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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鹿·180709】记1994夏(勋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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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原创
作者:@无敌超人大莓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7-09 00:3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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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7-09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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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我时常思考一些旁人所鲜少深入探讨的问题。譬如从前读周国平《人与永恒》,他所阐述的有关爱与孤独之相悖逆哲学,只扫一眼便过了,后来才不禁钻进行文里追问,有没有人选择了爱,却依然孤独?
      这个问题当然不了了之。人与人之间所划定的局限范围内,许多问题是复杂的。人类研究两性关系近百年,至今仍有许多疑难杂症尚未攻克。
      我现在所生活的家庭说其不幸,也恰好是拉丁美洲幅员辽阔的大陆上的一丁点儿,不足以被人关注。我的父母早年在中国认识,因为艺术结合也因艺术分开。艺术家还是适合流浪。我的母亲太热爱自由,甚至灵魂效忠于自由,因此她不信教,十足的无神论者,也不认为我的出生能就此使她自我囚禁于伦理的牢笼。
      她离开了。带着穷极一生所探究的人文美学浪迹四方。我因此早在两岁不到就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我浑然不知时。父亲也不甘平庸,且更为热血地涌向大洋之外的遥远国家。我幼时随着他四处旅行,四处安家。所以我的口音时常变化,意大利语里勉强拎两句出来便与阿尔巴尼亚裔商人攀谈起来。我一向如此,悟性高,后天被迫激发了语言天赋,这绝不是我自夸。
      在我十二岁时,我们才算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家。父亲为了萝塞拉留在了阿根廷,她成为了我的第二任母亲,虽然我至今仍直呼她萝塞拉。她或许是马孔多的蕾梅黛丝,镇上人人都爱她的风情万种,她义无反顾地爱我那个胡子邋遢的流浪艺术家。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准确来说是我父亲与她的孩子,我无须参与,他们自会幸福美满。我年幼的弟弟经常贪玩到饭点回家,萝塞拉边唠叨,边替他仔细清洗指甲缝儿里的黑泥。
      这就是我现在的家庭,和和睦睦,在我看来东拼西凑就是了。
      从一九七八年到今夏,我十六岁,我自认为我的人生将一直碌碌无为下去。适当年纪准备成家立业,再用我引以为豪的语言天赋把自己推销出去。
      隔壁住进了一个男人。据杂货店帮工的阿姨所说,他肤色白皙,五官俊朗,从潘帕斯草原之外远道而来。镇上人都好奇,纷纷挤来看他,他们没嗅过男人衣服上的香水味儿。
      直到那天他来我家拜访,我才得以领略他的风姿。他的确英俊不凡,穿一件A字母或G字母打头的品牌衬衫,身披钞票堆砌起来的珠光宝气,优雅地坐在萝塞拉的波点桌布旁喝咖啡。
      他健谈,和我爸往沙发上一坐就着半壶咖啡谈天论地。我从谈话间隙中得知他三十岁,有过短暂的婚姻经历,如果我没猜错,他颇含味道的举止投足透露出下半辈子他将是个自由的不婚主义者。
      在此之前,他去了西班牙、波兰、塞尔维亚,法国也有短暂的驻足,介绍了他脱离婚姻生活后横跨南北的鸿图大业,还把我爸说得想去参加巴黎的沙龙活动。
      他三分钟热度,话说足,事做一半。环游欧洲的旅行结束后,寥寥几年清闲至极,最后打算长住这座阿根廷小镇。
      我在一旁默默地听完了他的长篇大论,他和我接触过的成熟老练男人人一样,言语词汇中拧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老实说,他道行尚浅,只修炼了一半。这得益于他的亚洲血统。
      我不太喜欢这个男人。
      我甚至不想去记他的名字是吴世勋还是吴世什么,匆匆离开了平均年龄三十五岁男人的茶话会。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7-0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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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认为人间总是六分喜剧三分悲剧的,剩下一分是闹剧。
