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年前,非银行敢发这种产品,无论你兑付不兑付,哪怕你是慈善家,用自己的钱兑付,人也是要被枪毙的,企业也是要被查封的。
耍小聪明薅羊毛的用户永远有,别有用心的设局者永远有,但是监管的责任就是要断绝设局者设局的可能。
有疑似旁氏骗局,要重金奖励举报。同时,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要在爆雷之前就进入,查清账目。
你给用户12%的年化利率,然后你投资没有,借新债还旧债,资不抵债。那就按照非法集资查封嘛,拿出1%奖励举报人,其余返还。
一个设局者刚刚设局,1%的奖励优惠,就足以吸引举报查封,设局者还没来得及跑路就进去,这种风险收益比太低,自然就没人设局了。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在设局者,不在用户,更不在被设局者蒙蔽的平台,监管不力,制度缺失才是如今各种庞氏骗局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