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了个贴,关于鄂温克旗法院法官马丽丽恶语伤害原告(我)的事情,有吧友说我不摆实事属于诽谤,下面我就这件事情再进行说明一下:
首先我不会没有证据瞎说的,法院在开庭时不都有录像吗?放一下录像不就都明白了。有几个问题我想请教法院的领导或者律师,
第一,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做担保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但口头上说要用一年,担保人在开庭前给法官送去一份答辩书,内容写的是因为担保期限在合同满一年后,又过半年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了,所以没有出庭,作为法官的马丽丽没有反对,当时我不懂以为法官认可的肯定是对的,可是回来后我查一下担保法,根本不是这回事,担保法第2章第2节,第17条和第27条都有说明,保证人依照本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这一条的通知,说的很好,我并没有接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所以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一点作为法官的马丽丽不懂吗?我可以不懂,她可以不懂吗?如果懂,那她就明显偏袒被告,欺骗原告,如果不懂,那就更不称职当个法官。
第二,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为了让我放弃追究担保人的责任,答应到调解还款日期如果还不上,用自己的全部工资还款,可是调解书上马丽丽并没有这样书面写上,原告要求按达成的协议在调解书上写明,可是马丽丽说法律有规定,不能那样写,这一条我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这个规定,我觉得她还是在蒙我,认为我不懂法。
第三,马丽丽说民间借贷的案子,在同一个法院每个人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法院不予受理,请问有没有这个说法?
第四,法官诱导原告放弃利息,我按法律保护的利息,还少要了2万多,马丽丽竟然还说我贪得无厌,这算什么?
作为一个法官,她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因为她没有按照我们达成协议内容写,影响到受害者的利益,而且恶语伤害原告,对原告态度恶劣,就这前三条,算不算枉法裁判?请有正义感的人和懂法的人和我一起探讨这件事情!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注!🙏
首先我不会没有证据瞎说的,法院在开庭时不都有录像吗?放一下录像不就都明白了。有几个问题我想请教法院的领导或者律师,
第一,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做担保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但口头上说要用一年,担保人在开庭前给法官送去一份答辩书,内容写的是因为担保期限在合同满一年后,又过半年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了,所以没有出庭,作为法官的马丽丽没有反对,当时我不懂以为法官认可的肯定是对的,可是回来后我查一下担保法,根本不是这回事,担保法第2章第2节,第17条和第27条都有说明,保证人依照本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这一条的通知,说的很好,我并没有接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所以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一点作为法官的马丽丽不懂吗?我可以不懂,她可以不懂吗?如果懂,那她就明显偏袒被告,欺骗原告,如果不懂,那就更不称职当个法官。
第二,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为了让我放弃追究担保人的责任,答应到调解还款日期如果还不上,用自己的全部工资还款,可是调解书上马丽丽并没有这样书面写上,原告要求按达成的协议在调解书上写明,可是马丽丽说法律有规定,不能那样写,这一条我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这个规定,我觉得她还是在蒙我,认为我不懂法。
第三,马丽丽说民间借贷的案子,在同一个法院每个人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法院不予受理,请问有没有这个说法?
第四,法官诱导原告放弃利息,我按法律保护的利息,还少要了2万多,马丽丽竟然还说我贪得无厌,这算什么?
作为一个法官,她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因为她没有按照我们达成协议内容写,影响到受害者的利益,而且恶语伤害原告,对原告态度恶劣,就这前三条,算不算枉法裁判?请有正义感的人和懂法的人和我一起探讨这件事情!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