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山东省和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确定的12月20日通车目标,青连铁路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迎检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收尾工作。
青连铁路于12月11日,将进入初步验收和安全评估阶段。届时,专业人员将对青连铁路的轨道、桥梁、隧道等方面根据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后,青连铁路将具备通车条件。
2018年12月12日经过铁路总公司验收结论: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批复意见。劳动卫生、安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建成;环保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水土保持设施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相关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电梯已取得《电梯使用标志》;洋河口至赣榆北用地已获批复,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土地组卷已报自然资源部并受理;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及编制质量基本符合项目初步验收条件,安全保护区设置完成。根据济南局集团公司编制并上报的静态、动态验收报告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验收专家组审查意见,济南局集团公司整改报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报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济南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内部监督工作报告等,验收范围内的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动车组以20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洋河口至赣榆北(不含)区段(K43+943~K196+226)满足23t轴重货物列车以11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规定,同意通过初步验收。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批复意见。劳动卫生、安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建成;环保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水土保持设施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相关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电梯已取得《电梯使用标志》;洋河口至赣榆北用地已获批复,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土地组卷已报自然资源部并受理;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及编制质量基本符合项目初步验收条件,安全保护区设置完成。根据济南局集团公司编制并上报的静态、动态验收报告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验收专家组审查意见,济南局集团公司整改报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报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济南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内部监督工作报告等,验收范围内的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动车组以20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洋河口至赣榆北(不含)区段(K43+943~K196+226)满足23t轴重货物列车以11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规定,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青连铁路于12月11日,将进入初步验收和安全评估阶段。届时,专业人员将对青连铁路的轨道、桥梁、隧道等方面根据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后,青连铁路将具备通车条件。
2018年12月12日经过铁路总公司验收结论: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批复意见。劳动卫生、安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建成;环保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水土保持设施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相关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电梯已取得《电梯使用标志》;洋河口至赣榆北用地已获批复,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土地组卷已报自然资源部并受理;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及编制质量基本符合项目初步验收条件,安全保护区设置完成。根据济南局集团公司编制并上报的静态、动态验收报告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验收专家组审查意见,济南局集团公司整改报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报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济南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内部监督工作报告等,验收范围内的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动车组以20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洋河口至赣榆北(不含)区段(K43+943~K196+226)满足23t轴重货物列车以11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规定,同意通过初步验收。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政策,铁路行业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批复意见。劳动卫生、安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建成;环保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水土保持设施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相关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电梯已取得《电梯使用标志》;洋河口至赣榆北用地已获批复,青岛北至洋河口段土地组卷已报自然资源部并受理;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及编制质量基本符合项目初步验收条件,安全保护区设置完成。根据济南局集团公司编制并上报的静态、动态验收报告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验收专家组审查意见,济南局集团公司整改报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报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济南监督站工程质量安全内部监督工作报告等,验收范围内的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动车组以20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洋河口至赣榆北(不含)区段(K43+943~K196+226)满足23t轴重货物列车以110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相关标准要求,工程验收程序符合规定,同意通过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