        自打旁听成年人茶话会后两晚,我老毛病又犯了,祖传的胃疼。自打我太奶奶起,都长了个没来由就喜欢翻江倒海的胃。
        萝塞拉和我爸拉扯上只懂咿咿呀呀叫个不停的弟弟去了临镇,探戈和话剧交替着表演到时近午夜,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
        有人穿着尖头鞋在我肚子里蹦哒似的,我缩成一团打滚也无法分散疼痛。能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boca驰骋绿茵场的十六岁男孩被胃痛折磨得几欲昏厥。
        我倚在窗边,听到对面传来声响,只稍微一抬头,视物中就跃进男人的脸。他的身形在我因疼痛而模糊的视线里格外显眼。
        他一愣,估计是瞅见我窘迫的境遇,直接越过了问候说道:“别怕,我马上来。”
        我当然没有拖着浸了水般的四肢去给他开门,那家伙直接从开着的窗户翻进来了。穿着他名贵的衣服做着我十四岁时的举动。
        他倒是丝毫不觉得奇怪,开口就问药和热水的位置。
        当然没有药了,不然我干疼着做什么。我说。
        他皱了皱眉,飞奔着去往厨房方向,走时带起流动的空气漫进我的鼻息。
        他身上的味道真好闻。不像我爸身上的颜料烟草混杂味儿,也不像油头粉面的男酒保刻意喷了起码小半瓶有余的劣质香水味儿。
        形容不来,那更接近香波或是皂角的气味,总之独属于他。
        在我暂时搁置胃疼猜想香味之际,他又急匆匆地回来了,手上多了一大杯水。
        是热的。他塞到我手里时,连带他掌心的温度一起烫入我的触觉。
        我慢慢地喝下热水,水淌进我的胃里才微微舒服了一些。他又扯过我的手臂把我半抱在怀里,温热的掌心覆上肚子轻轻揉着。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害羞的,我幼时也经常这样靠在母亲怀里缓解胃痛。他轻轻揉着我的肚子,呼吸时把气息全洒在了我后颈上。
        我觉得我更像是在他臂弯里调情的女郎。身为热血方刚的十六岁男孩当然拥有自尊。
        “不疼了,谢谢。”我连忙退出去,继续对付杯子里的热水。
        他只是微笑。接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机,先颠出一根递到我这头。
        见我摇了摇头,他又把那根烟含在自己嘴里,低头点火。
        我看他娴熟地点烟接着吐了一口,烟雾将我俩包在一起。我仿佛在狭小的黑暗房间里过着成年人的世界。
        他比我稍长的十四岁时光里,学会了抽烟、喝酒、泡对街的吉普赛女人,在酒馆里相拥着跳舞到天光乍现。
        “我是吴世勋。”过了半根烟光景,他缓缓开口。
        “鹿晗。”我介绍完自己,不自觉地吸了吸鼻子,尼古丁的味道更通畅地钻进来。
        “不疼不相识。”他说。
        我听到他笑了。隐隐忍着的笑意憋在这句话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挠了我的心脏一下。
        我的胃不怎么疼了,但我还是不太喜欢这个男人。
        之前我大抵是带着主观意识,观了他皮相和谈吐,只觉得他轻浮。他的轮廓在我脑海里杂乱地绕着笔画,还描出了一对犄角。
        现在我觉得他活在成人的世界里——烟雾缭绕,还有夜半女人香。但他举止投足像是构建出了自己的美学,我看不懂。
        他太优秀了。不止在与任何年龄段的人交际时游刃有余,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事实上我撒了个谎,他搂着舞娘结束最后一个步子,就把人送回了家。我撞见过好几次。
        越想越烦,我的胃好像又有点疼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7-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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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想一直这么孤独下去。
          字面意思。我没心思去管男欢女爱你侬我侬,活在因爱组建的家庭里,我的父亲爱着艺术人生和他的缪斯女神萝塞拉,萝塞拉爱他扁平的五官缺斤少两的艺术气息。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我觉得我没被艺术偏爱。
          至于我弟弟,他的爱大概最纯粹吧,只有母亲的夜奶和洒满椰蓉的奶油面包。人之本性活在他两岁的躯壳里,除此之外,我周围布满了在身体里摇摇晃晃也溢不出来的灵魂。
          我讨厌爱,更不想去爱别人。
          所以爱与孤独的哲学问题上,我义无反顾选孤独。
          我是不配爱的,我不是个乖小孩,至少从东方血统的家庭来说的确不是。我用足球砸断过校长的鼻梁,直到我爸来到学校领违纪通知单,才想起来那是本月的第三张。
