利?若对方因此到法院起诉我,对方可有可能胜诉让我赔偿?如对方胜诉,则是由我承担其所谓维修赔偿还是应该由我的保险公司承担其维修赔偿?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是最佳选择?
此外,我这最近本想去检车场年审验车,但是否有可能因有上述定损理赔未完成而无法通过车辆年检?尤其是上述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会让我的车辆无法通过年检?
另外,我现在觉得当时不应该在上述“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现在可否对此提出异议,如何要求交通队重新出具“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重新作出鉴定结论?是向出具该认定书的那个交通队提出更改申请,还是应该向其他相应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程序应该如何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其格式内容可在网上有下载?最后,如果有关部门受理了我对该“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提出的异议申请,则在其处理我的异议的这段时间内,是否我的车辆会因此无法通过年检?
无限困惑中,求解!跪谢各位不吝赐教!
此外,我这最近本想去检车场年审验车,但是否有可能因有上述定损理赔未完成而无法通过车辆年检?尤其是上述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会让我的车辆无法通过年检?
另外,我现在觉得当时不应该在上述“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现在可否对此提出异议,如何要求交通队重新出具“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重新作出鉴定结论?是向出具该认定书的那个交通队提出更改申请,还是应该向其他相应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程序应该如何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其格式内容可在网上有下载?最后,如果有关部门受理了我对该“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提出的异议申请,则在其处理我的异议的这段时间内,是否我的车辆会因此无法通过年检?
无限困惑中,求解!跪谢各位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