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论述中表达的是碰撞前动量是正方向的,碰撞后负方向的动量是新产生的。根据你定义的新产生“如果不能认为是传递或转移来的,那么我们就说它是‘新产生’的”。你这个定义明显是针对能量的传递和转移来定义的,然而传递和转移讨论的是能量。动量是矢量,能量是标量,所以动量不是能量也不能谈什么转移和传递。动量守恒:一个系统不受外力或所受外力之和为零,这个系统的总动量保持不变。更本没有提系统内部各个部分的动量转移,并且你要知道引入动量的原因就是因为有很多问题的过程很复杂,但通过研究动量就可以只看初末状态忽略过程。你在这说过程中的动量转移,说法和逻辑就是错的。
假设就按你的逻辑来就算动量可以转移传递,凭什么碰撞前总动量方向向右,碰撞后方向向左的P'1,和(P'2-P1)就不能是两球互相传递动量的结果?你说是新产生的,我也能说虽然球1只有110/11,但它不代表不能给球2传递200/11的动量,自己变成-90/11。
再假设按你说的P'1,和(P'2-P1)是新产生的动量,那又怎么证明动能也是新产生的?你在论证中说“动量所对应的动能”,动量怎么对应动能?我知道动量关于速度求积分是动能,能量等是力对空间的累积效应,而冲量和动量是从力对时间的累积效应。一个标量,一个矢量你怎么建立他们直接的关系?仅仅因为V增大了吗?
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是很好的,但是要注意每一步的逻辑因果关系要成立,不要想当然,每一步的推导要有证据。另外不要用自己开创的语言和定义或者夹杂官方和自己家的语言去和和官方的语言辩论。就算鹦鹉能学舌,和人吵架还是很困难的。因为它不知道人什么意思,人也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只有语言统一才能吵架。要么吧官方物理语言搞扎实用人话和人说话,要么自己开创一套更为完备没有漏洞的物理语言解释客观存在的实验现象。