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于2016年2月经四川信托青岛财富中心推介,认购四川信托川诺3号,金额500万,王先生本人也是四川信托的老客户。
2年到期后,产品没有兑付,四川信托单方面发布延期公告,由于不是第一次购买信托产品,基于对信托牌照,信托公司的信任,和其他川诺2号和3号的投资人一样,王先生也是耐心等待,直到川信连延期公告都违约,公告改了三次,任意撕毁承诺,随意翻脸,投资人才意识到,四川信托的这款产品有问题。
首先,回忆之前的购买过程,投资者都是在四川信托的财富中心签的合同,或者打过四川信托官网400客服电话,得到准确肯定之后打的款。由于推荐材料写的非常好,必须300万起步,因为额度紧张,王先生特意加到500万。而且必须先打款,后签合同。谁知现在到期还不了本时、川信告知,我们买的是所谓被动管理产品,四川信托不承担财产损失责任,这不是赤裸裸的诈骗吗?宣传材料与合同严重不符,可是投资人哪有这个辨识力呢?比如说投资标的指向不明,管理指向不明,层层嵌套,如同剥洋葱般,再加上川信有意隐瞒,投资人只有上套的份!在募集资金时宣传标的公司为TMT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在筹备上市,且已经与某上市公司达成并购意向,只要业绩达标就可以由上市公司收购。推介资料明确是固定收益10%+浮动收益,产品的受托人是四川信托,这不就是妥妥的主动管理嘛?所以说现在川信说看合同条款,和他们无关,不是财富中心发的等等,简直就是放屁。
明明是股权,发行成集合信托,怎么银监会,证监会也不管管?
其次,2年的时间,信息披露严重不合规。圆融通是一个租住在普通民宅里面的皮包公司,川信凭什么给他1.2亿,合同怎么签的,怎么做的尽调,怎么做的投资顾问,这种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不作为,投资人怀疑有商业贿赂等内幕,请四川信托公开相关信息,给投资人一个公正,公开了解的机会。我们认为,无论川信找什么借口,四川信托作为受托人,就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负责,不要推脱什么个人行为,工作人员个人行为也是职务行为,我们不管你们内部怎么处理,我们就要求四川信托承担责任。
我们金融秩序需要所有金融机构和投资人共同维护,希望监管机构为老百姓撑腰,打击金融诈骗和金融腐败,保护投资人利益,重塑全社会对于金融机构的信心!
2年到期后,产品没有兑付,四川信托单方面发布延期公告,由于不是第一次购买信托产品,基于对信托牌照,信托公司的信任,和其他川诺2号和3号的投资人一样,王先生也是耐心等待,直到川信连延期公告都违约,公告改了三次,任意撕毁承诺,随意翻脸,投资人才意识到,四川信托的这款产品有问题。
首先,回忆之前的购买过程,投资者都是在四川信托的财富中心签的合同,或者打过四川信托官网400客服电话,得到准确肯定之后打的款。由于推荐材料写的非常好,必须300万起步,因为额度紧张,王先生特意加到500万。而且必须先打款,后签合同。谁知现在到期还不了本时、川信告知,我们买的是所谓被动管理产品,四川信托不承担财产损失责任,这不是赤裸裸的诈骗吗?宣传材料与合同严重不符,可是投资人哪有这个辨识力呢?比如说投资标的指向不明,管理指向不明,层层嵌套,如同剥洋葱般,再加上川信有意隐瞒,投资人只有上套的份!在募集资金时宣传标的公司为TMT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在筹备上市,且已经与某上市公司达成并购意向,只要业绩达标就可以由上市公司收购。推介资料明确是固定收益10%+浮动收益,产品的受托人是四川信托,这不就是妥妥的主动管理嘛?所以说现在川信说看合同条款,和他们无关,不是财富中心发的等等,简直就是放屁。
明明是股权,发行成集合信托,怎么银监会,证监会也不管管?
其次,2年的时间,信息披露严重不合规。圆融通是一个租住在普通民宅里面的皮包公司,川信凭什么给他1.2亿,合同怎么签的,怎么做的尽调,怎么做的投资顾问,这种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不作为,投资人怀疑有商业贿赂等内幕,请四川信托公开相关信息,给投资人一个公正,公开了解的机会。我们认为,无论川信找什么借口,四川信托作为受托人,就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负责,不要推脱什么个人行为,工作人员个人行为也是职务行为,我们不管你们内部怎么处理,我们就要求四川信托承担责任。
我们金融秩序需要所有金融机构和投资人共同维护,希望监管机构为老百姓撑腰,打击金融诈骗和金融腐败,保护投资人利益,重塑全社会对于金融机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