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莘县财政局了解到,莘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取暖补贴将在12月份全部发放到位。这让全县干部职工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一份暖暖的温情。
据了解,为了减轻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负担,给单位职工送温暖。县委、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定于今年不仅发放取暖补贴,还提高取暖费标准。县财政局联合县人社局精心谋划组织安排,克服我县资金困难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筹措资金,为我县单位职工取暖费按时发放做好充分准备。 同时,参照省、市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莘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莘财综〔2019〕10号),制定我县取暖费发放标准:厅级:3200元;处级:2700元;科级:2300元;一般人员:2100元;享受相对应待遇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取暖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高级:2700元;中级:2300元;初级:2100元的标准发放。
据了解,为了减轻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负担,给单位职工送温暖。县委、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定于今年不仅发放取暖补贴,还提高取暖费标准。县财政局联合县人社局精心谋划组织安排,克服我县资金困难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筹措资金,为我县单位职工取暖费按时发放做好充分准备。 同时,参照省、市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莘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宅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莘财综〔2019〕10号),制定我县取暖费发放标准:厅级:3200元;处级:2700元;科级:2300元;一般人员:2100元;享受相对应待遇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取暖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高级:2700元;中级:2300元;初级:2100元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