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限选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者;
3.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4.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限选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者;
3.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4.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