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办公室各工作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及相关通知规定要求,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外人员进入我市,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检查站口检查时,可增加“出示原居住地、暂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环节。证明材料应当明确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行史、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是否在外地采取过隔离观察措施。
二、东营籍在外省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缓返回东营,确需返回东营的必须主动到社区报到,纳入社区管理,居家观察14天。
三、东营籍人员驾驶车辆上有外省籍人员的,一律予以劝返。不得人车分离,未经允许擅自下车或执意返回东营的,一律到定点医学观察点隔离14天。
四、新进入东营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登记,或没有严格落实14天居家观察,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要求,请各级各部门要第一时间通知到每一个单位、每一家企业、每一位居民。
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