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第四十一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舆论监督同样需受法律制约。而网络舆情由于其自身特点,极易受人操控,从而突破法律约束。许多网民和媒体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网络环境下的行为不应该被法律追究。而实际上,网络空间尽管是虚拟的,但在网络上发生的行为是实实在在的,网络环境下发生的侵权行为仍然会对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产生实质影响。因此只有不断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媒体的职业素养,才可以从源头保证网络舆情对司法行为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