          他无心管我了,他有我未涉世的弟弟,可以被他教育成任何他理想的模样。在幼小的生命面前,一切结果都是未知而充满热情的。他还可以赋予他全部的爱,在把我隔绝之后的模样些许才是最完整的。厨房里是萝塞拉忙碌的身影,画室里我爸在潜心作画,满是涂鸦的街道上是我弟弟奔跑的小身体。
          可我爸又是个形式主义,他可以不关心我的,他偏不。他要在每一个客人面前让我给他们表演足球,我像个杂技演员轻松赢得在座人赞赏的眼光,最后它们再纷纷飞进我爸的胸膛里。他们永远只会夸赞他的教育有方。
          我本就该活得这样孤独。这感觉不赖。
          盛夏的阿根廷是被暑气拢住的热,从安第斯山脉横穿几千里土地,都被热浪层层包围。我把头埋进公园的水龙头,微微睁眼,目光落进的是自行车驶过的街道,马普切妇女相约去教堂做礼拜。
          直到我的头发被浇得从皮肤到发梢都湿了个遍,我才扬起头来。短暂的眩晕之间,吴世勋在阳台上抽烟。
          我偷偷地观察他,他正吞云吐雾,动作优雅,仿佛在进行什么行为艺术。我的头发还在嗒嗒嗒地滴着水,滴得我心猿意马。
          我呆愣地,阳台上的人冲我笑了笑,向我招手。
          这是第一次进隔壁的屋子。之前的主人是个犹太医生,后来搬去科莫。这里和原来没什么不同,书架依旧堆满了书,法语的俄语的德语的揉在一处搁着。我没想到他能看这么多书,就像天地精华全被他吸收。
          他这样融于世故,又隔绝于物欲横流。我觉得他同样孤独,只是我俩各自踽踽独行。
          一块干毛巾落在我头顶,接着轻轻擦拭我的头发。隔着毛巾,他的手指似乎连我的每一根发梢都要照顾到,手间动作,揉得我呼吸错乱。甫一抬眼,头顶吊灯在晕头转向间摇摇欲坠。
          我动了动唇,舌尖抵着下齿,半天弹不出一句平日来标准无比的西班牙语,这像是母语在我潜意识里发芽开花了。
          我听到他低沉的声音用中文说道:“你是不是发烧了?”
          第一次对话时,我也是同他讲西班牙语的。我很久不讲日语,舌头打结发音不准是必然。我通常讲西班牙语,偶尔和萝塞拉讲蹩脚的方言。
          他的这句标准至极的中文,唤起了我一些快要被遗忘的记忆——睡梦之间,是母亲的钢琴声,每一个音都绵长地砸在我手臂上,痒痒的。
          我莫名其妙地哭了。眼泪不停从下巴滑下来滴到领子上,热泪的温度使我心头发烫。
          吴世勋显然是没有料想到他一句简单的问候就造成这么大的反响,他大概不知道怎么哄一个未成年的小男孩,这不在他交际准则范围之内。
          我没听他的安慰,肆意哭了一场,像是要把这辈子的泪都流干。
          你不要关心我了,我怕得要命。每一个这样关心过我的人,能分给我的时光都是短暂的。
          我用手背擦着眼泪,一些泪水干在眼角,用力擦拭时留下微微火辣的痛感。而吴世勋只是用双手覆上我被毛巾包着的仍湿漉漉的发,问:“你好些了吗?”
          我看向他,他的双眼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
          然后我鬼使神差地上前半步,吻了他的嘴角。
          在一九九四年的阿根廷夏,是我第一次亲吻别人。
          我知道我疯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7-0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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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爸和萝塞拉离婚了。我匆匆回到家时,客厅像打了一场仗。我爸用来会客的心爱咖啡壶尸骨还七零八碎地散在地上,萝塞拉带着我弟弟走了。
            我爸活在他半吊子的艺术世界里,萝塞拉像他精神世界里构想出的月桂女神,连每一个轮廓都描绘得格外精致。而悉心构建的精神世界一旦出现裂痕,只会逐渐扩大成窟窿。
            很显然,他的修为不足以支撑这段婚姻。他为艺术献身二十年,换来崩塌残垣断壁,就连供他藏身的掩体建筑也所剩无几。蕾梅黛丝最终也得飞离现世。
            我恍恍惚惚地想起了那晚吴世勋的模样,他和往常一样被记忆动作渴望香烟。他低头吸了一口烟,接着把头仰靠在身后墙壁上,双眼直直望向天花板。
            他的眼睛隐隐约约闪烁着光,我分不清那是屋外灯光还是他眼中本就盛着亿万星河。
            如果还有机会,我会再多看看他,直到把他毛孔发丝都烙进大脑才肯罢休。在那之后,我就继续孤独,不与情爱为伍。
            我再一次见到吴世勋,是一周后。
            他像是被密封在罐子里等待酿造的水果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几天才出来露一次脸。他抬起头来,与我视线胶合。
            此时我还保持着刚刚翻了墙的动作。
            在我俩陷入尴尬而沉默的怪圈这段时间里,我短暂地思考了一些事。比如阿根廷的七月哪座小镇先下雪,一九九五年的夏令时会在哪个星期天。
            它们在我的大脑中不着边际地漫游,在各自的星球之上斗争,甚至在我脑内炸裂轰鸣一片。
            我张了张嘴唇,率先打破沉默:“你为什么不见我?”
