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文、阿拉伯文文献中都有蒙古首领死后人殉的记载,如志费尼记成吉思汗死后有四十美女殉葬。他又记载拔都葬时以“奴隶及妻妾殉”,《瓦萨夫书》亦记载旭烈兀死时“依蒙古旧例,掷黄金宝石于墓中,以幼年美女盛饰殉葬”。
则元代皇帝无殉葬记录,可能是从忽必烈开始留下的成例,但绝不能证明蒙古人没有殉葬习俗。
当然,不容否认的是,明朝的女性地位比起元朝下降,就好像元朝女性地位比起宋朝下降一样,是无可置疑的事实。这当然是明朝比起元朝的退步。
不过,到了明朝中后期,随着理学不断受到质疑,思想逐渐解放,女性地位又有回升的趋势。
陈金花教授在《从女性意识的萌动看明代中后期妇女地位的提高》一文中就明确指出:
【在理学盛行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往往被视为(甚至自视为)缺乏独立人格和自主意识的人,她们习惯于服从男子的统治,将遵从男子的意愿视为天经地义,不知道反抗,“忍耐顺从”已成为她们的代名词。明代前期的女子大体如此。到了明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思想的活跃,使得此时期妇女的女性意识开始活跃起来。她们通过参与经济活动,有了自尊自强的意识和较为丰满的性格特征。她们有了强烈的表现欲,有意识的去修饰自己,增强自己的魅力;她们学习文化知识,提升文学修养,并把自己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形成属于她们的文学世界即后人所说的闺秀文学(明代特别是明代中后期是闺秀文学发展的高峰期);她们有了较强的家庭责任感,投身商品经济大潮,为改善家庭生活而辛勤劳作,创造了财富,提高自己在家庭的经济地位;她们追求自由幸福的爱情,在婚姻生活中努力寻求与男子同等的地位;并积极参与户外活动,走出闺门,享受大自然,丰富了生活,也开拓了自己的视野。这是对传统“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男权制社会的一种挑战,是明代中后期妇女意识萌动及妇女地位提高的信息。】
明代后期女性地位比起之前有所提高,女性有获得解放的趋势,我们从《三言两拍》《金瓶梅》等小说亦能有所感觉。而皇室殉葬制度在明中叶即为明英宗所废除(这也是这个昏君做的少有的人事)。
如果汉人王朝继承明朝,女性解放可能并不必等到新中国。然而随着满清的入主中原,女性地位再次陡降,跌入无底的黑暗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