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里的“天”指的是“造物者”。显然辩证唯物主义是否定神创论,所以“天赋人权”就没有了理论基础。如果按照后现代主义哲学的要求,将“天”理解为“自然界”,那么一个新的问题就诞生了:自然界是如何赋予个人“人权”的?自然界有意志吗?会思考吗?显然,这种论调与神创论并无二致,只是强行将“神”包装成了“自然界”而已,并不符合唯物主义的要求
那么既然人权不是与生俱来的,那么人权是怎么来的?人权是否可以被剥夺?中国法律将这种“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的权利统称为“民事权利能力”。那么这种权利形式的存在是否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要求呢?
那么既然人权不是与生俱来的,那么人权是怎么来的?人权是否可以被剥夺?中国法律将这种“与生俱来、不可被剥夺”的权利统称为“民事权利能力”。那么这种权利形式的存在是否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