            或者说,你讨厌我。
            话音刚落,我更委屈了。他都三十岁了,甚至结过婚,在这种事儿上却一点也不主动。我为他破例,扯我自己面子,他毫不动容。
            “你不喜欢坏小孩。”见他不语,我接着说。
            “不是。”他平静开口。
            我正准备左右开弓破口大骂,最好把我十六年来所有不幸全都倾吐出去,报应不爽,全世界也得跟着我遭殃。
            他几步上前,把我抱住。我再次被他的气味包围。
            “鹿晗,你不是爱我。”他温柔地拍了拍我的背,“你很怕,因为我对你伸出了手,所以你才觉得你爱我,不是的。你才十六岁,你该拥有更好的人生,去踢踢球,或者去草地上躺一天。”
            我保证不哭的,但没忍住。
            “我单纯爱你,这样的感情不适合存在于复杂的人际交往之中吗?”
            我的问题浅显而幼稚,他听完后在我耳边轻轻地笑。他声音真好听。
            “你懂什么是爱吗?”他问。
            我不满:“那你懂吗?”
            说完后,我才觉得自己冲动又可笑。我又问:“你以前的妻子……是什么样的啊?”
            他又一次开口,嗓音像裹着一腔风雪。
            “婚姻是恋爱的具象,但是没有做好万全准备,别轻易尝试。”他又笑道:“现在和你说这些好像太早了。我比你大十四岁,见过无数情爱,所以我懂。”
            我瘪了瘪嘴,把眼泪蹭在他衣服上。
            “因为你对成人世界充满着好奇与期待。”他问:“这是你爱我的理由吗?”
            我到对面杂货店偷偷买了一包烟,把打火机和烟塞进衣服里袋,穿过一片狼藉的客厅,我躲进房间里准备谋划我的人生大业。
            毫无疑问地,在无技巧可言地吞下第一口烟雾后,我被呛个半死。像是胃里被熏得乌烟瘴气最后不得不将它整个儿呕出。
            我眼泪直流。怪了,摊上吴世勋后,我像是把十几年来的眼泪都流了个遍。
            我强忍泪水,望着屋外盛夏的夜空。手里以虔诚的姿态握着生命中第一根香烟,像是要怀念我幼时远走高飞的母亲,祭奠我迟来却已经死了半截的青春。
            我想,要是我已在所谓法定年龄之前步入成年期,我就会真正意义上拥有吴世勋的爱情。他为了活出本我而决定单身度过接下来的几十年光阴,这下却有我做伴,多好。
            父亲把自己关进画室成日作画,他已经无心照顾我的饮食起居了,没了萝塞拉的家现在是所免费旅馆,除了三餐和欢声笑语其他一应俱全。
            我像上次吴世勋一样,从他家窗户翻了进去,然后躺进了他的被窝。
            他正倚着床头看书,窗户一有动静他就被吓了一跳,看到是我才没防备地任由我钻到他身边。
            “家里太安静了,我怕。”我说。
            “我知道。”他回答。
            我在床上无聊地动了动,听到身旁窸窸窣窣的响声,吴世勋关了灯,躺在我枕边。
            在黑暗中我们都不说话,像躺在宇宙洪荒,万籁俱寂。半晌,他转过身,昏暗之间他的眼睛隐约跳动着光点。
            “上次的谈话,我没回答完。”
            “——鹿晗从来都不是坏孩子,或者说,你活得更加自我。可以不惧怕任何事,自由自在,这世上人都该爱你,你值得。”
            他给我下了定义。我从十六年来的囹圄中得以解脱,从来没人管我活得自不自由,他们只管我举止,管我思想是否合乎情理。所以我怕极爱之字眼,我在悖逆哲学中站稳孤独一方。
            现在我选择了爱,但是我还是觉得好孤独。
            吴世勋见我保持沉默,便静了会儿,又说:“我有两张那不勒斯的机票。”
            我抬起头,看向这个跟我人生相隔十四年的男人。
            “你不要怕,爱这种事,一生一次也足够。”
            “——以后,我来教你。”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7-0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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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7-0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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