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吧内进行发帖,讨论的所有用户。2.本规定的实施与修改归吧务所有。
第二章 发帖
1.任何关注或未关注本吧的用户均可发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其采购报废,车长及工作人员,线路及其开撤,未来规划,对公交的建议与意见等。2.任何用户不得在吧内发布与公交无关的内容。3.任何用户不得在吧内发布任何关于公交的无理谩骂,侮辱或诋毁。
第三章 回复与讨论
1.任何用户均可参与本吧任何内容的讨论。2.任何用户对任何帖子的回复应具有一位正常人应有的素质。不得因其与个人想法不同而对发帖者或回复者进行不适当的回复。3.任何用户在对帖子中所涉及的事件,立场,言论进行回复前应有足够的客观思考。不得意气用事发布使外界会对公交公司,公交人产生误解,抵触的内容。
第四章 投诉
1.任何用户均可对公交公司进行投诉。2.咨询和投诉请至置顶帖的投诉贴中发布,在外部发布者一律删除该贴。3.对于任何投诉,仅可由吧务答复,任何其他用户不得回复任何内容。4.发布投诉的用户请详细说明事实经过,不得捏造,夸大事实。5.任何投诉发布前,请先仔细阅读《洛阳市公共交通乘坐守则》(1994年)等文件。6.任何投诉都应包括线路号,车牌号或自编号(四位数),时间,地点以及事实经过。7.本吧不受理关于线路号大于300的线路的投诉。
第五章 吧务的责任与义务
1.吧务不得随意删帖,删帖需先进行回复后删除。2.任何一条帖子删除恢复申诉,不得由删帖者自己处理,需交其他吧务进行处理。3.任何有关公交的帖子均可发布,无公司,车队,线路之分,任何吧务不得以个人态度或所谓的公司间的争斗为由进行删帖。4.违反以上各条者,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将通过官方渠道对其的吧务身份进行撤消。
第五章 违规者的处罚
1.任何用户的行为,言论,回复不当或带有敌意,侮辱,引战等内容时,吧务可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删帖,禁言,列入黑名单,举报等。2.被处罚者对处罚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诉,如果使用非法渠道对吧务等贴吧管理人员进行侮辱,谩骂等时,吧务人员可以选择举报,报警等行为捍卫自身权利。
第六章 附则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吧吧务所有。2.本规定自2019年8月22日起实行。3.任何用户均可对本规定的不当和错误提出建议或意见。
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吧内进行发帖,讨论的所有用户。2.本规定的实施与修改归吧务所有。
第二章 发帖
1.任何关注或未关注本吧的用户均可发帖,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其采购报废,车长及工作人员,线路及其开撤,未来规划,对公交的建议与意见等。2.任何用户不得在吧内发布与公交无关的内容。3.任何用户不得在吧内发布任何关于公交的无理谩骂,侮辱或诋毁。
第三章 回复与讨论
1.任何用户均可参与本吧任何内容的讨论。2.任何用户对任何帖子的回复应具有一位正常人应有的素质。不得因其与个人想法不同而对发帖者或回复者进行不适当的回复。3.任何用户在对帖子中所涉及的事件,立场,言论进行回复前应有足够的客观思考。不得意气用事发布使外界会对公交公司,公交人产生误解,抵触的内容。
第四章 投诉
1.任何用户均可对公交公司进行投诉。2.咨询和投诉请至置顶帖的投诉贴中发布,在外部发布者一律删除该贴。3.对于任何投诉,仅可由吧务答复,任何其他用户不得回复任何内容。4.发布投诉的用户请详细说明事实经过,不得捏造,夸大事实。5.任何投诉发布前,请先仔细阅读《洛阳市公共交通乘坐守则》(1994年)等文件。6.任何投诉都应包括线路号,车牌号或自编号(四位数),时间,地点以及事实经过。7.本吧不受理关于线路号大于300的线路的投诉。
第五章 吧务的责任与义务
1.吧务不得随意删帖,删帖需先进行回复后删除。2.任何一条帖子删除恢复申诉,不得由删帖者自己处理,需交其他吧务进行处理。3.任何有关公交的帖子均可发布,无公司,车队,线路之分,任何吧务不得以个人态度或所谓的公司间的争斗为由进行删帖。4.违反以上各条者,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将通过官方渠道对其的吧务身份进行撤消。
第五章 违规者的处罚
1.任何用户的行为,言论,回复不当或带有敌意,侮辱,引战等内容时,吧务可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删帖,禁言,列入黑名单,举报等。2.被处罚者对处罚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诉,如果使用非法渠道对吧务等贴吧管理人员进行侮辱,谩骂等时,吧务人员可以选择举报,报警等行为捍卫自身权利。
第六章 附则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吧吧务所有。2.本规定自2019年8月22日起实行。3.任何用户均可对本规定的不当和错误提出建议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