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在厦门开网约车的一名司机,在2018年3月22日,我与漳州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丁祥发生一起小事故,!我停放在小区车位的车子被撞了!当我发现时肇事司机已经不在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电话,或通知物业。事后通过小区监控调取监控录像,确定是同小区的业主丁祥驾驶的汽车将我的车撞了!我便通过物业与丁祥联系,告知小区监控拍到你撞到我车了!但是对方态度非常恶劣拒不承认,随后我报警,等交警来了!对方连交警都不理会让我和交警足足在他楼下站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出来,一出来就破口大骂!不配合调查,也不承认有碰撞我车,说他车上的划痕是撞了花台,交警无奈只好将车扣留做碰撞鉴定,通过21天的鉴定在2018年4月11日,交警对这起事故下发了事故认定书,和鉴定结果证明,对方全责,但是没有定肇事逃逸,交警说他说不知道撞车了,所以走了,不算肇事逃逸,就一句话就可以定性,那我的视频监控,碰撞鉴定干嘛用的呢,这点已经让我感觉事情不简单,我也就认了,毕竟人家是领导,我也不想继续追究,但是事后对方也不与我联系协商赔偿问题!因为我的车是合法的网约车,涉及到误工费和停运费,所以损失在一万元左右!全是实报,因为是公司车,所以各类证明齐全!无奈只好通过法律途径上诉法院,但是对方得知后,通过职务便利,拖关系联系到我的领导,要求我撤诉,并只愿意赔偿我维修费!其余费用不可能赔偿,甚至威胁说交警,法院等部门都有他的战友,朋友,他懂法,也调查过我,说我胜诉不了,告了也是白告,还要反过来告我,告我们公司,有的是办法整我,马上就要开庭了,我挺担心的,真的会如他所说的吗?一个交通局的办公室主任,就能为所欲为,颠倒黑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