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碰瓷,却硬说我车溜车致其车损,要求赔偿现金。我不同意,但由于不胜其纠缠,遂同意我方负全责,走保险处理。并由交警出具了蓝绿色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此后,我屡次要求无责方同去定损,但对方迟迟不去。无奈之下,我只好自己先去定损。但是我定损后,虽然我及保险公司客服一再要求无责方去定损,但其仍然不去。直到又过了三日无责方才去定损。定损后,定损员给我来电话称无责方车损定损结果是500元,让我微信转账500元给他,由他代转给无责方,并由他将无责方手中的“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收回。我说同意如此操作,但前提是无责方必须先去修车。定损员却说无责方修车与否与我无关,并承诺如我如此付款后,他一定会收回无责方手中的“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我考虑如此操作,则无责方收钱后肯定不去修车,岂非等同其碰瓷成功?而且,我又如何能保证定损员肯定会收回无责方手中的“事故认定书”?
但定损员却说,如我非要求无责方先行修车,则定损的结果就不是500元,而肯定是在2000元以上。我认为定损员所说无责方车损不是我所致,应是对方在其故意拖延定损的这几天内发生的甚或其故意制造出来的。但定损员坚称这就是我所致,并称如我有异议,将给对方按代位追偿走无责方车损险理赔修车(我与无责方系在同一保险公司上的车险),然后再由保险公司起诉我追回理赔款。求教各位,如上该定损员先说定损结果是500元,后见我不从其要求,便又改为2000元以上,是否违法或违反定损规定?可否定性其为舞弊或变相敲诈?如我不认可其定损结果,则其或其保险公司及无责方可否不经我同意而单方面为无责方办理代位追偿并随后通过诉讼向我追偿理赔款?如果无责方走代位追偿,是否会造成我车现在无法通过年检?现我不知如何是好,敬请过来人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但定损员却说,如我非要求无责方先行修车,则定损的结果就不是500元,而肯定是在2000元以上。我认为定损员所说无责方车损不是我所致,应是对方在其故意拖延定损的这几天内发生的甚或其故意制造出来的。但定损员坚称这就是我所致,并称如我有异议,将给对方按代位追偿走无责方车损险理赔修车(我与无责方系在同一保险公司上的车险),然后再由保险公司起诉我追回理赔款。求教各位,如上该定损员先说定损结果是500元,后见我不从其要求,便又改为2000元以上,是否违法或违反定损规定?可否定性其为舞弊或变相敲诈?如我不认可其定损结果,则其或其保险公司及无责方可否不经我同意而单方面为无责方办理代位追偿并随后通过诉讼向我追偿理赔款?如果无责方走代位追偿,是否会造成我车现在无法通过年检?现我不知如何是好,敬请过来人指点迷津!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